距离沈遇倾上次来已经过去一周了,每次他来都要自己进书房亲自打扫一番。
她走过去打开左侧第一个抽屉,得来全不费工夫,充电器就在这。
林鸢拿起充电器,余光扫过抽屉时,停在了一张被镶在水晶相框里的黑白照片上。
闪电划破天空,屋内骤然亮了一瞬,映清了照片里的女人。
冷眼一看,跟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天雷轰然在天际炸开,林鸢跌坐在椅子上,缓了缓剧烈跳动的心脏,手指颤抖地拿起了抽屉里的那个相框。
闪电把黑白照片里女人的脸徒然映亮,那张跟她高度相似的脸在高光中笑得诡异。
这,像是张遗照。
照片的右下角,有个金色的签名,仔细辨认,上面写着三个字:容可漫。
林鸢屏住呼吸,稳住慌乱的思绪,将照片放回抽屉,出了书房她才仿佛从那种窒息中缓过来,靠在门口。
回忆着她微博里的话,容可漫说身体恢复得很好,今日回国。
所以之前她是在国外治病了?那这张照片为什么是黑白色的?
难道他曾以为容可漫死了,所以才找了个跟容可漫很像的人,作为她的替身?
那他每次来这把自己关在书房,是在看着那张黑白照片吊唁?
怪不得她时常觉得沈遇倾看向她的眼神太过认真,好像透过她在看另一个人。
怪不得他对她淡漠疏离,从来不跟她亲近,原来是在为白月光守身如玉。
还真是个痴情的男人呢。
到头来,只有她自己认为他们之间是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他是真的把她当替身情人在养。
这该死的狗血剧情!
林鸢脚下踉跄地走回琴室。
目光落在琴室里唯一的一个红木衣架上,上面挂着一件用防尘罩精心保存的黑色风衣。
这件衣服一度是她创作灵感的源泉。
在大一那年,沈遇倾救了她,他救人时将这件风衣盖在她的头上,挡去了她眼前的血腥。
所以她只要一想起当时濒临绝望,却重获新生时被救赎那刻的感受,就灵感迸发,创作出来一首首温暖又有力的歌曲。
当时这件黑色风衣也挡住了他的相貌。她是三年前凭借着风衣里的名片找到的沈遇倾,那时他正在健身俱乐部练习拳击。
她记得他看见她时那惊艳又愣怔的眼神,他的神色里透着莫名的熟知,让她确认自己没找错人。
现在想来,应该是他发现她长得很像容可漫的缘故。
她郑重感谢了当日的相救之恩,想着用发表第一首单曲赚到的钱报答他。
谁知,他竟直言不讳,说要她做他女朋友。
就这样,他们有了恋人之名,却聚少离多,只是偶尔吃个饭看看电影。
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亲密行为,沈遇倾最多牵下她的手,她却为他手心的温热而感到惊讶。
她记得被救的那天,牵着她的那只手,明明冰凉彻骨。
可能那天实在太冷了吧。
其实林鸢理想中的爱情是炙热的,是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
所以跟沈遇倾这样冷静的人恋爱,她感受不到爱和被爱,对他的感情,一直基于救命恩情之上的敬爱。
她对他的执念,不过是放不下这件黑色风衣曾带给她的温暖和灵感。
雨渐小,林鸢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所有的物品,她按照市场价换算了这两个多月的房租,把现金装在信封里,放在了钢琴上。
林鸢抱起二宝,最后看了一眼挂在琴室里的黑色风衣,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三年的执念,也该放下了。
——
林鸢将二宝放在副驾驶上,没来得及充电的手机,随着沈遇倾的来电而耗尽了最后一点电量,自动关机了。
她启动车子的一刻,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那件黑衣带给她的温暖,已经跟沈遇倾的无情相互抵消了,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白色马自达开出了车库,像冲出笼中的鸟,准备在鲜有人至的车道上驰骋。
弯道处还没等她加速,便看见道路转角处有三个流浪汉正踢打着什么,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别墅附近偶尔会有流浪汉,毕竟是富人区,有专门的捐助箱,里有很多好东西可以拿来用。
不过他们一般都会躲着人和车走,像这样聚众闹事还是头一次看见。
林鸢车速放慢,车灯扫过一张美得近乎妖孽的脸,她不自觉屏住了呼吸,一脚刹车停了下来。
被流浪汉围着的少年满身血痕,浑身无力地倒在泥泞中。
他长睫低垂,脸上虽然满是污渍,但林鸢能看出他泥污下的惊艳轮廓。
显然,这三个流浪汉定是想守护自己的地盘,欺负这个新来的小流浪汉,也太霸道了!
林鸢当即下车喝止他们,“干什么呢?怎么欺负人啊?”
几个流浪汉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小姑娘,明眸善睐,精致的五官在巴掌大的鹅蛋脸上熠熠生辉。一身价值不菲的雾蓝色连体衣勾勒出玲珑身段。
估计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他们可不敢惹事。
每个人都有一段中二时期,会做一些长大后不忍回顾的黑历史。
林鸢的中二时期是喜欢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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