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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充满了迷茫。一方面,事实已经摆在面前,另一方面,他那高傲的自尊心又总是不甘。他就在这种矛盾的状态下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

    一个星期后,分班的日子愈加临近,每个人的选择也基本定了下来,柯志军、邱晓刚、苏佳、大头、小头、周舟、李光明都选择了传统绘画班。另外那个胥梦第一次画静物所见到的;在外貌上让他心仪的;与他说话加起来没超过三句的;跟他看起来完全搭不上调的肖燕也去了普美。

    胥梦想不通的是,除了苏佳和李光明,为什么柯志军、邱晓刚、大头、小头这一个个的,明明没什么天赋,却还去学什么传统绘画。由此他又想到自己的选择是多么正确,自从上次的素描课结束后,他已经彻底放弃了晚上画画。

    分班不过是分个教室分别学习不同的课程,他们的教室、宿舍还是依然相邻,学习之余还是经常能在一起,但胥梦觉得该办个告别仪式,于是他在这个周末把一些人邀请到了家中做客。

    周六上午,胥梦的家门口挤了一堆人,邱晓刚站在第一个,门开后,他不理后面柯志军的催促,就是迟迟不肯进来,只是一个劲的往里瞧。

    “没人,我爸妈都上班去了,快进来!”胥梦立刻说道。

    “哦!”听到这,邱晓刚才脱了鞋进了房门,后面的人也跟着陆续往里走,等这些人都脱了鞋进到房间里,一股酸腐味直扑而来。

    “我靠,谁的脚这么臭?”胥梦捏着鼻子骂道。

    “肯定是柯志军!”邱晓刚扭头对柯志军笑道。

    “你怎么知道是我了,怎么就不说是你自己呢?”

    “我看你这一双袜子至少穿了一个星期都没换,不是你是谁?”

    “乱讲,你懂什么,我这同一种袜子买了三双好么,上次我们一起逛街时买的,你不记得咯?”

    “是吗,我怎么不记得!”

    “你傻子么,我们一起买的啊,你不是也买了么!”柯志军边伸手掀起了邱晓刚那又大又长的裤腿,即刻有人笑了起来,因为这裤腿下的袜子和柯志军穿的的一模一样。

    “还装是么,还装是么!”柯志军一把抓薅起邱晓刚。

    “忘记了,忘记了,呵呵!”

    “说了么,我两天换一次袜子,怎么可能是我。”

    “你袜子是换了,但不能说明不是你啊,可能还是你脚臭,正因为你脚臭,所以你经常换袜子,有这种可能的。”

    “还有你这么说话的,不信你来闻闻好么?”

    “柯志军你傻啊,跟邱晓刚争什么呢,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哪个脚不臭,我真服了你!”周舟道。

    “就是,不臭还不正常了,我看柯志军不是脚上的问题,是脑子的问题。”范凯一边说,一边往众人后面藏,果然效果不错,柯志军都懒得去抓他。

    “进来进来,老站这干嘛,进来说。”

    一伙人进到客厅,虽然有七个人之多,但客厅还是能轻松的容下他们,他们有些坐在沙发上,有些坐在木地板上。

    “诶,苏佳怎么没来?”胥梦问道。

    “他?还不是又练歌去了,说去什么体育馆。”

    “哦,小头也有事,说他一个亲戚老了。”

    “他亲戚过了,要他去干嘛,他能干什么?”

    “鬼知道,诶,唱歌前,带你们看几样好东西,都过来!”胥梦突然想到了什么,放下vcd影碟机的遥控,快速走到自己的卧室门口,伸出一个食指向外面众人一勾。众人好奇的跟着他进到卧室,等胥梦打开衣柜,从最底下小心翼翼的拿出四件塑料包装的衣物时,众人还是一头雾水。

    “这是我上个星期到省会最大的购物街买的,你们看看怎么样?”

    胥梦把四件带了透明塑料包装的衣物都叠放在了床上,然后拿起了最上面的那件宝蓝色的,拆了包装,抽出衣服,捋了捋,抖了抖,提上肩膀给众人展示,就像是展示件锦襕袈裟一般。可别说,这衣服还真与锦襕袈裟有相似之处,它们同样闪闪发着亮光,只不过一个是镶嵌七宝反光,一个是面料反光。

    到现在,众人才把这件衣物看清楚,这应该算是件衬衫,它的领口很像西服的枪驳领,但更大更夸张,它的袖口也很大,而腰部却很短很小很收身。

    “这衣服帅啊!”

    “好像好多明星都穿这个开演唱会。”

    “见都没见过有卖。”

    “这么拿着看不出效果,胥梦你穿上试试。”

    “是啊,穿上!”

    众人一说,胥梦也不二话,撸了上衣,一边套上了这件宝蓝色的衬衣,一边往小客厅的大落地镜走去。

    “哇,帅啊!”

    “嗯,不错。”

    “这衣服太猛了!”

    对着镜子和众人的称赞,胥梦更是喜形于色。

    “来,都脱了,试试看!”胥梦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又把床上另外三件也拆了包装,分给众人,众人也不推诿,都脱了上衣,一一试穿了起来,个个逸兴遄飞。

    之后,众人穿着这些件衣服在客厅里点上舞曲直闹腾到中午才结束,又一起到血站附近的小馆子店里海吃了一顿。

    第十章 暴雨 3

    第二日,胥梦睡到了十一点多起床,醒来没见动静,知道家中没人,他胡乱的刷洗后在餐桌上拿了个花卷便回了房间,这时才发现桌子上摆着一封信。

    “吴建华。”他默念了遍来信者的名字,赶紧撕开了信封。

    “哟,这家伙的字怎么进步这么多!”胥梦也不看内容,而是先揣摩了一会儿信上面的字,又用意念把他自己的字和上面的字比较了一番后才看起了信中的内容。

    胥梦!

    见信好:

    上回收到你的来信,我十分的高兴,因为上次我的连队接到总站的通知,到三亚方向执行任务,一去就是好几个月,前后忙了个不停,所以,拖到现在才给你回信,希望你能谅解。

    我现在这里跟以前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一切正常,就是有一道难题想请教你。我知道在学校的时候,你是非常讨那些女生的喜欢的,算是学校里的风流人物吧!

    看到这,胥梦心中禁不住美滋滋的,可又想到如今,免不了一阵失落。

    “呵,我算什么鬼风流人物!”胥梦自喃一句,又往下看去。

    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遇到自己真正心爱的女孩,其实我认为感情方面的问题应该是双方的,如果有一方不是真心的,是勉强不了的,你说呢?我最近就在为这事情而非常的烦恼,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该去面对还是逃避,如果去面对她,我一个月的军费根本负担不起,如果逃避的话,我怕伤了她的心,或者她来连队找我的话,又该怎么办呢?希望你能给我想个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