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餐厅,刚上车,林夏就接到了赵茜的电话。
“喂——”
“大神啊,有没有时间出来见咱们小老百姓一面啊!”
林夏笑道:“有啊,怎么,你们学校肯放人了?”
当初高考过后,大家都考的不错,其中谢郗彤的分数最高,其次是赵茜,然后是林夏和孙潇潇。
后来报考,谢郗彤依照家里人的意思,报了w市的学校武大,学的第二外语法语;而陈子墨和赵昕则一起报了华大,陈子墨学的计算机,赵昕则是中文系。
因为w市离容城近,加上陈家在那里有人,所以让谢郗彤留在了本省。
陈子墨和赵昕是为了更好的照顾谢郗彤而报的w市,毕竟以他们的成绩,报清大和京大也是绰绰有余的。
孙潇潇出国了,因为之前透漏出了这个讯息,这没什么意外。倒是赵茜选择,让众人跌破了眼镜,这样一个文弱的姑娘,居然选择学医,还是临床医学。
要知道,学医刚开学就是要接触尸体的。
想到那些长着尸斑的尸体,众人就不由抖了抖。
因为专业的原因,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除了刚开学的时候林夏去看过她一次,之后赵茜根本抽不出时间和林夏一聚。
现在她打电话来,林夏也挺高兴的。
毕竟在这个城市,有一个熟悉的伙伴说说话谈谈心,也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嗯,那个变态的老师终于肯放人了。这不。一有空我就过来找你了。”
赵茜的那个辅导员她也听过。原本只是她们临床老师。可是她原本的辅导员深造去了,就暂时让他代替了原辅导员的职务。
那个老师叫孔漠,据说是个大帅哥,还是很妖孽的那种。
按说受韩流的影响,妖孽男应该很受时下女生的喜欢,可惜林夏不是小女生,最不喜欢的就是妖孽男,总觉得那种男人像个伪娘。
而受她的影响。赵茜也不喜欢这个妖里妖气的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当然,赵茜虽然不喜欢,但孔漠还是很受他们班女生喜欢的。
林夏发动车子,笑道:“说吧,在哪里聚,要不,我过去接你。”
赵茜笑道:“那再好不过了,我现在还在实验室。打算先去宿舍洗个澡,然后换一套衣服。我现在觉得自己身上一身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弄好估计得四十分钟,你来我宿舍接我吧。”
大学和高中不同,校园很大,一般从宿舍走到正门口有时候都要花费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嗯。”说定之后,林夏掉转了车头,像她们学校开去。
赵茜下楼看到林夏新车的时候,不由吹了个口哨,笑道:“怎么又换驾座了,这大神就是不同啊,想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连两个轮子的车都买不起。”
林夏听她打趣,也不理她,缓缓关上了车窗。
沈漠经过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打扮的焕然一新的少女笑嘻嘻的上了最新款保时捷的情景。
想到平时赵茜t恤仔裤马尾辫朴素的打扮,再看她那一身时髦价值不菲衣裙,长发飘飘淑女的样子,沈漠皱起了好看的眉头。
他没有看到驾驶座上坐的林夏,自然以为赵茜另一重身份——傍大款。
毕竟赵茜的资料他也知道,父母不过是小县城里面的普通老师,而她刚刚那一套裙子,至少四位数。
所以这位一向不将人放在眼里的沈漠老师,将这个长相一般的赵茜记在了心里,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不断给她“开小灶”,别人做一遍就能通过的事,她要做三遍五遍甚至是十遍才能过。
将她折磨的欲仙欲死,因为越是折磨,她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简直是痛并快乐着。
待赵茜上车,林夏才笑道:“哟,居然把这套衣服翻出来啦,早知道我也穿出来了。”
这套衣服,是林夏当初在国外买的。
一共买了四套,一样的款式,不一样的颜色,每人一套。
赵茜耸了耸肩,“没办法,自从来这里学了这个专业,整天泡在福尔马林的味道里面,我那些裙子就都遭殃了,加上没时间去买衣服,现在柜子里仅存这么一件了。知道你开车过来接我,自然不能穿的太寒酸给你丢面子。”
林夏好笑道:“什么面子不面子的,说的这么严重。”
“你还说,上次你开辆玛莎拉蒂过来,我穿着t恤和短裤坐你车和你去高档餐厅吃饭,看别人那衣香鬓影的样子,我可真是丢人。”
林夏笑了笑,揭过话题,“现在感觉怎么样了,适应了么?话说我还真是佩服你的勇气,居然跑去学医,我只要一想到尸体,就要吐了。”
说起自己的专业,赵茜有些兴奋。
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原来她是这么适合这个专业。
“我和你说啊,我们那个老师有多么变态,次上课,老师一般都是会让我们接触人体的部分器官,而不会让我们直接看到一具完整的尸体。可我们那个变态沈,直接搞了一具尸体过来,还是一具女尸哦。当他揭开尸布,我们看到那女人的时候,加上防腐剂、清洗剂以及尸体的气味,全班人都吐了呢,搞得我们班的同学现在看到变态沈就害怕。”
林夏笑道:“上次你不是还说你们新换的辅导员很帅,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么?”
