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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苍凛说,有一些人,演技骗过别人之前一定会先骗过自己,因此不论怎么看,他们的眼睛都是真挚无比的。但眼睛能骗人,血液流速与心跳却不会,只要记住别人血液流速与心跳的变化过程,略加分析便能发现问题。

    阿珩的眸子很亮,亮若妖鬼,被这样一双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感觉绝不会好。对此,云洛一早便习惯了,青王却没习惯,也不可能习惯,自他继位为王,敢直视他的人不多,而萱夫人死后,便只剩下公子泽这个瞎子会直视他了。

    公子泽情况特殊,青王自然不会与他计较什么,但阿珩的直视却让青王微微蹙眉,此女太放肆。

    ☆、第二十四章嫡庶

    四季田猎自然要有围场,辰国王公贵族的田猎是往深山老林里钻,也不用担心没有合适的猎场,洛川郡、山南郡以及北地郡群山起伏,虽然不适合耕种,但很适合猛兽发展,狼虫虎豹横行,某种意义上,辰国贵族的猎场是整个辰国。别的国家没辰国那般令人无语,春季有春嵬的围场,夏季有夏苗围场,秋季有秋狝围场,冬季有冬狩围场,围场里有专人照看,放养大量的牲畜,又有行宫别院以供休息。

    青王族的秋狝围场是浮水围场,浮水发源于浮络山脉,蜿蜒流淌八百里,注入青水,是青水中游的主要支流,土地肥沃,郁郁葱葱,一派原始风貌。青国虽然疆域辽阔,虽然人口众多,但......青国超过一半的疆土都被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也是不争的事实。

    看着被王族圈为围场,与王族禁脔似的,庶人黔首皆不得靠近,擅闯者可就地格杀的浮水围场,阿珩愈发无语,有着如此辽阔的疆域,有那功夫开疆拓土,为何不好好经营已有的土地?最重要的是,浮水土地肥沃,很适合耕种,就这么圈成围场,成为王族的禁脔,一年之中只有君王来围猎的时候才有人气,太可惜了。

    尽管没什么人烟,但围场的猎物可谓满地都是,兔子、山雉已经满地跑,獐子、鹿同样满山跑,至于狼虫虎豹之类的,想猎就得进山林深处。

    阿珩没去参加狩猎,更没兴趣看,在辰国呆久了,对于狩猎,她更喜欢看儿郎拿着刀剑与狼虫虎豹搏杀,带着一堆仆从围殴......一点意思都没有。因此在浮水里抓条了肥得不像话,根本不怕人的鱼便回浮水行宫安排给自己的屋子了。

    青国有三座宫室最是有名,其一是王宫,宫室千重,高台林立,绵延十里,宛若仙阙;其二是章台宫,为灵王所建,动用人力超过十万,耗时十数年,规模比起王宫只大不小,其中的主殿台高达百丈,灵王晚年就是在章台生活的,据说章台之上收罗了各国的美人,风情各异。不过他一死,章台便被萱夫人荒废了,荒草比人还高,直到当今青王继位才摆脱这种窘境,重新兴盛起来;其三便是浮水行宫,南方虽有兽患,但没北地那么严重,而且冬日苦寒,出门溜达也着实苦了点,因此地理位置偏南的国家都不重视冬狩,青国也不例外,秋狝才是青国的大事,既然是大事,自然要吃好喝好玩好住好,因此浮水行宫修建得及其舒适。

    阿珩不是贵族,享受不到浮水行宫的舒适,但住的地方也不差。公子泽是青王的王弟,又是先王嫡子,因此他在浮水行宫有着一座独立的宫室,阿珩便与他住在一起。阿珩原本应该是在另一处的,但问过公子泽后发现那地离青王太近,阿珩果断搬公子泽这里来了,美其名曰对病人负责。

    青王是个好的君王,但阿珩表示,他再好,我也不喜欢,所以他的健康与死活关老娘屁事?

    公子泽看着在院子里,身边是红泥小炉烹鱼,躺在竹榻之上看书的阿珩,颇为不解。“你不去看狩猎?”

    阿珩闻言,目光从竹简上移开。“有什么好看的?”

    公子泽道:“我以为,年轻女郎都很喜欢。”

    “我不是花痴。”

    “可你是女郎......话说,苏神医年岁几何?”公子泽有点摸不准阿珩的年龄,尽管阿珩看上去挺年轻的,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但......想想某人年近古稀之年却仍旧风采如故的模样,公子泽便决定不要相信眼睛。耳听诚然为虚,眼见也未必为真。

    阿珩道:“十九。”

    公子泽瞅着阿珩三千青丝里染着的缕缕银白,很是感慨:“苏神医真年轻。”

    阿珩凉凉的瞅着公子泽。“你原以为我几岁?”

    以为你七老八十了呗。公子泽道:“二十余岁。”

    阿珩意味不明的道:“不是七老八十啊?”

    公子泽:“......你的头发,很容易让人误会。”人都会长白发,但那得是四五十岁时候的事了,阿珩才几岁?

    阿珩瞅了瞅自己发间丝丝缕缕的银白,十四年前从地底下爬出来,发现自己是靠什么活下来的后,她自此食无味,头发也成了这样。哪怕这些年为了方便,她剪过不少回头发,然而发间的缕缕银白也不曾消失丝毫。“我的脸不会让人误会。”

    公子泽道:“可容貌很不可信。”

    阿珩以疑惑的眼神瞅着公子泽。

    公子泽浅笑道:“七老八十,脸上却没有半点皱纹,宛若青年的人,并非没有,我相信,苏神医日后也会这般,不是吗?”

    阿珩眸色无波无澜,意味不明。“你很羡慕?”

    “如今的我,不羡慕。”

    阿珩道:“二十年后的你会羡慕。”人是一种很犯贱的生物,只有在失去一样东西后才会珍惜与羡慕仍拥有的人,青春亦然。

    公子泽道:“那也是二十年后的事。”

    阿珩闻言若有所思。“那你说我要不要先下手为强灭了你?”

    公子泽无语道:“你不说医者三诫不杀生吗?”

    阿珩不以为然。“手不沾鲜血而取人性命的法子有很多。”

    “那也只是有可能。”

    “有可能也是可能成为敌人,二十年后我多半还活着,你若想要长生药,我是你唯一能找到的药材。”

    羲和氏到如今已然凋零,整个九州大地上就两个直系,或许在遥远的未来,会因为返祖而出现新的直系,但如今这个时代,只两位。苍凛太恐怖,抓他还得注意他不会乱丢毒.药,拖个百八十万人殉葬,这种事,苍凛肯定做得出来,事实上,他做过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有人动长生药的心思,派出心腹死士去抓苍凛,苍凛也不管是否需要,更不管来抓自己的是谁,第一反应定然是用毒灭了方圆百里所有能喘气的生物。人畜死干净了,自然不会有人威胁到他的安全,至于被牵连的人是否无辜,谁会在意异类的无辜与否?

    苍凛太过凶残,世人也曾愤怒,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然而苍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