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目光多有愤恨和鄙夷。
没有任何寒暄,季白不带停顿的沉声说:“老吴,带两个人,去搜杨宇的住所;小陈,你跟大胡押嫌疑人上车;小郑,带其他人去录口供;姚檬,带许诩去处理伤口。”
大家都看向许诩。姚檬失声:“许诩,你没事吧?”快步走上前。
“没事。皮外伤。”许诩笑笑。
***
许诩没要姚檬帮忙,姚檬也就没坚持,跟着其他人走了。
许诩自己走回警车上,翻出急救箱,对着镜子,往脖子上贴了个两个创可贴,忍不住皱眉——最痛的地方不是脖子,而是胸。
刚刚季白把她从杨宇怀里拖出来,手箍得很紧,当时没注意,现在才发觉,他恰好握住了右胸,力气又很大,现在还隐隐生疼。她的皮肤比较敏感脆弱,照这个痛的程度,应该是淤青了。
这感觉陌生而古怪,似乎他带来的不光是痛感,还让她有点不自在。但许诩没有多想。周围没有人,她胡乱揉了揉胸口,感觉缓解了些,就下车,也去杨宇的宿舍了。
这晚后来非常顺利。从杨宇宿舍床下,搜出了一堆裁纸刀,还有他亲笔写的“行动计划”,上面记载了每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和他的感受。他本人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原本生活在霖市周边的小县城,家庭环境很好,从小娇生惯养。然而十六岁那年,父亲生意失败,举家清贫,母亲也跟父亲离婚。他的成绩本就不上不下,这一变故,高考失利,进城打工。只是他总觉得自己不该如此,工作表现非常浮躁,所以到霖市三四年,没有一项工作干久。上一份工作是老乡介绍,结果他值勤期间多次擅离岗位去打游戏,才被辞退……一切跟许诩所料基本吻合,倒让刑警队众人非常惊叹。
收队的时候,季白让忙了数天的大伙儿到警局交枪后直接回家睡觉,他和经验丰富的老吴连夜审问杨宇。
坐上车的时候,老吴却提起了许诩:“我听说许诩被挟持的经过,几乎说服了杨宇认罪投降。你这个徒弟不简单。对了,还真有点像你刚加入警队的时候,牛逼哄哄的。”
像他?这个说法有趣。
季白笑笑。
今天他一下飞机,得知许诩二人在公园后,立刻赶了过来。然后刚进门,就发现不对——平日宁静的夜晚的公园,嘈杂又紧张。
等到小树林边,看到杨宇挟持许诩。他正想从后面包抄,却听到许诩那一番冷冰冰的威胁。
她表现得倒是出乎他意料的好,身为人质,却完全控制住局面。
等他把她从杨宇手里救出来,首先看到的,是一双非常沉静漆黑的眼睛。即使刚刚被劫持,可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她眼中闪过的不是惊恐和慌乱,而是迅速的了然和放松。
她认出了他,然后不紧不慢的跟他打招呼:“季队好。”丝毫没有察觉,那细细小小白白嫩嫩的脖子上,还挂着三两道吓人的血痕。
她的心理素质的确强大,人也有够呆,那张波澜不惊的小脸,仿佛时时刻刻还散发着书呆子的迂气。
另外,让他意外的是,她实在太纤细了,抱在怀里仿佛没有一点重量。眉眼倒还算清秀细致,只是皮肤太苍白太薄,几乎没有血色。整个人……像个脆弱的小僵尸。
这么个小女孩,跟个小动物似的,将来怎么跟着他出生入死?
而且,他还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劲。
当时没太在意,现在回想起来,是手感不对,太柔软了。把她拽进怀里时,刚好握住了她的胸。
也许是太久没有接触过女人,那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触觉,变得异常清晰,仿佛残余在指间,挥之不去。
看着人小,倒是不瘦……
忽略指尖的异样感觉,季白对老吴说:“是不简单,你见过身为人质,比劫匪还凶的吗?”
老吴:“关键还是个小不点,爆发力这么强。”
两人都笑。
老吴又说:“好好带,将来没准儿是个女神探。就是身体素质好像不太行,这是个问题。”
“不会是问题。”季白淡笑,“让她累脱几层皮,身体素质自然上来了。”
☆、奔跑蜗牛
第二天许诩起床的时候,胸口五道鲜红的指印还没褪去。她皮肤本来就白,对着镜子自己都觉得挺狰狞。
于是抹了点红花油,一身的味儿。上班的时候,姚檬还凑过来闻了闻,说:“昨天还有哪儿受伤了?”
许诩答:“一点小伤。”
过了一会儿,就见季白双手插衣服兜里,闲闲散散的走进办公室,跟大家点头打了招呼,进了自己的屋。
这要换成别的女孩,见到季白,必然会有些尴尬羞涩。但许诩在这方面神经太粗糙,完全没有感觉,只礼貌的打了招呼。
季白的神经并不粗糙,但是他非常了解和善于控制自己,他清楚自己对那柔软触感念念不忘,只是生理□望压抑太久后的正常反应。所以昨晚回家后,他冲了个凉水澡,所有绮念烟消云散。今天看到许诩,他也不会有别的想法。
“哎,你有没有觉得,头儿回来之后,办公室的气氛都不同了?”姚檬看一眼季白的办公室,悄声说。
许诩点头。是不同,更紧张了。大家讲话的声音,比平时更低、更快一点。
她倒挺适应的。
***
因为杨宇案有很多后续工作,这一天许诩和姚檬都在给众人打下手,忙得不行。到下午的时候,才把案件资料基本整理完毕。许诩还没得喘口气,桌上电话仿佛掐准时机响了,是季白:“你进来。”
许诩走进去,就看到季白靠在椅背里,一只手拿着几页文件,头也不抬:“关门。”
许诩带上门,老实站着。他抬眸看她一眼:“坐。”
许诩依言坐下。
感觉到他锐利的目光盯着自己,许诩也抬眸直视他。他的脸俊朗而干净,墨黑的眼睛微眯着,有种审视的意味。
许诩喜欢观察别人的眼睛,因为或多或少会透露情绪。但是季白的眼睛似乎不管何时,都有某种懒散而淡漠的东西在里面,让人捉摸不定。
“十年来,你是霖市第一个被罪犯挟持的警察。”季白说,“打算怎么解释?”他的声音低沉中透着严厉,眼神更是没有半点温度。以前他就这样训哭过局里其他几个女警。
但许诩没有半点窘迫,答:“没什么需要解释。”
倒不是许诩没有荣辱观,而是她心态太平和。她知道体能一向是自己的软肋,但她认为,任何人都有不擅长的东西,既然已经尽力,人为什么要为自己的短处感到耻辱?
季白不说话了,黑沉沉的眼睛只盯着她。许诩坦然与他对视。过了一会儿,他眼中忽然浮现淡漠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