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那样的痛苦,但温迪沙接受了这一切,她与她的队员们用血肉之躯换来了战争的胜利。
直到飞过奥迦娜广场,莫云舒一言不发,她知道,从温迪沙选择做英雄的那一天起,她就注定不属于自己一人。
“娜塔丽。”莫云舒突然唤道。
“嗯。”
“你的实验一定要成功。”莫云舒转过头,认真的看向娜塔丽。
娜塔丽点点头,其实不用莫云舒说她也知道自己的研究项目对人类的重要性,如果她早几年将生物机器人研发成功,也许就不会出现五百万的远征军,不到在一百万人归的事了就不会发生了。
“阿尔法,关闭窗口画面。”莫云舒向系统下令,与此同时,窗户由透明的瞬间转为了一张风景图片。
“你..不看了?”当娜塔丽说出这句话时,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接下来的路线会经过温迪沙的第一个赤色风暴号,难道她还希望莫云舒多看两眼去怀念那个逝去的恋人吗。
“不了。”莫云舒拒绝道。
接着她振作起精神,目光变得坚毅,突然的向娜塔丽说道:“我们应该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吧。”
“灰烬党?”娜塔丽反应过来。
是啊,之前远征军的的武器被盗就是发生在翡翠空间站,这一路走来到现在,还有那么多的疑团没有解开,还有那么多的冤屈没能被昭雪,娜塔丽知道这是莫云舒与她之间的一个心病,同时娜塔丽也知道,莫云舒之所以选择现在提及,也是为了能迫使自己尽快从加快中剥离。
“四年前的事了。好查吗?”莫云舒向娜塔丽问道,好不好查这件事最终还是来自于娜塔丽能给翡翠商会施与多少压力。
“只要‘播种者’的意愿,就没人能阻止。”
下了这豪华的舰艇,上了豪华的加长轿车,来到了更为奢侈的酒店,这几十分钟的路上莫云舒见到的物质的价值总和也足以比得上地球上一个小国家一年的生产总值了,究竟是只有商会这样富裕,还是翡翠空间站都这样的富裕呢?
见到了翡翠商会的副会长,莫云舒也没有把这个疑问提出来。
副会长犹金是一个矮小精明的男人,但由于他那质地高档,量身定制的衣服和他的下属对他万分尊敬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成就和身高没有直接的关系。
“娜塔丽,好久没见了!”犹金很热情,他上步与娜塔丽拥抱,又凑上脸去与娜塔丽来了一个贴面礼。
“是啊犹金。”娜塔丽附和道:“怕是快有七年了吧。”
“向你介绍一下。”娜塔丽侧身走到莫云舒身边:“莫云舒舰长。”
莫云舒一直觉得穿制服出席正式场全是一件绝对正确的事,还没等犹金热情的上步,莫云舒抬手齐眉一个军礼,接着与犹金进行了握手。
握手后,犹金理了理自己的西装,他暗自打量了一下莫云舒,用一种似笑非笑的口气说道:“久闻大名,莫中校。”
娜塔丽本能的上前一步,将莫云舒护在身后,翡翠空间站的商人是什么样的人物她心里清楚的很,二十一岁那年她还不是播种者,只是火星上一个小有名气的科学家,那时犹金就派人找到了自己,并为自己投资了大量的研究经费,当然娜塔丽当时的一些专利也给犹金赚了不少钱,两人可以说是曾经生意上的伙伴,后来犹金的支持也为娜塔丽成为播种者起来到了一些作用。
但娜塔丽不明白为什么犹金会找到光年之外的自己,并不吝赞助,都是后来娜塔丽成为播种者后,犹金这才笑道说,凡是这太阳系里叫得出名字的人,他都会派人去评估价值,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翡翠空间站随时保持敏锐,确保第一项投资利益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正是如此,如果犹金知道莫云舒与温迪沙的关系,那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莫舰长只是陪我来的。”娜塔丽打着哈哈:“我们还是谈一些我们之间的事吧。”
“好的,我的播种者。”犹金将那种暧昧的目光从莫云舒身上移开,将重点放在‘播种者’身上,那才是他更为看重的利益。
莫云舒并不喜欢犹金,那是一个双眼写着贪婪的男人,她不喜欢这个男人看自己的眼神,也不喜欢犹金对娜塔丽的态度,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娜塔丽对犹金的态度,平时里的娜塔丽像一个真正的学者,现在到了犹金面前却显得过于圆滑。
莫云舒其实也明白,至少新闻上她能看到不少的播种者不仅八面玲珑,而且还能像戏子一样和政府上演一场好戏,但当这样的事发生在娜塔丽的身上,她却有些难以接受,自然的脸色也不见得能好看多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彩蛋吗,我的科幻启蒙之作其实是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电影,啦啦啦啦——《星球大战》,那个时候好小,才4岁,家里的电视还是黑白的,看了《星球大战》以后整个世界观被震撼了,后来也写了一些科幻作品,但像《鲸落》这样的太空歌剧还是第一部 ,因为某些程度上并没有把太空歌剧归纳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幻作品,拉回彩蛋。
1、首先是舰长的姓,奥迦娜,其实是星球大战里莱娅公主的姓
2、娜塔丽这个名,是取字阿米达拉女王的演员,娜塔丽.波特曼的名,而阿米达拉女王正是莱娅公主得妈= =
3、耳朵其实结合r2d2的外形和3cp0的话唠,而r2d2与3cp0这两个机器人是阿纳金送给阿米达拉的“定情信物”...
哈哈哈,有意思吧(作者君一个人尴尬的笑着....)
第75章 越来越近
莫云舒看着一旁侃侃而谈的娜塔丽,她与犹金似乎聊得很投入,而内容也是一些经济和实事的问题,莫云舒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她只是埋着头安静的看着书,那是在犹金书桌上看到的神奇物件,在这个年代纸制的书已经非常少见了,特别是莫云舒手中的本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这个更是十七世纪出版,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特别无趣,莫云舒肯定不会将上面的单词逐个咽下,毕竟英语的使用已经被抛弃数百年了,莫云舒也只是年少时出于学习计算机史所以才学习了一阵子,现在没想到居然用来看书。
这枯燥的书总比枯燥的话题让人感兴趣,莫云舒倒也看了不少进去,书讲的故事很朴素,即使已现在人的眼光也能感受到普罗米修斯的悲壮:天神普罗米修斯盗来火种送给人类,激怒了众神之主宙斯。宙斯命令威力神和火神将普罗米修斯钉在高加索的悬崖上,暴露在雨雪风霜和烈日炙烤之中,让秃鹫每日啄食他的内脏,而第二天内脏又会长出,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以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对人类滥施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