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别——我们是好人、好人!”棒球君搂着他的同伴,吓得瑟瑟发抖,语言表达能力又退步一截。
“你们是好人、坏人跟我没关系,但想拿我当路引、要我的命,这事翻不了篇儿。”
“你现在活得好好的,牺牲的是我的伙计,哼,他是你弄下水的吧?我从开始就小看你了。”七爷恨恨说道。
“你没小看我,你是高看了你自己,以为多带点人、又有内幕消息,就能万无一失,而且之前有人进来过,算是替你们趟过路了。”
“显然,我准备的还不够。”
“夜路走多终遇鬼。”我扬起匕首,朝七爷刺去,结果他没用手里的枪,从怀里掏出一把粉末撒向我的脸。
“呸…噗噗——”我缩回身子,狂吐飞进嘴里的粉末。
不过几千年和盗墓贼的相处时光不是白过的,虽然被暗器击中,我还没忘七爷手里的枪,一边吐一边踹了他一脚,只听喀吧一声,他的腿骨应声折断,剧痛之下他手里的枪脱手掉在地上,我用脚踩住,向后一蹬,把枪踢到银棺一角。
“行啊,糯米磨成粉了。”我把嘴里的白色粉末吐干净,旁边又来一颗子弹。
子弹刚好砸中我的脑门儿,弹头‘哒’的一声掉在地上,我低头看看弹头,又看看开枪的那人。
他显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拿枪的手直抖,可还是出于恐惧心理开了第二枪、第三枪,直到弹夹里的子弹打光。
“放心了、消停了?”我看着脚边的一堆弹头问。
“怪、怪物——”那人扔掉手枪,像见鬼了似的爬到墓室大门前,想要打开墓门逃出去。
“你疯了,出去也是死!”七爷忍着腿痛一把拉住他的手下。
“她、她不是人,她不是人,是怪物……”那人还要去开门,被七爷从身后一个手刀砍晕。
“七爷真是老当益壮,身上还有什么法宝,拿出来瞧瞧?”大多数情况下,盗墓贼下墓凭的是勇气和寻常工具,当然最主要的是有一颗求‘财’若渴的心,偶尔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人混在盗墓队伍里,他们身上都有难得的宝贝,比如千年的桃林剑、照妖镜,百年的经书、毒虫。
甭管这些东西原本的功用是什么,只按年头和材质算,拿到古董行肯定也能卖不少钱。
“我这点微末伎俩,怕是入不了您的眼,栽在你手里,是我运气不好,不过也算是开眼了。不阴不阳、不生不死,世上竟然真有这种存在。”
七爷似是感慨、又像顿悟,他深叹一声,口中随即吐出大口大口的黑血。
“啊——他被咬了,他身上有虫!”棒球君本来处于呆滞状态,七爷吐出的黑色刺激了他,他吓得拖着同伴连连后腿。
“烧掉他。”陈清寒突然从棺材后边站起来喊道。
七爷的皮肤里有东西在爬,我连忙去翻那几具尸体的背包,找出点火工具,这时候也不用省着,整盒火柴全划着,点了易燃的纸制品扔到七爷身上。
在刚刚吐完那几口血之后,这家伙就咽气了,所以他体内的虫子八成是想钻出来另寻‘栖身之处’。
我在一个人的背包里找到一瓶酒,索性全浇到尸体上。
“求求你,别杀我们,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棒球君跪下来,如同耗子见了猫,急得眼泪汪汪。
“你们两个……为什么要隐藏身份跑来雪区?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打死。”
折寿君不负他的姓名,误触机关放出食人虫,出去转一圈儿回来只剩半条命,无论墓室里发生什么,他都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眼瞧着就要闭眼蹬腿儿了。
因此交待情况的任务只能由棒球君完成,他现在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和一开始给我的‘深沉’印象大相径庭。
“我、我们不是故意隐瞒滴,是怕家人追上来!”棒球君的汉语本来就是半瓶子醋,词汇储备量感人,所以一句话说完,中途要停下想好几次。
“家人?”
“是滴,窝们滴爸爸,不同意窝们来华夏,派人看着窝们,窝们是偷跑出来滴。”
情急之下,棒球君的汉语水平直线退步,听他说话感觉汉语烫嘴。
满墓室都是烧尸的焦臭味儿,陈清寒把被七爷砍晕的那个手下绑上,继续围着银棺的基座找,找了一会儿他打了个响指,把我的目光引过去之后,他轻轻点了点头。
这边棒球君已经交待到他太爷爷有几房小妾了,我把他交待的信息一总结,只得出一个结论:他和折寿君的家里,非常有钱!
而且两人都是独子,三代单传的独苗,偌大的家业等待他们继续,但偏偏这两人痴迷于探险,一心想成为印第安纳·琼斯式的冒险家。
“那他给你们烟,你们为什么不抽?”害我以为他们是多么警觉的人。
“不会、不会,吸烟有害健康!”棒球君认真地回道。
第六十二章 墓主她是个酒鬼
我呵呵一笑,编得还挺像那么回事,这小表情多无辜!
“你真当我被七爷的药麻倒了?”如果我当时和陈清寒一样睡过去,没听到他们和七爷的那番对话,或许这会儿就信他的鬼话了。
杀我们灭口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假如他们真是逃家的热血青年,对七爷的盗墓行为一无所知,只当是一次寻常冒险,那在见到七爷药倒我们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应该是惊讶的,而不是首先想到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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