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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六岁的时候经常和一个叫乔治的朋友在一起玩。我们俩的关系有点像……探索性向吧。我们都以为藏得很好。结果有天下午,我妈把我们俩拽到客厅,一副长辈样教育我们说‘我知道你们现在正是性生活丰富的时候,但你们得给我保证安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去世了,所以她觉得她有义务亲自给我讲‘小鸡鸡为啥会变硬’之类的。”那时候他羞得浑身僵硬,乔治的脸色更是紫得吓人。

    奇怪的是,斯潘塞并没有露出揶揄的表情,反而有些黯然神伤。“所以她并不在意你的性向?”

    “不是很在意。她说至少她知道我不会在青春期把女孩子的肚子搞大了,我哥干过这事。”

    斯潘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你家其他人呢?”

    “他们也接受。虽然我另一个哥哥有时候叫我基佬尼基,但我叫他快播撸仔,就也算打平了。我们没告诉我祖父,不过他这个人脾气大还固执,我们也没告诉他快播撸仔的老婆有墨西哥血统。总之这种事,我们一般都不给老人知情权。”

    “如果你祖父知道了一定能恨死我。”斯潘塞说着,然后才反应过来这话有点暧昧,有点惊慌。“我是说,我这么一个同性恋当你室友。”

    “也许吧。但是谁在乎呢?我在这过得特别开心。”这可是尼基的真心话,但也不知怎么,他说完就忍不住红了脸。

    斯潘塞低头盯着大腿,咬着嘴唇不说话。他顿了一会儿后才说,“我深柜了好久好久,我甚至不想对自己承认我是个同性恋。等到最终我开始面对现实……唔,事情到了那个地步,温妮莎倒是接受得很平静。她说我们都有资格活得快乐。但我向其他亲友出柜时……他们完全受不了。我妹妹杰敏是唯一一个还肯和我说话的人。我妈有时候还会给我写信,叫我赶紧放弃同性恋这种生活方式。”他沮丧地摇头。“我不知道在她眼里我过的是哪种生活,伙计。”

    “她大概以为你在办公室里藏了一堆脱衣舞男孩。”尼基保持着嗓音低柔。他心疼斯潘塞。虽然尼基妈妈有时候很让人蛋疼,他的哥哥姐姐也让他留下了不少心理阴影,但他知道他的家人是爱他的。他们给他归属感。

    斯潘塞噗地笑了出来,尼基感觉好受多了。“是啊。或者是我在日历上特别标注要参加的色情派对,每天下午三点十五准时开始。”

    “除了周四。你得在周四提前开始计划,摧毁婚姻的神圣感,蔑视咱们国家赖以建立的根本原则。我懂的,斯潘塞——同性恋的日程太精彩了。我们都没有工夫去色诱学生小哥了。”

    他们都忍不住笑了出来。斯潘塞探过身捏了一下尼基的肩膀。“和你一起住我非常开心,尼基。有你在真好。”他又飞速把手收了回去。尼基突然意识到,这恐怕是他们俩在这好长一段时间里第一次彼此触碰。

    努力无视自己胸口那份悸动,尼基把注意力移回汤姆·克鲁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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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伴着阴雨和薄雾一同到来,尼基也迎来了他的第三十个生日。他为自己感到有点遗憾。距离发现汤姆和西蒙的奸情已经过去一整年,距离他的生活彻底脱轨也已经过去一整年。他喜欢和斯潘塞住在一起,也喜欢打扫他的房子。他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正在慢慢上涨,他还趁着春季开学季又选了一些课程。但尼基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他已经不是小孩了,该死的,他应该更有所成。他的人生应该更有目标——而且,在迈向那个目标的途中,身边也应该有个人陪。

    尼基本来打算就这么自怜自哀地过完这个生日,但伊万刚过下午就打来了电话。“我们六点来接你,宝贝儿。准备好。不用穿得太正式,但是要性感。”

    “谢谢你的邀请,伊万,但是——”

    “这不是邀请。这是命令。把你那小翘臀拾掇得风骚点,然后六点钟准时给我出现在门口,否则我就要破门而入实行抓捕了。你别以为我没力气拽你出门啊。”

    “那你的指甲可就要劈了。”

    “六点。准时。”伊万挂了电话。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尼基都在擦地脚线和楼梯扶手,还有每周都会莫名其妙出现在墙上的指纹,以及跟楼下浴室里的霉斑搏斗。他本来还打算用吸尘器除尘,但斯潘塞正在工作。到了五点半,尼基洗澡刮胡子,换上紧身牛仔裤和丝滑的紫水晶色衬衫。这应该够性感了,就这样吧。

    他轻快地跑下楼梯,意外地碰见了斯潘塞,他正准备到厨房去。“我准备叫披萨外卖,”斯潘塞说。“一起吗?”

    “其实,我准备出去吃。谢谢你想着我。”

    “噢。有约会?”

    “约会?那是啥?”尼基这几个月连一夜情都没有过。“只是出去和朋友玩。”

    斯潘塞轻轻点头。“玩得开心。”

    可尼基突然想到,他和斯潘塞合住以来,从来没见斯潘塞出门玩过。更没见他带任何人回家。卧槽,他多少该有几个朋友的,对吧?“你想跟我们一块吗?”尼基问。

    斯潘塞脸上闪过一个极为灿烂的笑容,但仅一瞬间,他便收敛了表情摇摇头,仿佛一块暗色的幕布从天而降,掩住了他所有的情绪。“不啦,我就算了。谢谢。”

    “来嘛。拜托啦?今天我生日。”尼基拼命用眼神卖萌,因为他发觉他其实很想让斯潘塞一起来。

    斯潘塞明显动摇了。“可我不想当电灯泡,那太扫兴了。”

    “但事实上,加上你一共四个人,感觉好多了,对吧?咱俩都是电灯泡?还有,唔,我觉得吧,你现在也是我朋友。我希望你能来。”

    斯潘塞一直很帅,但他每次这样笑——欢快又有一点害羞——就简直令人神魂颠倒。“好吧。谢谢。嗯……我用不用换件衣服?”他低头看看自己。

    “其实你的t恤和衬衫有点撞色。记着:别把绿色系混着穿。”几周前,斯潘塞连续三天都穿得十分辣眼睛,于是尼基忍无可忍地帮他按颜色顺序整理了衣柜,但斯潘塞还是总会忘记怎么搭衣服。“t恤挺好,从蓝色那排里拿件长衬衫就行,好吧?”

    “明白。”斯潘塞冲上楼。他刚刚下来——帅气逼人,衣服也没撞色——门铃就响了。

    伊万这段时间正在读预科。他上身粉色polo衫,下身卡其色长裤,脖子上还系了一件柠黄色毛衣。他的头发经乱而有型,还喷了发胶,造型大概是偷师阿贝克隆比1的模特。伊万抓住尼基的胳膊把他拽过去,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你看起来真美味啊,寿星宝贝儿。等会儿记得提醒我好好拍拍你的屁股。”说完,伊万才看见在尼基身后紧张地晃悠着的斯潘塞,惊得瞪大了眼睛。

    注1:a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