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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帮你处理下伤口。”

    秦黎没有拒绝。

    洗完手回来,他将棉花沾了点酒精,帮她消毒。酒精刺激了破皮的地方有点刺痛,秦黎不耐烦地想缩回手,道,“让它去。反正只是小伤,过两天就会好。”

    谁知,严森没松手,消毒完后又上药,然后拿纱布抱起来。

    秦黎看着自己被包成粽子一样的手,道,“这样我怎么做事?”

    严森,“那就别做了。”

    秦黎,“不做你吃屁。”

    严森,“为了你,我愿意饿一天。”

    秦黎微怔,下意识地望向他。他的眼睛蓝盈盈,很深邃,像是阳光下的大海,波光粼粼,又格外温柔。心跳有些加速,失忆以来,这算是最甜蜜的话了。她继而叹息,什么啊!要求真是越来越低了,就这么一句似是而非的屁话,也能让自己激动半天。

    严森道,“以后别和她打架。”

    秦黎,“为什么?”

    严森,“你打不过她。”

    秦黎不服气,正想反驳,但突然想到了什么,话锋一转,道,“你怎么知道我打不过她?”

    严森面不改色,“因为她比你高壮。”

    秦黎抱胸看着他,总是觉得这家伙其实没失忆,可又找不出他装傻充愣的证据,胡乱怀疑一通,只得作罢。

    两人正说着话,这时,外面又有人敲门。

    严森说了一声请进,随即就有一个身影推开房门,风风火火地闯入了两人的眼帘。那人进屋后,四处一张望,然后直冲病床而来。

    这人自然是托马斯。

    托马斯在两人反应过来之前,伸手一把抱住了严森,嘴里嚎道,“哥,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是谁要害你?”

    严森被他按痛了伤口,不由嘶了一声,见状,秦黎拉开托马斯,责怪地道,“哎,你小心点呀,你哥身上还有伤呢。”

    闻言,托马斯立即松了手,在旁边关切的问,“不要紧吧?有没有伤到要害?”

    严森哼了声,“死不了……”

    托马斯刚想松一口气,就听秦黎在旁边接着道,“伤到了大脑,没了记忆。”

    托马斯,“失,失忆?你是说我大哥失去记忆了?”

    秦黎点头,“什么都不记得了。”

    托马斯不信,凑到严森面前,指着自己问,“那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谁?”

    严森简洁的扔下三个字,“不知道。”

    托马斯一听,顿时慌神了。他和严森一起长大,感情自然是非比寻常,虽然现在二次发育处在叛逆期,但在他心里头,严森始终还是他无法取代的大哥。

    “严森,你怎么能把我忘记,我是你双胞胎弟弟呀!”

    严森却一点也不在乎伤心欲绝的托马斯,只是风轻云淡的回了一句,“我俩是双胞胎?异卵双生的吧。”

    托马斯立即纠正,“同卵。”

    严森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嫌弃道,“我没那么傻逼的弟弟。”

    托马斯,“……”

    秦黎忍不住在一边幸灾乐祸,这句话可真是毒舌。

    严森懒得看他第二眼,挥了挥手,冷冷地下了逐客令,“你们走吧。我累了,要休息。”

    秦黎瞥了眼愣在当场的托马斯,一点也不同情他,他不是要爱情不要亲情吗,现在报应来了吧。

    “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托马斯不死心的问。

    严森连眼皮子都没掀一下,直接闭上了眼睛睡觉,把托马斯当陌生人似的晾在旁边。

    托马斯大受刺激,一脸难过地站在那里,看着严森,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秦黎动作利落的将东西收拾好,对严森道,“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们明天再来。”

    严森没回答,像是睡着了。

    秦黎拽着在一边发呆的托马斯,走出了病房。

    托马斯挣扎了一下,道,“我要留在这里陪我哥。”

    秦黎道,“他不需要你陪。”

    托马斯,“可是他不记得我了。我是他唯一的亲人呀!他怎么能把唯一的亲人都忘记。”

    秦黎忍不住道,“你现在知道他是你唯一的亲人,当初是谁为了马舒舒要分家?”

    托马斯,“爱情会走,亲情不会,所以我以为我哥最终还是会退步的。”

    这种毒鸡汤的话,不像是托马斯会说出来的,秦黎问,“谁告诉你的?”

    托马斯,“没人告诉我,是我自己这么觉得。”

    秦黎嘲讽地道,“那你现在看到了,亲情和爱情一样,说走就走。”

    托马斯一下子怔住了,他从没想到,有一天大哥会和自己形同陌路。尤其是刚才他看自己的目光,没有一分感情,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陌生人。

    他可以不要爱情,不要事业,但他不可以没有大哥。因为这几十年来,最亲近的人,像是祖父母亲父亲,一个个接连着离开,最后只剩下一个人在那照顾着他。那就是严森。

    他信任大哥,依赖大哥,那是一种相依为命的感情,一份不可割舍的兄弟之情。

    想到今后的日子,他可能会一个人走过,托马斯突然害怕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托马斯魂不守舍地跟着秦黎回到农舍, 走到门口,突然吓了一跳, 叫道, “我们的家怎么变成这样?”

    最近心思都在医院里,没精神收拾花园, 所以还是满地狼藉, 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确实有点吓人。

    秦黎没好气地道, “还不都是拜那群光头党所赐。”

    托马斯试探地问,“你是说托比和穆勒?”

    好久没回家了,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 托马斯一点也不知道。于是, 秦黎就长话短说,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托马斯听得怒火冲天,狠狠地砸着桌子道, “这些人怎么变成这样,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呀。”

    秦黎道, “我在这里越是如鱼得水,他们就越是眼红,想把我赶出村庄。见得不了逞, 就干脆走极端路线。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本来就是极端分子。”

    对秦黎来说,托比和穆勒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反派光头党。但托马斯和秦黎不一样, 他从小和他们一起长大,曾是玩伴,是有感情的。现在看见他们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难会免唏嘘几声。

    反正农舍迟早要装修,乱就乱吧,到时候一起收拾。

    托马斯走到三楼,不由又是一怔,才离开一个多月,这里大变样。四个房间三个空了,里面的家具全都没了,就连大哥的卧室也搬了家。

    他站在原地,自言自语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秦黎在楼下叫道,“托马斯,过来拿你的床铺。”

    托马斯如梦初醒般,扔了行李,转身跑下楼,一把拽住秦黎,问,“农舍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