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常菜和上海菜,沪上红烧肉自然是卖得最好的。
一面墙上种满了爬山藤,绿油油的一面墙上,挂着进来吃饭的旅客们或者学生们的照片,有些是他们自己贴的,有些是请求颜诺现场照的。
羁旅没过多久,就出名了,原因有好几个,一个是饭菜好一个是店面有特色。还有的,额,老板个人魅力,文艺青年,不仅菜做得好,还会拍照会画画。
而且,对自己的宠得发腻,恩爱秀得简直令人发指。
而芭莎,听闻国内军阀混战,还是有点担心蒋成。她想起了来伦敦前,颜诺的那笔生意,有时候半夜都会惊醒。
颜诺给她擦拭着额头上的冷汗,一直喃喃着:“对不起我没有”
她说:“唔,我知道的。你不会的。”
可事实上,也许是杞人忧天哦,真的。他蒋成,何等的能耐。
三年多后,1923年,她在伦敦,听到的消息,都是他何等的骁勇。现在,是蒋成的承系,跟杨司令的传系、刘司令的源系,三军鼎立
罢了罢了,蒋成,苏城,陈笑语,全部都是过去的过去。她跟颜诺,倒好像是脱然于世外,在伊甸园里,过着怡然自乐的生活。
这几年来,他们每半年会关一个月的店门,去欧洲玩上一个月,他们走遍了许多国家,在许多地方都拍下了照片,这些照片全部挂起来,又可以再挂一面店墙
到1926年,芭莎再一次怀孕了,其实来伦敦后,她又怀了两次,却又流产两次。
这一次,终于在十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像爸爸,睫毛长长的,眼睛很清澈,中文名颜荟,英文名。
女儿是在巴黎度假的时候出生的,两个名字都是颜诺起的,芸芸众生里面,又多加了一个人。为什么叫荟,她也不知道。
唔,荟,谐音回是回英国呢还是
可能,还是不能完全忘掉生他养他的地方吧。其实,芭莎也一样。纵使纷争那么多,恩恩怨怨那么久,可是,家还是家。国,更是国。心里面,总有个地方,不会消。
可是后来,颜诺,“被”回国了。
1928年,初秋,颜诺接到了一通来自上海的电话,自此,面色凝重不堪。
他锁了店门,托保姆照顾好芭莎母女,一张机票,匆匆回了上海,没有跟芭莎提一个字回去干嘛。她问,他只是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等我回来。
☆、第四十一章 苟以国家生死以
芭莎便在伦敦天天等着他归来。她开始织毛衣,白天没有事情,便一针一针,一件一件,织得飞快,从天亮到天黑,夜晚入睡,荟荟是很乖的,从来不会在半夜哭闹。
可是她却依旧半夜往往又醒,她开起台灯,又开始织
她不知道自己堆下了多少件毛衣。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圣诞过了,春节过了,就连清明都过了,他也还是没有回来。
荟荟已经开始牙牙学语了,她开口第一个词,就是pp
她在伦敦虽然也呆了好几年,但以前,都是有颜诺,颜诺宠她,照顾她,根本不需要她耗费一点点心思。
现在,虽然他就这么走了,他也安排好了她所有的路子一样,存款,房产,剑桥的老师和老同学
因此,尽管异乡寂寞,她的日子不难,只是无聊了点而已,但也有针线毛衣打发时间。可是,可是,这样子,她才更怕,颜诺,根本就不像是去得匆匆的,准备,好像已经很久了。
她觉得好害怕好害怕,他会不会就再也不回来了!这个念头,在芭莎心里闪过,然后,泪就在深夜里面湿了衣衫。
在她又织完了一件毛衣之后,入夏了。伦敦的雨,本来就不少,伦敦的天,本来就善变。
深夜,突然响起了电闪雷鸣。芭莎,怕打雷。很怕。
以前这样的夜,伦敦也不少见,她每每从梦中惊醒,都会喊道:“诺,颜诺!”
梦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要么就是她在监狱里,硕鼠窜过她的脚,她软瘫在地要么就是她滚下楼梯血流成河
要么,要么就是蒋成,在战场上厮杀,他喊道,芳菲,哥哥带你回家
每次,颜诺都会拥她入怀,把她搂得很紧很紧,哪怕她有时候,在噩梦里梦见蒋成和战场硝烟,她会脱口而出一句“哥哥!”
颜诺依旧是把她抱得紧紧的,妥放在胸口。他说:“嗯。我在。”
或者,有时候他会睡得迷迷糊糊,便说:“相信我,我没有”
而如今,如今,她再喊:“诺,颜诺,我怕!”身边却空空荡荡,再无一人。她另一侧的枕头,软塌塌冰冰凉。
打雷了,荟荟也开始哭了起来。她抱起荟荟,拍着她的后背:“乖,妈妈抱”
“pp”牙牙学语的荟荟还是这两个音节。
“爸爸,爸爸明天就回来了啊,明天就回来了。”她望了一眼床头,墙壁上,六十一个正字又多两划。
他走了三百零七天!没有书信,颜公馆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轰隆隆!”贯耳的雷声再一起响起,轰鸣,伴随着孩子“哇”的哭啼嗷成一片。
此时,床头的婚纱照“哐当”一声,被震落下来,一张纸条从相框与墙壁的中间掉落。
她缓缓拿起来,上面,是他泼墨的字: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她的心一沉,她不多,但也知道这大概讲的是什么,颜诺呀颜诺!你总是这样,荟,回,芸芸众生中间,又多一个人
我早该想到,你又怎么会是甘心偏安于一方,闲听花开花落的人呢。
她立马抓起了电话,打向了蒋公馆。有时差,通了,有人接。
“喂,你好,蒋公馆吗,这里芳菲”
“啪!”电话那头,听得是她的声音,还没有讲话,就给挂了。
呵呵!她的嘴角勾起了一丝讥讽的笑意。都道蒋大司令,不是最高尚的吗。
翌日,她就买了回上海的票。
☆、第四十二章 归踏万里来寻夫
1929年,芭莎带着女儿颜荟回到了阔别九年多的故土。
中国,上海,冷冷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她下了飞机,就径直冲进颜家老宅,结果,都被贴上了封条,门前,灰厚厚地积了一层。
“这家人,早就死了。”邻居看见芭莎匆匆敲门的声音,慢悠悠地说道。
“什么”
“颜深得病死的,他快死的时候走了好久的儿子终于回来了,也没有赶得及给他送终。
倒是,赶上了抄家啊!颜深刚走,尸骨都没寒透呢,他二十八年前犯的一桩大事儿就给抖了出来,他的夫人当场一头撞死。”
“颜诺呢,颜诺呢!颜公子呢。”芭莎一手抱着荟荟,一头拉过他的袖子,眼神里充满了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