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26
    切,令我感到无端的羞愧。

    我不过是个糟糕的偷窥者。

    ——————

    ——完

    “阿哲!你又在看你以前的日记本啊?”张文咋咋呼呼的扑到我的肩上,嬉皮笑脸:“来来来!给我也看看嘛!”

    “啪!”

    我合上了本子,闪身避过他,拿日记本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别闹。”

    他收起嬉笑的模样:“怎么样?有想起来什么吗?”

    我摇摇头。

    一片空白。

    “没关系,想不起来就算了,你现在这样挺好的。”

    “嗯。”我没有多问,“那我先走了。”

    “拜拜拜拜!我还得在学校待会儿。”

    告别了张文,我转身离开。

    我好像忘了点什么。

    也就是失忆。

    这很奇怪,因为我的一切行为举止以及生活方式都没有随着所谓的“失忆”有任何不便之处。

    我很好奇。

    但是所有人都和我说,没关系的阿哲,想不起来并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真的是这样吗?

    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自己感觉就像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模糊的印记在脑海中反复撕裂拉扯,想抓住却又瞬间流失,了无痕迹。

    这真是非常糟糕的感受。

    ——————

    今天一如既往的上课、兼职、回家。

    我好像并没有住过校,当然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我所有的可以用来探索之前记忆的媒介,就是这一本日记本。

    我并没有把它拿给任何人看过。

    只是因为日记中提到的人——他。

    他是谁、叫什么、做什么的、和我什么关系呢。

    我——喜欢他?

    目前为止,我失忆已经一个多月了,却并没有寻找到任何证明他身份的痕迹,只知道日记中提到的聚会,后来貌似发生了什么意外。

    但是所有人对那时候发生的事闭口不言,尤其不会在我面前提及。

    因此,我假设,在那场意外之中,他,过世了。

    这种记忆中的未知使我屡次的想要探索着什么,即使知道真相可能是令人伤感甚至无法接受的。要知道,当我做出“他”过世这种解设的时候,心中骤然钝痛,难过的难以呼吸。

    或许,我真的喜欢着他,所以,我更想要知道些什么。

    ☆、窥

    “阿哲,要去打篮球吗?”从我失忆以来一直在我身边的张文问道。

    对于这种户外的运动,我向来是拒绝的,不仅是因为性格问题,更是因为自己本身体质不如他人,除了拖后腿,再无用处。

    “我……”

    “哎!不许拒绝!”他架起我就向外走,来不及挣扎,也挣不脱,我只能顺着他向外走去。

    好吧,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偶尔运动一下其实也是不错的。

    在球场上不过打了一会球,我就有些疲惫了,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引得张文不停地嘲笑我真是个弱鸡,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

    我笑:“你以为自己打的有多好吗?永远比不上……”

    比不上……谁?

    我突然噤声,缄默不语。

    不应是这样的吗?我不应该上场,而是应该在场下紧张憧憬的看着,拿着一瓶矿泉水,想着什么时候可以把水递过去,结果……呢?

    结果却没有一次做到。

    好像还可以抱着不知是谁的衣服,紧张的站在一旁,想着这场比赛一定要赢,表面冷静,手心却浸满了汗水。

    我突然失去了热情与力气:“我先回去了。”

    “哎!怎么了,不打了吗,难不成是因为我嘲笑你不行,可千万别啊!”张文嗷嗷叫道。

    “不是,只是突然想起来,有点事要做。”只是,不知为何有点想念。

    见我实在提不起劲儿,他说道:“哦,这样啊,那好吧,你去吧。”

    挥别了其他人,我收拾好东西便骑着自行车回了家,是我自己买下的一室一厅的房子。

    小,却很温暖。

    我回到家中就直接来到了卧室,踹掉了鞋子仰躺在床上,望着星空的天花板发呆。天花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装修的,离地面很近。以我的身高,站在床上伸长手臂就可以碰触房顶。那是蔚蓝的夜空,美丽的星云,闪烁的微光,浩瀚的银河。

    点点星星,仿佛蕴藏着最美的生命。

    等到我从那一方浩淼的世界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晚上。

    我坐了起来,开始思考要吃什么晚饭。懒得准备的有多丰盛,我草草地煮了一份面,打了鸡蛋,盛出后一看,居然不小心多煮了一碗。

    于是我默默地端着两碗饭去了自己的卧室去吃。

    卧室的墙上有胶的痕迹,看样子曾经贴了满墙的照片,现如今,不知为何全都被拔了下来,只留下难看的浅黄色创痕,一道一道,并不整齐。

    自从失忆后,我很喜欢在这个房间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发呆,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只要在这里,我内心的焦躁不安就会消散,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这些曾经存在而照片的缘故。

    照片里,是否就是那个他。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对自己说,那你还真是很喜欢他,像这样整天对着一个人的照片,不会审美疲劳吗。

    晚饭过后,我照常怀抱着日记本,对着天花板的星空发了半天呆,洗漱洗漱,就沉沉的睡去了。

    ——————

    第二天,是周六,是没什么事的,可以赖在卧室一整天了。

    “叮咚——叮咚——”

    不知是谁在门外,按理说,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找我不是吗。我有些烦躁的想着。

    我困乏疲惫地走过去,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两个穿着警服的人,一男一女,男的面容刚硬,女的清秀干练。

    “有什么事吗?”我问道。

    “您好,请问这里是是陆哲家吗?”女警官问我。

    “我就是。”

    她立刻笑了起来:“陆先生,您好,我们是警察。”说着她拿出一张执照,给我看了一眼,这才继续说道:“今天我们来找你是因为一件案子,耽误你点时间,希望你能配合。”

    案子?我思索片刻,隐隐觉得这可能会解开我失忆的谜团,但是潜意识里又不愿意信任这两个陌生人。

    “那个……小弟弟,可以进去吗?”女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询问道。

    不等我回答,那个男人就语气强硬的说道:“请配合我们调查。”

    得,看来不管我愿不愿意,都要趟这一趟浑水了。

    我微微侧身,让这两个人进到屋里来。

    “只有白开水。”不知道这种待客之道会不会被揍。

    “没关系,不要紧的。”这个女警官大概是个新人?好像很青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