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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风凛凛的镇国侯呢……”她拖长音调这么说。

    “是啊,我是镇国侯。”萧战庭握着她的手:“你知道当镇国侯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是什么啊?”他忽然这么问,她还真想不到。

    “最好的好处就是,我能有许多金子银子。”萧战庭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是无比的认真,好像这确实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一样。

    这话听得萧杏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顿时心情大好,她拉着他的手道:“铁蛋哥哥,你有好多金子银子,而我变得好喜欢金子银子呀!”

    好多年前,他们还年轻,他穷,她就算想贪财都没得贪,一年到头就数铜板了,没见过那金银之物是啥样儿!如今倒好,他飞黄腾达了,有了这辈子她花也花不完的金银!

    萧战庭低头看着她反握住自己的手指:“现在你想买什么,都可以。”

    这话低沉沙哑,传入萧杏花的耳朵,让原本一心欢喜的萧杏花竟然心神为之一振,她眨眨眼睛,仰脸看过去,却见他的双眼中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就好像他刚说出的话,是这辈子最郑重的承诺。

    她脸上忽然有些发热。

    恍惚中记得,好像许多年前,自己还年轻的时候,他好像说过类似的话。

    说以后会有许多银子,随便她怎么花都可以。

    她咬了咬唇,微微低下头。

    心里不知道怎么便软软的,想着他是个好人,这么多年过去,分明自己和他已经是云泥之别,他看样子却并没有嫌弃自己……

    甚至还记得当年说过的话吧。

    这些事,没法细想,一想,心里乱糟糟的。

    萧战庭微微靠近了萧杏花,抬手揽住了她的胳膊,哑声道:“昨日我吩咐下去,已经请了东席,赶明儿便让几个孩子都开始识字,佩珩梦巧她们也要学。”

    “嗯……”对儿女,他是上心的,凡事想必已经有了打算,她自认见识浅薄,听他的就是了。

    “这次柴管家请的嬷嬷侍女,你觉得如何?”其实不用问就知道,那是柴大管家重金寻来的,都是再稳妥不过,只盼着能让她用得顺手,别凭空惹出什么气来。

    “极好。”以前她伺候人,人都不要,现在轮到别人伺候她,真是再好没有了。

    “这几日,我请了武师在家里,好生□□下千云和千尧两个,趁着年纪小,学点本事。”

    “嗯,这个是应该的。”

    “还有你。”

    “我?”萧杏花不解。

    “是,从明儿起,你有时间就过来书房。”

    “做什么?”萧杏花一脸茫然。

    “教你认字。”

    “认字?”萧杏花大吃一惊。

    “是。我来教你。”他缓慢而不容置疑地道。

    “为什么?”萧杏花疑惑地看着萧战庭,有些羞窘,又有些期待,最后还是摇摇头:“算了吧,算了吧,我一把年纪了,人又笨,哪里能学会识字,还是不要了!”

    萧战庭握着她的手,再次重复说:“你哪里笨了,一点不笨。如果我教不好你,那一定是我这个当老师的笨。”

    萧杏花一时哑口无言。

    识字,识字,她真得也能跟着学习识字吗?

    萧战庭凝视着她,只觉得她眼中泛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光,忐忑的期盼的。

    看着她这个样子,他胸口便开始隐隐发闷。

    关于萧杏花心里的秘密,他其实也是在后来的许多年,生离死别的许多年来,在一个个无眠的夜晚一点点地领悟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发88个红包。

    上班了,这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第32章

    他年轻的时候,并不懂姑娘家的心思,她说她不喜欢,她说她没兴趣,她就以为是真的。可是后来,他就慢慢地领悟到了,其实也就是领悟了少许。真正彻底明白过来,是在他以为她已经在战乱之中埋葬在万人坑里之后,在他苦战了几个日夜疲惫空虚地躺在营帐里的时候,在那种求而不得煎熬和苦闷之中,他开始一点点地回忆过去的那个萧杏花,那个这辈子再也无法见到的妻子,那个刻在自己心坎儿上的女人。

    曾经被忽略的细节慢慢浮现,在他脑海中珍惜而缓慢地回味,回味得越多,他越能明白,他其实从来没有真正地明白过,那个夜晚会和他躺在一个被窝里的女人的心思。

    她虽然长在隗继山下,可是却和大转子村许多姑娘不一样。

    她是三四岁被拐子拐卖了的,在她模糊的记忆里,她也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小姐,会跟着读书识字的姑娘,甚至身边是有人伺候的。后来虽然经历了许多苦难,最后这朵凤凰花飘落并扎根到了他的家里,可是她骨子里,却渴盼着读书识字,渴盼着能够过上更体面的日子。

    可是小时候,母亲便是真心疼爱她,到底自己是男孩子,自然是什么好事都紧着自己。家里穷,能让自己夜晚跟着私塾的先生念一会书,那都很是紧巴了,更不要说再让萧杏花也跟着念书了。

    所以念书这个事,萧杏花自然是没份。

    当时的自己和母亲,甚至周围的邻里,也都理所当然地觉得,念书这种事,萧杏花自然本来就是没份儿。

    就连萧杏花自己,也觉得念书这种事,肯定和她没什么干系。

    所以她会在夜晚他认字的时候,捧着自己熬得菜粥跑过来,嘘寒问暖,却把眼神儿只往书上打转儿,也会暗地里恋慕着村头的彭玉。

    在小时候,他也曾拉着她,教她写自己的名字,谁知道她却扭过头去说,姑娘家认什么字呢,左右没什么用。

    她还说自己笨,学不会的。

    他那个时候是真傻,她这么说,他就真信了。

    后来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生死两茫茫,孤冷的夜晚一个人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以前以为自己对他的杏花很好了,可是后来才知道,就是不够好,一点都不好。

    这辈子,他欠她很多,以为永远没有还的机会。

    现在好了,她还活着,他们的孩子也还活着。

    他还有半辈子的时间慢慢地弥补她,弥补她从三四岁被拐之后就欠缺的一切。

    “走。”他握着她的手,领着她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