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14
    ,对我更好的人。”

    如果他自己都对自己不好,那他未免也太惨了点。

    戚一斐顺着新思路想开去,终于再一次达到了自我说服。

    对啊,摄政王不只可以是因为不喜欢七皇子,而让大家对过去讳莫如深;也可以是因为对七皇子很好,心疼他过去的遭遇,才下了封口令。

    想通之后,戚一斐终于感觉又重新活了过来,卸下脑中的水,仿佛连身子都轻盈了些许。虽然还是觉得哪里隐隐不对,但他还是决定不再为难自己。

    也是在这之后,戚一斐才发现,他和七皇子之间的距离被靠的有多近。

    七皇子几乎已经近在眼前,隔着呼吸,能清晰的看到对方没有任何瑕疵的如玉面容,狭长的单眼皮可以给人一种面色不善的阴鸷,也可以带来说不上来的妖孽丛生。搭配眼底的清澈,与气质上的冷冽,制造出了十分反差的禁欲诱惑。

    用戚一斐还记得的有关于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行走的春药!

    戚一斐的脸再一次不争气的红了,总感觉刚刚某一瞬间,自己突然口干舌燥的,喝再多的茶水都抢救不回来。

    偏偏这支人形春药,张口说的却是:“我相信,摄政王也会很喜欢你的。”

    一下子,气氛什么的就全没了,风吹过,云雾散。

    戚一斐坐在那里长叹一声,给了七皇子一个“你可真甜(天真)”的小眼神,当皇子真好啊,还可以做梦。

    闻罪差点没忍住,只能以手抵唇,假意咳了一声后道:“那我们开始上课吧,郡王殿下?”

    “你还是叫我的名吧。一斐,阿斐什么的,都随你。”戚一斐总感觉这一声郡王殿下,从七皇子的口里说出来,带着那么一股子不正经。

    “好,二郎。”

    “……”这、这也未免太亲近了,只有祖父和阿姊会这么叫他,傅里都没有。但是“都随你”这话是戚一斐自己说的,他不好反悔,只能硬着头皮应下。

    “你可以叫我先生。”闻罪说完,就停了下来,用双眼明确的告诉戚一斐,他在期待着他开口。

    “先、先生。”戚一斐觉得他大概把这辈子的羞耻普雷都在这一天用尽了,他也终于忘记了自己当初对学礼仪的抵触,“请、请,还请先生手下留情。”

    “我自不会为难。”七皇子看上去心情比来的时候更好了,虽然他还是没有笑,但眉眼间放下来的轻松,是掩饰不了的,“先问个简单的,见到摄政王时,二郎打算怎么拜?”

    戚一斐想了一下,才道:“按理来说,重节面君,应该是五拜三叩方显郑重。但陛下中风,不宜出门,见摄政王殿下时,当行四拜之礼。”

    五拜,四拜,从字数上就能看出来规格的区别。

    一般来说,哪怕是君臣之间,只有逢年过祭的大朝会,才会郑重其事的行五拜。平日里的常朝、觐见,也就是四拜。朝臣面见东宫太子、各地亲王时,也是四拜。如果亲王是皇帝的长辈,那在亲王拜完皇帝之后,皇帝也要回个四拜。

    大启是个规矩多如牛毛的朝代,上至朝会奏对,下到穿衣乘轿,无不体现着高低上下之别。比起嫡庶、贫富、性别,阶级矛盾,才是历朝历代最大的问题。

    如今虽是摄政王监国,但天和帝未死,四拜正合适。

    五拜就显得太过奴颜婢膝,也会陷摄政王于巴不得老皇帝早死的不义名声之中。

    戚一斐这人,没什么精彩绝艳的大智慧,但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至少在这种答对上,他终于让七皇子有了笑容,仿佛整个人都舒缓了。

    “终于遇到一个正常人了。”闻罪这样感慨。

    “怎么?”戚一斐好奇的看过去,难掩八卦之心,既然闻罪敢这么感慨,那就说明说出来应该也没有大问题,“莫不是很多朝臣,都选择了五拜?”

    闻罪一言难尽的点了点头。众人都怕他的结果之一,就是大家都在竭尽所能的讨好着他,觉得他早已对那个位置急不可耐,恨不能取而代之。但他的吃相,真没那么难看好吗?他父皇一日不死,他就一天只会当这个摄政王。

    倒是没什么父子情深,连塑料的都不是,闻罪只是……想留个名声而已。

    而且,他还没享受够,对他父皇的折磨呢。

    “请二郎先做一遍四拜之礼。你出入宫廷这么多年,应该不会有大问题,只是一些细节要查缺补漏。”闻罪不是那种说话客气的人,但是偏偏面对戚一斐,他愿意披上伪装的外衣,假做自己就是面团一样的好脾气,“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东西都改了。”

    戚一斐点点头,他虽不知道摄政王是谁,但对于摄政王的事迹倒是听过不少,特别是有关于摄政王是如何摒弃天和风气,重塑太祖之音的传闻。

    天和帝喜奢靡,好随性,爱则欲其生,恨则欲其死,实在不是一个好皇帝。

    摄政王却很是严苛,做事较真,谁也不能乱了规矩。

    戚一斐大大方方的起身,往后几步,在足够宽敞的空旷之地,对着七皇子恭恭敬敬的做了一遍四拜之礼。

    所谓四拜,在《童子礼》里,有着详细的记叙,不只是臣对君,子对父也会用到。

    ——一揖少退。再一揖,即俯伏,以两手齐按地。先跪左足。次屈右足。顿首至地,即起。先起右足。以双手齐按膝上。次起左足。仍一揖而后拜。(明代《童子礼》原文)

    动作仪态,不可以操之过急,徐徐为之,方是尊敬。

    戚一斐的动作,不好自夸多么善心悦目吧,但至少是行云流水,缓急得当,尊敬中也没有彻底失了自己的风骨。

    和闻罪少时,躲在柱子后面,看到过的一模一样。

    宫人都在艳羡的说,戚家郡王那才是朱履少年、公子风范,小小年纪便已出落的这般进退有度,可想他日春衫桂水之翩,谦恭礼乐之才。

    忽而,耳边响起了戚小斐在书斋里时的少音朗朗:“《诗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夫子问:“何解?”

    戚姓少年眼神狡黠,戏谑笑言:“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天下谁不知道子都的美呢?

    闻罪想说,天下谁不知道二郎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几段的白话文翻译:

    戚小斐念了一首诗经里描写子都的诗。

    夫子问:这诗什么意思啊。

    戚小斐瞎瘠薄说:这诗就是说,子都之美天下无人不知。

    闻罪则觉得戚一斐才是最美哒。

    *子都:一个古代的大美人!和潘安、卫玠等人齐名。

    第11章 放弃努力的十一天:

    简单的礼仪教学,很快就暂时告一段落了。

    比戚一斐预想中的还要快。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