赵茜翻了一个白眼,“那是因为她们不知道变态沈有多变态,我和你讲,我们吐过之后,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个变态就给我们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你也知道,因为我们专业的特殊性,实验室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加上房子年代久远了,本来就比较阴森,当时直接就有女生给吓晕过去了,后来人家直接转专业了,再也不肯踏入实验楼一步。”
“我瞧你讲的很兴奋嘛,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赵茜从了从,侧过脸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除了刚开始受不了尸体的那个味道吐了之后,后面就好的很了。看到那个皮肤奶白的女尸,居然没有一点不适,我是班上个上去触摸那个女尸的女生呢。”
“当时我戴着薄薄的皮手套,拿着解剖刀,触摸尸体的时候,心里没有丝毫的感觉,仿佛我天生就应该戴着手套站在手术台上一般。”说起这个赵茜有些自豪,“要知道,我们班好多男生都吓哭了呢。”
这个林夏倒是知道,身为医生,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病人,都必须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消除对尸体的恐惧,只是步而已,如果连鲜血尸体都害怕,那还做什么医生。
也许,赵茜天生就是当医生的料。
只是……
“做医生可是会十分辛苦的啊,要知道,有时候一个手术要做四五个小时呢,一般人站四五个小时都会累。何况都是人命关天的事,做手术的时候不能分一点儿的心,除了冷静的头脑,还有有强健的体魄。而在这方面,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优势。”
“切。”赵茜不屑的嗤了一声,“就那些软蛋,还没有我胆子大,没意思极了。我告诉你,现在我的床头上放着的不是饰品,而是一个人的头骨,好多男人次看到这个就吓尿了。告诉你,有一天晚上,她们都回家了,宿舍就我一个人。你也知道,我住在里面,平时都是外面的婷婷关门的。她们都回家了,也是我粗心,晚上忘记关门,让一个贼给偷跑进来了,你猜怎么样……。”
说起这个,赵茜还是有些啼笑皆非。
“他进门之后,偷了不少东西,看到我的帐子关着,还想看看我床上有没有什么东西,结果把帐子一撩开,就看到了一个人的头骨。这头骨白日里自然光下看起来是玉色的,但在晚上那种作案的灯光下,那骨头看着自然是阴森恐怖极了。加上那两只巨大的眼眶,黑洞洞的望着那个贼,当时他就吓的尖叫起来,狂呼有鬼有鬼啊!然后把所有的人都吵醒了。”
“也该他倒霉,平时她们都怕那个,我那头骨都是放在墙上的柜子上的。那天恰好她们都走了,我把头骨放在了枕头旁边。我醒了嘛,然后一动,那骨头牙齿也上下动了动,那个贼尖叫了一声,直接给晕过去了。”
赵茜挖了挖耳朵,漫不经心道,“你不知道,当时他那个分贝之高,啧啧,现在想想我的耳朵和脑仁都还疼呢。”
当时赵茜在黑暗中坐起身子,还没反应过来,门外就有同学冲了进来。打开房间的灯,就看到那个兜里装的鼓鼓的贼倒在赵茜的床边,两只眼睛大大的瞪着,手脚还不由自主的抽搐呢。
而赵茜,则和她枕头边的头骨,无辜的望着门口所有的人。
经此一事,医学院的人算是出名了,所有学生宿舍都会摆上两个头骨,也成了一种风趣。
林夏撑不住笑了起来,只要是个正常人,就没有在家里放头骨和骨架的习惯,何况是和这么一个恐怖的头骨同床共枕。
那贼也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只怕日后心里都会有阴影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