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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线的合同每天都如流水一般送进法务部,集团内的法顾当然没有权限决策最核心的商业事务,但老爷子诸多考量,好几个重大的案子协议合同修改都是带着他出席的,并且在那年的第四季的董事会,人人都看到了这位太子爷的列席。

    此间况味,用意悠长。

    一天下午我和斯爽在律所的楼下喝杯饮料。

    聊起最近斯氏的人事变动,斯爽说:“他根本没打算争家业,只是老爷子欲将子公司银山置业和城建公司分给定文,将银山总部给大哥,老三不依,其实斯成哪里在乎。”

    斯爽说:“斯成是千金散尽的疏狂性子,你真要他长期在商业圈子里勾心斗角日日应酬,这种劳心劳力的束缚生活,他怎么受得了。小豫儿你都不知道,他上次在澳洲西岸住,喜欢那儿清净,索性在perth买了一幢别墅连着农场,一住就是一个月,去年我们集体去度假。”

    嗯,的确像他的风格,斯成是满世界跑的人。

    我想起来问:“最近麦绮好像心情不太好?”

    斯爽说:“大哥最近新交女友。”

    我诧异地道:“麦绮日日苦守,斯成怎么可以这样?”

    斯爽耸肩:“他们又不是正式交往男女朋友,斯成这些年都断续换女友。”

    我问:“那他们之间什么关系?”

    斯爽答:“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麦绮身世挺曲折的,斯成将她从土耳其带回,是从人口集市上面买回来的。”

    我简直如同听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怎么可能!”

    斯爽笑:“是啊,黑市吧。”

    “那她是哪里的人?”

    “不清楚。”

    “她外貌明显是亚裔血统。”

    斯爽给我倒茶:“但文化背景不是,她在阿拉伯世界长大,奉斯成为主,钟楚益曾经说她像女奴一样,麦绮还回答他说,就是那样。”

    我大为好奇:“什么故事?”

    斯爽摇摇头:“我也不清楚,大哥从来不说,我估摸大概是将她救出来还是赎出来之类的吧,但大哥待她也是很好的,我听老孟说,麦绮刚回来时,完全不是现在的这样子,斯成为了让她适应现在的生活,送她上语言课,礼仪课,文秘课——你看看现在,活脱脱摩登都会女郎。”

    我闷闷地说:“可是她明显爱他啊,斯成这样,真不公平。”

    斯爽戳了戳我的头:“小豫儿,正义感泛滥,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于是茶话会结束了。

    我们各自回去做事。

    那一日事情不太忙,眼看已经快到下班时间,我躲到靠窗的小圆桌,掏出课本来做功课。

    孟宏辉和斯爽在办公室里讨论下午吃什么。

    我咬着笔,瞪着桌面的作业报告。

    法学基础理论的老师布置的作业是英文法学论文,要求结合所学过法学课程中的具体法学原理、原则、制度、理论等,围绕实际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及法理论述,案例类型不限,可自定。

    这时有声音喊我名字:“唉,小豫儿,什么表情,苦大仇深。”

    我闻声抬头,看到孟宏辉出来倒咖啡。

    我说:“我做作业呢。”

    孟宏辉坐到了我的傍边:“拿来哥哥看看。”

    斯爽凑过来:“什么作业,唉,英文的?孟宏辉你行不行啊?”

    孟宏辉接过我手上的材料。

    忽然听到一个声音问:“在做什么?”

    我们仨集体抬起头,看到斯成正走进来。

    他穿白色衬衣和深灰线衫,西装外套都不穿,在这一律正装笔挺的精英办公室,这倒是像极了完全闲散的注资合伙人。

    斯爽说:“老孟在教小豫儿做作业。”

    斯成冲着孟宏辉,下巴微微抬了一下,示意孟宏辉移位。

    孟宏辉站起来,将椅子推到他面前,对斯爽暧昧地眨了眨眼:“唉,大家都闪开,斯大律师亲自捉刀。”

    斯爽说:“小豫儿你确定要他教?以前钟楚益刚刚来,第一次写诉状,被他骂到哭。”

    钟楚益在办公室里对着手提电脑打字,远远地传出抗议之声:“喂!”

    斯成平和地说:“注意你的逻辑和措辞。”

    斯爽笑嘻嘻地说:“哦,不是骂,是先面无表情地翻了几页,然后和他说了几句话。”

    钟楚益在那端,手上的活儿没停,却开始唱小曲儿:“往事不要再提……”

    孟宏辉挥挥手,于是大家各自散开,斯成拉开椅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麦绮走了过来:“你的咖啡。”

    斯成伸手取过,头也没抬,自然一句:“谢谢。”

    麦绮立在他的身旁,盘桓不去,目光幽幽的。

    倒是我看了她一眼。

    斯成已经开始提笔在卷子上划重点。

    他的声音,在谈论正事的时候,冷静、缜密、坚硬,仿佛某种远古兵器,透着一股冰凉的幽寒:“法学院第一年,除去基础的科目,你们会开始接触到大量的案子,你和你的同学们要开始学会忽视其中令人心酸、愤怒、同情引起情感起伏的部分,要学会冷静的解读它,寻找相关事实,并开始对人类冲突悲欢离合的故事保持一定冷静的距离。”

    斯成侧过脸看了我一眼:“我说的你明白?”

    我点点头。

    这么近看他的脸,白皙脸庞,挺直鼻梁,侧脸的线条非常瘦削,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美色。

    斯成说:“对于受过法律培训的大脑而言,本案例的核心所在是法律权威们如何抵达最终决定的繁复层次。举例而言,在这个案例中,看上去似乎文本由上诉法院撰写而成十分重要,不是由监督审讯的。”

    “比如,法典——”

    我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斯成答:“嗯。”

    斯成飞快地在我的试卷上做记号,写下一串流利的英文。

    “小豫儿?小豫儿?”

    我愣住:“啊——”

    我早走了神,他的手指太好看。

    于是赶紧速速收回神智,我开始痛苦而飞快地记着笔记,大脑简直是光速运转了,才勉强跟上斯成明显放慢的速度。

    趁着我在写字,斯成起身,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将两份刊物递给了我,我展开,一份是《经济观察报》,还有一份是英文的《the&s》。

    “比起阅读法律周刊,定期阅读两至三份主流经济杂志和报纸更有用,”斯成说:“你以后做民商法学,提早感受一下商业社会,对了,还有《finanbsp;time》,这些我让钟楚益给你都定一份,你带去学校做reading。”

    我眼瞪瞪地望着他。

    斯成抬眸,嗓音低沉平静:“有问题?”

    我立刻敬礼,响亮地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