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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想。

    但她也瞒了他一件事。

    她是丁克,从没想过生养孩子。

    对此,她的婆婆意见特别大,几次三番与她闹这件事,甚至口吐一些封建之极的话。每每不欢而散,老太太拂袖而去的时候,她总要在心里冷笑一声,这就是段残破的婚姻,你虚情,我隐瞒。

    周母为添孙儿的事,上了不少火,甚至气进过医院,但到底是个性子温的,也使不出什么狠招来。为什么不在周慕身上施压呢?她当然试过,但儿大不中留,光听媳妇的了!

    她威胁过周慕,如果苏瑶不要孩子,她就不要这个媳妇了,周慕只道还有晓波,等着他来让自己抱孙子。

    把周母气了个半死,从不知儿如此不孝。

    “谢谢你啊,”苏瑶靠在床上,点着一根mildseven,眯眼吐出烟雾,“帮我应付妈。”

    “你什么时候会抽烟了?”

    “什么时候?”她夹着烟,眼角挑起来,“十八岁,还是十六岁?”

    “结婚前你没抽过。”

    她笑了一声,从袅袅烟雾里,万般嘲讽地看着他:“人家想扮扮可爱,不可以吗?”

    周慕没理她。

    “我该谢你吗?”

    周慕皱眉:“什么?”

    “和我一条战线不要孩子,你是不孝,”她摸着新做的指甲,轻声吐出一句,“还是你他妈也是丁克?”

    周慕脸一冷,转身就要出去。

    苏瑶一直平静,这时突然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从床上坐起,冲着他道:“周慕,我只问你!”

    “为什么结婚?为什么不离婚?单单因为苏氏吗?!”

    “我爱你。”

    苏瑶愣住了,很快冷笑出声:“你爱我?”

    他走过来,手掌摸上她的脸,苏瑶没有动,在她眼睛很深很深的地方,还藏着一丝爱恋与思慕。

    “我爱你,”周慕抱住她,拥得很紧,有种乞求的、卑微的姿态,“别离开我。”

    苏瑶眼中惊异,又有希冀与柔情,慢慢伸手回抱他,怕烟头烫着他,却让那灼热烟灰落在了自己手上,疼得一咬唇。

    周慕偎在她怀里,如同柔弱的归鸟一般。

    也许,她从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她的眉眼和一个已经逝去的男孩儿,有几分相似。

    又是一年秋季,a大男生宿舍楼底下的银杏树开始落叶,一阵风吹来,叶子打着旋儿在空中飘舞,如金色的蹁跹的蝴蝶……

    踩在地面堆起的枯叶上,会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落寞又寂寥。

    “哥!”

    周晓波招着手远远地朝他跑来,笑容灿烂。

    时间早已抹平了男生心中的伤痛,那一丝隐痛只会被他深深地埋在心底,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

    周慕“哎”了一声,从车窗里探出头,手里夹着一只烟,在那缭绕的烟雾里,他仿佛看见当年的秦思正朝他走来,穿着一件白t恤,眉眼鲜活……

    第40章

    最后一场戏。

    清晨,西郊小别墅,微醺的阳光里,“周慕”拥着“秦思”坐在飘窗上,环过他胸前的两只手,一手拿着画板,一手握着油笔。

    画纸上,大片金色和橙色的阳光交错着,一只小麻雀不设防地站在窗台上。更远处的天空,蓝得有些过分。

    “周慕”画几笔,就偏过头与他耳鬓厮磨,嘴唇顺着他的衣领子往里亲,“秦思”略缩着肩,肌肤起了一层密密的鸡皮疙瘩。他昂着小巧的下巴颌,发热的脸贴到他耳边,不知讲了什么亲密的话儿,引得“周慕”在他脖颈处一咬,又温柔地用唇摩挲。“秦思”敞着衣领子,靠在他肩上,也信手拿根油笔,在画纸上涂抹。两人哝哝软语,笑作一处。

    “cut!”

    “啪”的一声,沈融阳拍着卷起来的剧本,从导演椅上站起,一副很恼火烦躁的样子,又因为是最后一场戏,强压了火气,但声音还是吼出去的:“你俩!都什么状态,啊?返回去拍不行了是吧!”越吼火越大,眼睛瞪得跟什么样似的,“那是笑啊?比哭还难看!……还俩影帝!”

    两人还保持着拥抱的动作,被卡了都很泄气,脸色也不好看。但很反常的是,林素那么一个骄矜的主,被他这么训,眼睛里头竟没一点火气,反而垂着头,怎么说,跟朵蔫了的、没什么生命力的花似的,孤零零的。事实上,拍了大半天,从早上到现在,他是这种状态,罗锋也差不多。

    就那么一刹那,沈融阳懂了,他竟然才懂!他低骂了一句什么,又扬声喊:“两位老师,最后一场,高兴点演,明天也好高兴点说再见,成吗?”

    又拍了几条,都算勉强过关。沈融阳盯着取景框,似乎放弃了什么,到最后才一声“cut”,宣布《思慕》杀青。

    杀青宴。

    剧组浩荡一群人,往饭店来,吃吃喝喝弄了近三个小时,又转场去了ktv,路很近,就在酒店对面。

    事先订好的总统房,宽绰豪气。包厢顶上五颜六色的镭射灯扫射着,光影纷乱,晃得人直眼花。林素在饭店就喝得有点多,一进来,两手一甩,后脖子直接歪沙发靠背上,眯着眼睛像是要睡觉。kavin捏捏他手,凑过去说:“待会儿敬个酒啊。”

    炫彩玻璃茶几上摆满了啤酒洋酒,那边,以沈融阳为中心,于伟、老白他们已经搞起来了,在乌七八糟的歌声里,敞着嗓子聊天说笑,吸烟划拳,气氛很嗨。

    林素眼睛懒懒睁开一条缝,皱着眉头:“谁在唱啊,好难听……”

    抱着麦克风嘶吼《死了都要爱》的,是道具组的两个小伙儿,平时人就逗得很。

    老白嗨得满面通红,在沙发那头朝他招手:“林素,窝着干嘛呢,快来喝酒啊!”

    林素随手拿起一瓶啤酒,边对着嘴喝边往那头去。他脖颈纤细,仰起时勾勒出一条好看的曲线,那滑动的喉结,也比平常男人要秀气几分,此时在摇晃的镭射灯光里,更显出一种少年式的性感。

    他敬沈融阳,敬完又敬于伟,再是旁边的……他。

    “师兄,”他歪着头,目光一触及他,仿佛醉得更狠了,语声柔柔地说,“我敬……”

    却有更柔的声音响起来。

    吴菲声音是真美,否则这么嘈杂的包厢,不会为她静那么一瞬。

    林素扭头,冰冷冷的一眼望过去。她唱的一首英文歌,唱腔低柔,缠绵悱恻。听说,她以前是出过唱片的。包厢里吹起口哨,叫起好,这么一阵过了,又都重新投入嘈杂。

    像这种热闹的场合,唱歌只是助兴,大部分人会选择唱点嗨歌,烂大街的那类也受欢迎,因为能带动气氛。还有飙高音,瞎吼个几嗓子,快活大家,多好呢。唱柔歌的却没几个,要么被众人硬赶鸭子上架,柔歌恰巧是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