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伯琛的眼睛忽闪忽闪着,似是很期待:“微臣的字...是什么?”
我急得拿馒头手挠头:“字?隶书,草书,小楷?!”
“是字。不是字...额...”钟伯琛这满腹经纶终于没了用武之地,干脆用浅显易懂的话开始解释:“殿下大名岑越,字子迁;微臣名钟伯琛,字...什么?”
“不知道...”我紧着鼻子想了半天,查无此人。
“璟元!”钟伯琛那急躁的表情仿佛马上就要动手扇我大嘴巴了:“殿下赐微臣‘璟元’二字。微臣视若珍宝,沿用至今。殿下您想起来了没?”
我傻眼了。我还有这本事呢?!居然能为钟大丞相取字号?
“你确定你没认错人吗?”我结结巴巴地问道:“我这文学功底。还能给你起字号?要放在现在,我肯定想不出这俩字来,还不如叫你大宝贝呢...”
伯,有长子之意;琛,寓意为宝物。连起来...不就是大宝贝吗...
钟伯琛的面色白里透着紫,好像下一秒就要昏厥过去拍在我身上。只见他气运丹田,忽然一仰头跳起来就跑,脚程之快卷起一股旋风,吹得我又打了一阵子喷嚏。紧接着,他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上官夏。
“殿下失忆了,你知道吗?”钟伯琛喘着粗气,把上官夏吧嗒扔在了地上。
上官夏嘴里还叼着馒头,满脸懵逼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殿下,丞相大人。您俩玩什么呢?别拿微臣寻乐子了...”
“真的!”钟伯琛急得把上官夏按在了我脑袋旁边:“不信你问问!”
上官夏一脸的“你开心就好”,然后慢条斯理地开始问:“殿下。我是谁?”
“我是忘了离国前的事儿了...你是谁我还是知道的。”我苦笑,无可奈何地看着钟伯琛的脸越拉越长。
“殿下离国前,微臣也没见过殿下啊...”上官夏好像还是不信,淡定地又啃了口馒头:“不过殿下有一次被狗咬了,是微臣开的祛疤药方。您记得吗?”
我这离国前的人生可真够丰富多彩啊!
“不记得...”比起我祛疤的药方,我更介意哪条狗咬得我,回宫以后我好绕着点。
上官夏慢慢地把馒头给拿了下来,握在手里又问道:“那狗是太后娘娘养的。徐长治为了保护您,把狗打死了。结果被太后娘娘罚了三十鞭。您不允,咬了执鞭的宫人。宫里便传您被那恶犬的鬼魂给附身了...还请了道士驱鬼。这您总归记得吧?”
...我这离国前的人生丰富过头了吧!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见我满脸茫然地直摇头。上官夏那漠然的表情终于皲裂,伸手试了试我的额头,又掰着我后脑勺看了看,最后又扒我的眼皮。一系列操作之后,我们三人在帐篷里陷入了沉默。直到外头传来六弟醉醺醺的声音:“哥!你在哪儿呢!”
上官夏立马窜了起来,甩着袖子就跑,馒头掉地上都不捡了:“微臣去领瑾王殿下进来!”
钟伯琛手疾眼快,一个老鹰抓小鸡把上官夏给扯了回来,按在地上面目狰狞:“心虚了?是不是你开了什么不对的药?!”
于是当六弟终于连问带摸索地找进我的营帐时,第一件事便是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清醒清醒。因为眼前的场景过于诡异。只见一向温文尔雅的钟大丞相正掐着上官夏的脖子在地上摩擦。而我们太医院的颜值担当——上官同志拼命蹬着腿,扑腾了一身一脸的灰,嘴里还嚷嚷着:“丞相息怒!不关下官的事啊!殿下不是打回国那天起就有点神志不清了吗!”
我奄奄一息地抬起手,冲炸了毛的六弟挥了挥:“老弟...哥在这儿呢...”
我六弟脚下发飘地走了过来,蹬开靴子挤进了我的被窝。还用手捞了一下我的胳膊,迷迷糊糊地嘀咕着:“哥。你好像又受伤了?”
“嗯。胳膊折了...”我嗅着六弟这满身的酒气,心情倒是好了些。见六弟昏昏欲睡,我勉强抬起手将被子给他盖了盖。他倒是个奇人,刚打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如今却能睡得直打呼噜。待他又睡熟了,钟伯琛和上官夏也恢复了常态。钟伯琛整理了一下外袍,后知后觉地羞了个大红脸。上官夏则还跪在地上求饶:“兴许是殿下受到惊吓后暂时失忆了。还会想起来的...”
钟伯琛欲言又止地看了看我,又看向淌着哈喇子的六弟,最终只能匆匆拱拱手,算作对他刚刚那不得体的表现赔个罪,然后走出了营帐。
我想钟老哥可能是需要冷静冷静,便没有拦他。上官夏低着头在地上跪着往外挪。我看着上官夏那面如死灰,如临大敌的模样,只能小声安慰了句:“不怪你...我不打紧的。”
他俩都退了出去后,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六弟到底一翻身压住了我的胳膊。我疼得要命,又不想吵醒他,只能轻轻地将胳膊抽了出来,然后起身穿好外袍,扶着桌子坐在一侧看着六弟。他好像还是没长开,眉眼中满是稚气。下巴磕破了点皮,不过已经结痂了,男孩子嘛,倒也无所谓。
我有些矛盾,我似是不该带他来。十六七岁的光景,放在现代社会还是个上高中的孩子。然而我又觉得,他是皇子,别的孩子可以荒唐些,贪玩些,唯独他不能。他荒唐了,带坏的是整个皇室;他贪玩了,荒废的是半个朝廷。母后对他寄予重望,我又何尝不是!我毕竟是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我的三魂七魄打轮回里走了一遭,去往了千年后的世界。如今侥幸钻了回来,却早已破损不堪,飘忽不定,不知何时何地又会离开这副躯壳。
有的时候,我挺怕的。我怕我一睁眼,变回了那个一无是处的编剧,将这不懂事的六弟扔在了乱世之中。六弟他被母后这般溺爱,纵然有志也蹉跎。我必须让他快点成熟起来,哪怕是揠苗助长。多了些磕碰,总好过虚度一世。
想想停停,帐内光线逐渐昏暗。我唤人为我点一盏油灯,一身着银色铠甲之人慢慢地走了进来。二话不说,先就地磕了个响头。我揉了揉眼睛,看着头盔底下那熟悉的面孔,不安地问道:“魏云朗,怎么了?”
魏云朗将头盔摘下,又深深地俯身下去:“殿下。顺王军内乱,其属下征安将军斩杀了顺王,将头颅献予您以表愿意重新归顺朝廷。”
轰隆一声,我的心中顿时起了一阵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