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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来,我发觉他们全都身披铠甲,并不似流匪该有的样子。正在诧异,我突然看见一稚童在奔跑间摔了一跟头,趴在街道中央被人踩了好几脚,满脸满手都是血。

    我顿时头皮发麻,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抱起那孩子就地一个前滚翻,逃过一劫。马蹄子蹭着我的后脑勺落地,我的小腿肚子挨了一蹄子差点没把我疼抽过去。我一瘸一拐地慌不择路,怀里的孩子搂着我的脖子不敢撒手。就这么跑了不知多久,我终于跑入一破旧的茅草屋里。我把那其仰八叉的木门插好,抱着孩子躲到了塌了半边的火炕后头。

    我颓然地蹲在地上,抹了抹那孩子脸上的鼻血。小男孩长得十分清秀,好像还有点眼熟。他不知愁似的咧着嘴乐了一下,吐出半个门牙。我跟徐长治就这么跑散了,也不知他能不能顺利脱险。我顺着小男孩的后脑勺,心理安慰道徐长治应当不会有事。他身手好,脑子又聪明。没我这个累赘,想必能在混乱中保全自己。

    小男孩伸出手摸了摸我正在流血的额头:“不怕。我爹会把坏人打跑的。”

    你爹是当兵的吗?我无奈地抱着他靠在墙上喘着粗气:“你叫啥?多大了?”

    他的小脑袋枕在我胸脯上奶声奶气地回答道:“秦楠。八岁……你也跟家人走散了吗?”

    我苦笑一声:“是啊,散了。”

    全都完了。流匪一来,大哥肯定会提前派兵支援。魏云朗这次的邺城围剿战算是泡汤了。我被困在邺城里不敢随意走动,连个为国捐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混成了难民。往坏了想,保不齐跟大哥的见面都得拖后,也不知大哥能不能把钟伯琛的小命留住。

    我又呼噜了一下秦楠的后脑勺,他抬头在我脸上吧唧亲了一口:“谢呼(叔)救命之恩。”

    秦楠小同志说话直漏风,到底把我给逗乐了。我小声说道:“叔上回也救了个娃娃,然后叔突然转了运,打万人大军的大刀片子底下捡回了命。你说,你能不能让叔再转回运?”

    秦楠咯咯笑了起来,把鼻血吸了回去:“阿嬷嗦我命硬,克死了我娘。我会让呼转运的!”

    得...我把头埋在他那软乎乎的小身子上,偷摸流了串泪珠子。秦楠很是乖巧地拍着我的后脑勺又说了一遍:“我爹会把坏人打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岑越:“剧本是没有剧本的,这辈子都不会按照我设计的演了...”

    第28章 【侄子】

    我抱着秦楠一直藏到了第二天天亮。外头的厮杀声慢慢低了下来,也不知到底是哪方获胜。

    秦楠小同志自来熟,又或者心里毕竟有点害怕。自始至终一直搂着我的脖子。我没辙,只能把他当个围脖挂在身上,抱着他悄悄爬上墙头看了一眼。

    我匆忙中躲进来的这个地方好像比较偏僻,没看见几个人影。我稍稍安心,又四下查探了一圈,给自己备好随时跑路的路线,溜回火炕后头继续猫着。

    我刚蹲下,秦楠忽然脆生生地唤了句:“呼(叔),忒(腿)疼。”,说罢掀起了自己的裤腿,露出半个个巴掌大小翻着血肉的伤口来。我差点没喊出来。我就说他被踩了好几脚,怎么可能一点事儿都没有!合着这娃头铁!这伤口都快见骨了!怎么不早说啊!

    最要命的是,秦楠接着又说了句:“困...”,然后脑袋一拱砸在了我胸口上。我用手一摸,完了,发烧了,直烫手。

    我这资深“外伤人士”当机立断,决定出去找个药铺子偷点药给秦楠把小命续上。他年纪小,这么烧下去肯定得出大事。而且伤口要是感染了,可能会截肢。

    于是我抱了许多茅草,把秦楠放在茅草堆里藏了起来:“你千万不能出来。叔给你找药去。”

    “呼别走...”秦楠揪着我的袖子不撒手:“外头有坏人。”

    “叔命大,死不了。”我解了外袍裹在他身上:“你闭上眼睛查数,查到一千叔就回来了。”

    “好...”秦楠软趴趴地缩在草垛里伸出小拇指来:“拉钩。”

    我连忙拉了拉他的指头,旋即把茅草一挪,把他盖得更严实了些,然后猫着腰溜出了院子。

    我刚走出巷子,就看见一地死不瞑目的尸体堵在了巷口。一人被开肠破肚,半风干的内脏裸漏在外头,让我险些没把隔夜的饼子给吐出来。我慌忙绕过他们,这时几匹大马一闪而过,我瞬间倒地装死,逃过了一劫,然后眯着眼看向那些骑着马匆匆而去之人的背影。只见他们无一例外都穿着铠甲,像是正规军。

    莫非守城军赢了?我不敢轻下结论。毕竟那群所谓的“流匪”也穿铠甲。我慢慢直起身子,对被我砸了一下的死尸兄弟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迈着小碎步赶紧溜。

    整个邺城几乎被砸了个底朝天。一夜之间,那些熙熙攘攘的店铺全变成了死气沉沉,人去楼空的空屋子。破败的酒字旗在风中哒哒直响,地上的血污夹杂着腐烂的瓜果汁液,黏糊糊地让我几乎迈不动步子,几只大公鸡溜过,一声咕咕呆把我吓了一跳。

    邺城本是我国首屈一指的富裕城市,临近桉河,气候宜人,许多文人墨客来此地度假游玩。这里盛产好酒,年幼时,我曾与父皇来过一次,坐在城墙上头喝着小酒,看捕鱼的渔民提着满满一篓子螃蟹乐呵呵地往回走。当时我甚至希望父皇能把此地封给我当封地,让我也跑去桉河上头当个渔夫。一壶酒,一竿身,快活如侬有几人。

    现如今,邺城毁了,我年少时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终究拌着森森亡魂彻底埋葬在了过去里。我缩了缩脖子,贴着墙根小跑。远处忽然响起了脚步声,我立刻再次往地上一扑,表演就地去世。我刚倒下,就发现紧贴着我的一个案几下头,有只瑟瑟发抖的小花狗。我眺眼望向渐渐逼近的人影,只见他们虽身着盔甲,却吊儿郎当的仿佛是逃兵,看见街口几只大公鸡路过,立马伸手去抓。

    我又看了一眼花狗,总觉得下一秒它得成了狗肉火锅。于是我捏住花狗的嘴巴,扯着它的后颈把它拉到了怀里,压在身子底下藏了起来。我怕把狗给压死了,只能用额头点着地稍稍撑起点身子。好在花狗很给面子地没哼唧,那几个逃兵也没发现端倪,提着鸡打我身上迈了过去。他们嘴里好像还嘟囔了句:“妈的晦气。张瘸子拍着胸脯说能抓到崇王,结果呢!连个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