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刚长好,呈淡淡的粉色,中间处呈深粉,白皙的肌肤一衬,就显得本来姣好的容貌特别怪异,跟好看完全不沾边,算得上丑了。
她一出门,院子里的父子三人都愣了下,待看清她的脸时,面色都微微一变。
张母要给她上药,妯娌二人要给她送饭,算是天天看着她好起来的。而父子三人想要进去看就不甚方便,只远远的看过,再加上他们各有各的活儿,回来都晚了,所以,这还是第一回 正经看到她受伤后的容貌。
张父当即就红了眼圈,伸手抹了一把,极快地敛了脸上异样的神情,“宛雅,伤好了吗?要是不舒服,就多躺几天。”
“好多了。”楚云梨浅笑,“已经不痛了。伤养好了,再让娘和嫂嫂送饭也太不像话,以后我都出来吃。”
女儿早晚都要出门见人,本以为她还要磨蹭一段时间,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张父很是欣慰,“不痛就好。”别的也不强求了。
听出他的未尽之意,楚云梨心下有些感动,余光看向那边的兄弟二人,此时已经没了方才的惊讶,似乎她就是个很正常的人一般。
那边贺氏本来正在给楚云梨分饭,见她出来了,就装了回去,饭菜上桌,一家人都小心翼翼,尽量不说伤,只说些轻松的事。
楚云梨端着碗,含笑听着,这样好的家人,也难怪张宛雅会不甘心了。
吃饭期间,只要贺氏夹肉,田氏就瞪她。惹得张母看了两人好几次。
“妹妹好了,要不要绣花啊?”
吃完了饭,楚云梨自觉帮着收拾碗筷,贺氏笑着问。
她话一出口,就被张母瞪了一眼,“伤还没养好,绣什么花?”
贺氏顿时就不说话了。
对着女儿,张母完全是不同的态度,轻声道:“别听你大嫂的,养好伤再说,不着急干活。”
当日夜里下起了大雨,翌日早上起来,冷风刺骨,转眼就要入冬了。楚云梨换了衣衫,穿上了出门的鞋,戴上了昨夜她自己做的帷帽。
如果只是左脸那一道疤,挂一块面纱还挡得住,但额头上都有,面纱就遮不住了。她倒不是怕外人议论自己的长相,而是怕吓着人,尤其是几岁大的小孩子,看了她的脸兴许夜里会做噩梦。
转去主街,路旁有人代写书信,楚云梨花了几文钱,让人帮写了药材和所需药量,拿着那张纸进了医馆。这周围一片的医馆中都有特意给她备的药膏,但她买的是药材,倒也不怕人动手脚。
买了药材,她还买了个小炉子和熬药用的锅,包括药碾子,加起来林林总总一大堆。
她力气大,托了伙计绑好东西,她一手拎着炉子,一手拎药材砂锅和药碾,一路上引得好多人侧目。朝她指指点点,还低声议论,偶尔能听见几句“张家”,“脸毁了”之类的话。
刚转进自家院子的街道,路旁走过来一个青色长衫做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看到她戴着帷帽,又上下打量一番,眼中闪过一抹痛楚,上前两步,“张姑娘,需要帮忙吗?”
楚云梨戴着纱帽,但还是看清楚了面前的人,正是徐轻越。
张宛雅之前和他偶尔见过几次,她胆子小,因为容貌好,张母时常教导她要自矜,对男子不能太热情。所以,两人最多就是打个招呼的交情,正经说话还一次都没。
“不用。”楚云梨侧身避开他,继续往里走。
徐轻越追上前两步,“这些东西重,不如我帮你。”说着,就伸手过来接。
楚云梨再避一步,冷声道:“你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徐轻越:“……”
好多姑娘看到他都会脸红,就算没有,也绝不会把他当登徒子。
恰在此时,又有人过来,“徐兄,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这声音很好听,楚云梨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细布长衫的男子正负手站在不远处。此时也在打量她,似笑非笑道:“都说徐兄对女子冷淡,可见传言有误。对了,听说最近沈大姑娘正盯着你,你跟这姑娘走得这样近,是想害她么?”
听着这话声,楚云梨努力去看他的眼睛,心里有些激动,却又怕认错人空欢喜,于是放下炉子,抬手掀开面前碍事的纱。
纱幔掀开,对视的两人都怔了怔,楚云梨的嘴角已经勾起,又飞快放下帷帽,心情已经飞扬起来。
她这番动作极快,徐轻越却看到了她左脸的伤,顿时面色大变,眼神中痛楚更深。再开口时,声音有些失真:“沈姑娘家世极好,徐某不敢高攀,余兄还是不要胡说,免得让人误会。我只是看张姑娘拿的东西多,想要顺手帮一把而已。”
楚云梨干脆利落,“徐公子文采斐然,可是神仙公子,您那手是拿笔的,不敢让你帮忙。”
她拎起炉子就走,靠近徐轻越时,他不由自主后退一步让开了路。
这就是他的真心?
见色起意吧!
如今容颜不在,他的情意也就不在了。
楚云梨心下嗤笑,继续往前,身后,余长枫追了两步,“姑娘,我浑身烟火气,还有力气,可以帮你。”说着,人已经过来作势接炉子,“我姓余,余长枫。”
见他要帮忙,楚云梨顺势松开手,余长枫看她拎得轻飘飘,谁知炉子入手直直往地上坠,他险些没抓住,好悬没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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