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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页
    “谢谢。”
    晏修心跳似乎停了一秒。他刚刚确定没听错?凌炡在对他道谢??
    凌炡坐在床沿,胳膊撑在膝盖上十指交叉,温黄的火光映在他的侧脸,让人莫名联想到傍晚退潮时浮现的海礁,沉静而又安宁。
    晏修轻轻笑了一声,走向床沿道:“有时候我觉得你的思维挺特别。”
    凌炡淡淡瞥过来:“怎么说?”
    “比如你现在应该问我这里是哪里,而不是向我道谢。”
    晏修的目光始终在凌炡上,想观察他的反应。但凌炡的表情还是同平常一般,并没有什么变化。
    “没必要问。”凌炡道,“我醒着。”
    晏修:“..”
    【晏修:他刚刚说什么?】
    【1438:凌上将的意思是他并没有完全昏迷,而是保有意识地醒着。】
    【晏修:..】
    就见凌炡慢慢抬头,直视着晏修的黑眸道:“所以我们离婚吧。”
    晏修眼角抽了一下。
    这他娘的是什么因为所以?因为谢谢,所以离婚??
    凌炡正思考着怎么往下说,接着就看到晏修原本微扬的嘴角渐渐下沉,就好像某种希望突然落空了一般,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感觉晏修那如水的黑眸更水了。
    凌炡一句话哽在喉咙里,过了片刻,缓和了一下口气,继续道:“你是个好虫,但我们不合适,等回到联邦,办了离婚协议,作为交换,我会派虫护送你回到帝国首都,这样总可以吧?”
    晏修瞳孔微微放大,眼睛里的光亮细微可见。
    事实上他确实有些心动,因为在联邦肯定没有在帝国混得舒服,但是转念一想,不行,万一他签了离婚协议书,这位上将又反悔了,那他岂不是又被坑了?
    而现在除了身旁这位金大腿,他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这期间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谁来负责?没有人负责!就冲这一点,就坚决不能同意。
    晏修果断道:“我不同意。”
    就听凌炡叹了一口气,道:“这由不得你。”
    晏修:“……”
    【晏修:我怎么感觉这个台词似曾相识?】
    【1438:我也..】
    “总之,我们不合适。”凌炡拇指并拢抵着下巴,面色冷峻地盯着晏修,“你是帝国的皇子,而我是联邦的上将,光凭这个身份,就注定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
    “你不用说了。”晏修转身背对凌炡,看样子是对这种处理方式非常不满。
    他听见身后的虫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我不能为你孕育后代,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算结了婚,也是强扭的瓜,不会幸福的。”
    屋内的光线渐渐暗了下去,只剩下几豆油灯在房间里忽明忽暗地摇曳着,照亮这房间内的方寸之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晏修开口:“你饿不饿?”
    凌炡立刻:“不饿。”
    几乎同时,凌炡的肚子就响起长长的一阵哀鸣。
    晏修转过身来,勾了勾唇角:“真不饿?”
    凌炡说:“感情的事情,不能强求。”
    “我在问你饿不饿,你跟我说什么感情不能强求?”
    晏修这人有时候确实挺霸道,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凌炡面前晃了晃,“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吃饭,二,还是吃饭。”
    凌炡在晏修的强势压迫下仍旧一言不发,表情冷得像山峰的积雪。
    “我数三声,不说话就当你选择默认了。”晏修一边数着,走到壁炉旁,“一、二..”
    “有什么区别吗?”凌炡终于说话了。
    晏修的手指停留在水壶的盖子上,转头笑道:“有,当然有,选择默认是我做的饭,选择第二种,就是别的虫做好的。”
    凌炡果断道:“那我选第二种。”
    就见晏修的嘴角上扬,那表情就好像即将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般。
    “行,不过可能有点凉了,我这就去给你送过来。”说罢他就从门口的木墩上端过来一只木碗,一边用勺子舀了两下,看向凌炡的时候,眼角微微翘着,“是要我喂你还是——”
    “我自己来。”凌炡接过木碗,狐疑地看了晏修一眼。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饭了,此刻胃里的确很空。
    凌炡端着碗,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在经过几次反复思忖过后,这才端起碗浅尝一口。
    汤是绿色的,凌炡刚喝下去的时候味觉是麻的,刚准备喝第二口,嘴里立刻溢上来一种奇怪的味道,接着这种怪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想吐,然后凌炡在经过好几次不能失态内心挣扎之后,还是义无反顾地……
    呕——咳咳咳……
    像是水里撒了盐,混了无糖黑巧后再撒上胡椒粉,另外他还能尝到铁锈和树叶的味道。
    凌炡差点将手里的木碗打翻在地,奈何胃里很空,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来了。他语气冰冷:“你..给我吃的是什么?”
    晏修一脸无辜道:“叶子粥啊,这里的土特产。”
    “你想..毒死我?”凌炡将碗放在床头,用力地咳嗽着,好像吃到了炸药一般,眼角渐渐红了起来,隐约还能看到一些呛出的生理泪花。
    “你没事吧……”晏修想要上前,就听凌炡对他道:“滚出去。”
    “滚?你要我往哪儿滚?”晏修无奈道:“这里不是联邦,也不是帝国,这间房子是我们两个虫住,按照房屋所属权,咱俩都不是房子的主人,所以你没权利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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