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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顾一切,对他多管闲事,连走路都恨不得趁无人时撞他一下,使劲浑身解数不遗余力地想引起他的注意,是他的小尾巴,做他的大抱枕,毫无保留。可现在,沈俊彬居然对他有灰色地带,不再不假思索地对他将一切和盘托出?

    盛骁轻蔑地想:是为了一个什么样的傻逼啊?

    时间太晚,沈俊彬的储备电量终于告罄,这次是真的打算睡了。他的手在盛骁衣服里像怕亏本似的用力揉了两把,把儿童宜与不宜的地方都摸了个遍,抽出手来放在脸前,鼻子轻轻一抽。

    盛骁第一次亲自照顾病人,免不了有诸多不足之处,但他习惯性地周到,看见沈俊彬抬手的动作就已开始回想毛巾搭在哪儿,以及怎么不出声响地取过来,给这没良心的小子随便擦两把。

    可他还未下床,先听到身边人长长地吸气——沈俊彬对着手心深吸一口气,陶醉得闭上了眼睛,接着心满意足地把手放回了被窝里。

    盛骁:“……”

    他目睹了全程,眼看着沈俊彬表情近乎神圣地进行完这一套仪式,感觉沈总监对他还是够意思的。

    他在被子底下提了提裤子,忸怩地拱了一下:“你干嘛呀。”

    沈俊彬闭着眼,摸着手腕上的手环提醒自己清心寡欲量力而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并且十足正经地说:“你的味道,我都喜欢。”

    第74章

    紫金派出所的民警叫盛骁回去等消息, 他就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那了。第二天一早,小民警真给他打来了电话,公事公办地说道:“我们队长从路网监控那给你调出来点儿东西, 你不是有疑问吗, 自己过来看看吧。”

    路网监控和社区里的红外摄像头不可同日而语,清晰度十分喜人, 如果不是那人有所准备,把自己包成了不透风的粽子, 盛骁早就看见他的脸了。

    对方必定熟知沈俊彬的作息, 于夜里十一点钟刻意路过他的车, 在车前丢了件东西。或许是刚刚展开作案计划还未进入情景,那人头一次路过是紧张地骑着一辆公共自行车路过的。他车速快,东西丢得也匆忙, 后来好像不太放心,于是立起了军大衣的领子,佝偻着腰背,像一个深夜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离车不远不近的地方又走了一个来回。

    盛骁喊了停, 指着凶手第一次路过的画面道;“这种车不是得用手机扫码开锁吗?能不能查到手机号?”

    “对, 得扫码。租车得实名制啊, 有的还要上传身份证。”俩民警相视一笑, 对盛骁道, “兄弟,你以为这些公司都是我家开的?要真是我家开的, 那就好说了,你想查什么我动动手就给你查。可这就是个治安案件,轻微伤都鉴定不了吧?我们上门请求协助,人家随便两句话就能打发了我们,把我们推到总公司去要数据。就算我往北京上海的总公司去函吧,人家还不一定回复呢。”

    “就连这监控都是我们队长去办别的事的时候顺便给你调的。”另一民警也很无奈,“只能这样,尽力了,真的。给你看到这份上,你心里也该有数,明显是熟人作案,而且这人还挺精。”

    “熟人。”盛骁眉心一动,嘴角扯了扯。

    最近是怎么了,沈俊彬“精明”的“熟人”怎么一个个往外冒呢?还都能在违法乱纪的同时得人“夸赞”,仿佛他们坏得让人挺心生惋惜似的。

    “哎,多半是吧。”民警也没把话说得太绝对,“这一晚上,来来往往少说也有百十个人,丢这儿的东西这都没被人捡走,那肯定不值钱。你怀疑是谁,直接找律师,现在线索有了,怎么查人身份这些活儿,律师比我们熟。”

    逼着拿基层民警工资的人去干金领律师的活儿,确实不太科学,盛骁没有强人所难。

    一推派出所的玻璃门,正好有辆出租车经过他面前,他想也没想,抬手拦了下来。

    紫金派出所距离our&ing不太远,开起来只有十多分钟车程。在这十几分钟里,盛骁从头到尾地回想了一遍沈俊彬昨夜的欲言又止,想起了圣诞节前他们在园林漫步时沈俊彬的痛心疾首,想起了这两人相识甚早,早了有明泉国际会议中心平地起高楼那么久的时长。

    他唯独没想到面对眼下的情况,自己该怎么办。

    然而司机已经无情地打表了:“到嘞,20。”

    盛骁下了车。

    他人高马大,总不能像西门吹雪站在紫禁之巅一样,吹着风等叶孤城现身——在即将上客的时段这么站在餐厅门口,人家要报警了。

    他一步步走上做作的木质楼梯,不动声色地往门口一站。

    侍应生恭敬地拉开了门:“欢迎光临,您几位?”

    “请问程金鸣先生在吗?”盛骁自然地微微一笑,温声道,“我找他有事。”

    侍应生带着几分歉意回答:“抱歉,先生,他最近比较忙,这段时间都不在店里呢。”

    门口的几个侍应生皆老练地面带微笑,眼观鼻,鼻观心,只有收银台里的一个小姑娘活泼地转了下妆容精致的小脸,朝收银台的南面望了一望。

    收银台旁的餐桌边坐了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只夸张的羽毛笔,正在蘸着墨水写字。他的头顶有一架简约的吊灯,不偏不倚地朝他身上洒下暖光。

    身为经营者,在期盼客如云来之余当然希望来客的品味绝佳,能自成风景,和布置相映成辉。如果实在没有这样的客人,也不排除个别人有足够的闲情雅致,在装扮营业场所的同时,偶尔把自己装饰成这样。

    盛骁朝那桌走去,侍应生有点要阻拦的意思,但不敢违背规定与客人有肢体接触,很是为难,没能拦住。

    桌边的男人停下笔,挤出了心有不快的高低眉,没头没尾地问盛骁:“什么事?”

    他身上穿了一件孔雀蓝的花哨衬衣,是大身紧而两臂宽松的款式,以弹性布料制成。如果男士的胸前有一定围度,这种衣服的小扣之间就会略微绷紧,勒出横纹,营造出呼之欲出的效果。

    盛骁想起了当年的沈俊彬。

    那时他青葱得像少女漫画里的男一号,单薄而高挑,纤细又温柔,却在斑斓的霓虹灯广告牌下说:我喜欢美队,我喜欢雷神,大胸!牛逼!

    他哪来的审美启蒙?

    盛骁微微叹了口气,舌尖在牙背逐个舔过,权当加固。

    他简单地环顾了四周,紧接着连自己也未预想到地动了手,迅速而有力地一拳挥过去,以实际行动告诉对方,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程金鸣眼睛骤然瞪大,瞳孔紧缩,想躲但为桌椅所困,躲闪不及,一声痛呼,捂着脸摇摇欲坠。

    不过此人于泼皮无赖一行是熟练工,惊恐之后很快心生一计,不满足于自己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