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情感] 《金丝玉》作者:多梨【完结】
文案
终于成功找到假死的女友。
阳光无法穿透厚厚黑色窗帘,陆廷镇丢开打火机,半眯眼睛,看着墨绿沙发上的章之微。
就像落在深潭里的一枚玉。
她伶仃单薄:“究竟怎样,你才肯放过我?”
陆廷镇不言语。
檀烟雾袅袅,恰如三年前。
三年前,章之微也是这样,坐在一团墨绿上,双手合拢抱肩,眼中有明熠的光。
那时,她欣喜且羞怯地问:“ 我可以永远留在您身边吗?”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章之微,陆廷镇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要恋爱脑
第1章 睡醒 章家之微
午睡醒来后,章之微才得知陆廷镇回来的消息。
“陆叔叔有没有带东西给我?”章之微将盖在脸上的报纸拿下来,上面浓浓的墨水味道,被熨后拿过来,她不嫌弃这气味难闻,只转过脸,问陈妈,“他几时来?在哪儿?”
“先生在老先生那边,说是傍晚过来,”陈妈端上来糖水,劝章之微喝,“您先喝些,我去帮您挑衣服。”
章之微眼珠子一转:“不必,我自己来。”
一室通爽明亮,里外绿意浓浓,章之微只穿了睡衣,探身喝那糖水。莲子被亲手用牙签挑走了莲心,和白果薏仁一块儿熬成糖水。前些天她迷上了加老姜和黄片糖熬出来的番薯糖水,这几天又不爱了,少女的爱来匆匆去也匆匆,陆廷镇宠着她,要什么都给,更何况一碗糖水。
太阳灿灿,章之微几口吃完,陈妈连连叹气,叹她没有小姐样子,章之微抹了嘴唇:“我又不姓陆,出去也不丢他们的人。”
她去洗了澡,也不在乎在陈妈面前袒露着,左右家中只有她们两人,陈妈不行,惊到用一大张干燥的浴巾将她裹起来,好言相劝:“总要在乎先生的面子。”
陈妈口中的先生就是陆廷镇,这个房子的主人。
章之微命苦,她爷爷奶奶祖籍福建,后来跑去马来西亚,五六十年代,东南亚排华,她父母带着她又仓促逃离,辗转来到香港,住在港岛东区北角处。只是阿妈和阿爸没挺得住,死在这边,章之微的邻居见她可怜,收养了她。一开始只是看她饿得可怜,丢给她一块儿饼吃,后来拿自己的薪水给她顺手买个裙子,买个书包……买着买着,就送章之微去学校念书,认她做女儿。
这位邻居没有姓,人都叫他“阿曼”,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女性化,但阿曼却是一个实打实的莽汉,小时候章之微被男同学抢了东西,坐在地上哭,也是阿曼走过去,一手一个拎起来。从那之后,街上、学校里再没有人敢欺负章之微。
章之微念中学时,阿曼去世了。
是一场意外事故,阿曼替他老板挡了枪,临死前老板问他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他都会安置。阿曼瞪大眼睛,气都喘不匀,嘴里往外冒着血沫子,撑着一口气告诉他,自己有个女儿,叫章之微。
陆老板子嗣单薄,就一个儿子,叫陆廷镇。阿曼跟了陆老板近十年,忠心耿耿,又是舍命救下他。这样的恩情,陆老板不可能不报。他是个讲义气的人,将章之微从旧屋中接出来,全当陆家的小姐,又送她去玛丽诺修院中读书,衣食住行,无一不精,养得身娇肉贵。
只是称呼上有点混乱,章之微和陆廷镇相差八岁有余,不足九岁,却还得叫他一声“陆叔叔”,全因阿曼生前为陆老板效力,称呼他一声老豆。阿曼过世的时候,也是风光大葬,人人都知陆老板讲义气,重情谊,不信?瞧瞧如今的章之微,俨然的陆家大小姐做派。
章之微不肯穿陈妈挑好的裙子,她不爱这些繁琐的装饰,就白衣白裤白皮鞋,今天风大,又在陈妈念叨声中加一件净色开司米毛衣,匆匆下楼,让司机送她去见陆廷镇。
司机笑着称赞章之微和陆廷镇叔侄情深,章之微只望着车外,一言不发。
叔侄情深?说起来倒也没错,不过未必是那个情,或许欲字更佳。
陆家府邸低调内敛,处僻静幽静之地,章之微和陆太太——也就是陆老板的妻子相熟,只是今天对方不在,说是去看电影。又听人讲陆廷镇也不在,说他和陆老板去公司,在家里连杯茶都没喝完。
章之微扑个空,也不失望,她戴上一顶草帽,去花园里晒太阳,睡了一阵,听见花园里面,雇的两个小丫头正在窃窃私语。
巧,讲得就是她,陆家最怪的存在,章之微。
“……听说是陆老板心善,才收留了她,”其中一个小丫头撇嘴,“我听张妈说,陆老板现在让章之微搬走,是怕她和先生闹出什么。”
章之微知道张妈,是这个家里的旧人了,照顾着陆廷镇长大,章之微和她关系不好,两个人没少吵架。
“听说是那位午夜对先生发嗲,被太太撞见,”另外一个人说,“太太就先生一个儿子,龙配龙,凤配凤,陆家又没有娶几房的规矩,哪里容得下她。”
“是吗是吗?”章之微凑过去,她问,“真的?”
小丫头吓一跳,看她眼生:“你是?”
章之微压低声音:“张妈让我过来。”
顿了顿,她又说:“张妈真这样说?上次我听她和人提起,还以为是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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