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但是在找到这些网站的时候还是惊奇了好半天,那么这里到底是不是以前的世界呢,是的话,这里没有煜武没有凌少华却有林家,不是的话,为什么连以前的网页地址有的都还一摸一样,不过,他却发现某些方面发展程度好像不大一样,就像武器,这里号称是最新的武器却早就是被林然淘汰的了,还有网络,现在明显没有前世林然所熟知的那些鼎鼎大名的网络黑客。最后林然决定想不通的就不要想了,顺其自然好了。
不过,自从发现这具身体的虚弱程度,他就颇不满意,要他一个早已经习惯了强横体质的人再从头开始练起,哎,也只能这样了,不过还好,身体的潜能还算不错。他不习惯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人最应该相信的始终还是自己不是吗,在自己身体素质恢复到令人满意的地步前,如果碰到不能轻易解决的麻烦,就要依靠这些武器了。
整理好一切,林然决定出门走走。来到附近的广场,林然坐在广场中央喷泉附近,看着不远处的老人在喂鸽子,看着家长领着孩子走过,周围好多骑着自行车的孩子大肆的笑,看着天边由淡蓝布景下的白云悠悠转变为晚霞绚烂壮丽的色彩,他突然觉得也许他重生是为了来多看看身边的风景,既然确定自己厌烦了以前的生活,那么,就这样平淡的过一辈子似乎也不错。这一刻,前世的那些责任,负担,悔恨与不甘才真正从林然的心里褪去。他也真正变得愈加温和与淡然。
他心情轻松的沿着回家的路走,却有些不大长眼的家伙堵住了前面的路,林然抬起头来看了看,觉得显然不是来关心他的,唇边的笑意隐去,冷静而漠然的问出口:“你们是?”
“哟,这不是林家二公子吗,怎么一个人在这溜达呀,您伤好了呀?什么时候出的院啊,哥们几个好为您庆祝庆祝啊,你哥不理你,我们可是很关心您的呀!”几个人说完就开始肆无忌惮的大笑。于是林然终于认出这几个貌似就是前几天林然进医院的罪魁祸首。呵,林然抿起嘴角。唉,什么时候也会有不长眼的来挑衅我了呢,这种经验可得好好体会,不去找你们就算了,还敢自己跑到这里来。他决定让他们有一个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
本来就不准备让自己继续窝囊下去,难道什么也不做让他们再继续欺辱么,别开玩笑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想过委屈自己,暂时装的乖乖的也实属无奈,既然情况不允许,现在的事情不可能瞒过所有的人,迟早会被林清华知道,那么,让人们对他的印象从懦弱无能改成阴险藏拙也不错。大不了就脱离林家,也不能对他造成什么伤害,这个林家二公子的身份,他还真不怎么稀罕。
那边几个还不知厄运就要到来,犹在那不知死活的叫嚣,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家族里每每都在林清华那里吃亏,他们天天听父辈的人抱怨自己怎么就不能像林清华那样天才,有亲眼看到父辈们在林清华面前谄媚,面后无奈的诅咒,不敢报复林清华,好不容易林家出了个没用有懦弱的二公子,就都巴巴的赶来欺负欺负好慰聊自己受伤的心。哪知天有不测风云,偏偏这幅壳子里换了个灵魂。
于是就在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趴在地上看着林然的背影慢慢远去,又传来他笑眯眯的声音:“以后别来招惹我,还有别让人知道这件事,你们不想以后见到我都是这个状态吧,还有,大概会疼个两三天就没事了,不要大惊小怪啊。”而林然则是想到:果然打架有益身心健康啊,心里好受多了。
踩着落日的余辉回到家中,林然决定犒劳一下自己,说来也好笑,尽管前世从事那样的职业,他却特别爱吃,以前手艺就不错,后来那十年没什么事做就就更加精益求精了,不过总是特别懒也没让别人吃过几次自己的手艺。就连煜武……想到这,他的眼神黯了黯。甩甩头,决定不要破坏自己的好心情。
林然很愉快的迅速做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色香味俱全,他偏爱辣,于是特别倾向四川菜,桌上有一道麻婆豆腐,一道水煮牛肉,虽然是家常菜却更能体现一个人的厨艺,还有其他如拔丝菠萝等林然喜欢的菜多亏了冰箱里的菜品种齐全,林然坐在桌子前正准备大吃一顿,门铃声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虽然他早知道所谓的哥哥肯定是要来慰问一下的,尽管是碍于面子。但不是这么正好吧。不舍的看着满桌的菜,林然起身去开门。
不出所料,门外站着的正是人们趋之若鹜的林清华,纵然见惯美人的林然,心里也是小小惊艳了一下,不过也只是在心里一下下而已,他当然还记得自己必须暂时扮演懦弱的角色,虽然今天下午的事早晚被人知道,但在他面前弱了这么多年,一下子改变还是很奇怪。于是,当林清华看到门被打开后,除了闻到一阵诱人的香气外,就是林然站在玄关处唯唯诺诺的身影,眼里划过一丝不耐,他一直不太喜欢这个弟弟,总觉得懦弱的不像是林家的人,太平凡也很无聊。林清华平淡的开口道:听说你出院了。
恩,是今天早上。”他模仿以前林然的口气说道。
“既然好了,明天就去上学吧。”
“知道了,明天我会去的。”
林清华本想说完就走,可稍微有点好奇屋里的香气。于是直接走进来,一眼看到桌上的菜,“你做的?”语气稍稍有一点讶异。
“额,没什么事,就自己做饭吃了。”
“没听说你还会做菜,以前不是一直叫外卖的么。”有一段时间还是叫家里的司机去大饭店买了东西送来的。
总是叫外卖也不好,慢慢就自己试了试,练出来的。”林然不打草稿的平淡的说谎
……
在沉默的瞪视后,终于林然不想桌上的菜都凉掉浪费自己劳动成果,所以很淡然的开了口:“没事的话,一起吃吧。”于是就看到林清华很满意的点点头,径自脱下外套放到沙发上,自若得像在自己家一样做到林然的位置上拿起碗筷,还抬头看了他一眼,皱皱眉“别傻愣着,不吃饭吗”。
林然终于承认自己战斗力不敌,认命的再拿出一副碗筷来。
饭桌上只有筷子与盘子、碗清脆的碰撞声和细微的咀嚼声。平静的吃完,林然把餐具放到洗碗机里,纳闷林清华怎么还不走。
而林清华则是静静的看着这个他一直没放到眼里的弟弟。纤细的身体,白皙的皮肤,清秀的五官,以前觉得没什么特殊的一切,今天再看却有种不同以往的感觉,有什么好像不同了。柔和的灯光下,少年干脆利落的动作里蕴含着和谐美丽的节奏,是我的错觉吗。
“伤口还疼吗?”
林然愣了一下,不是平常的慰问吗,怎么还会问这么亲近的问题?以前明明一点都不关心的呀。但他马上反应过来:“不了,已经完全好了。”
“那好,那你注意休息,我先走了。”似乎觉得今晚的话有些多,林清华告辞离开。
等到关门声响起很久后,林然的嘴角慢慢勾勒出一丝笑意,这个人……似乎不是真的冷血呀,有可能吗,不会面对感情的人,他是吗?
林然决定慢慢探索,反正有时间,暂时在林家待一段时间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我继续努力哈,不过,你们说是要林然去上学呢,还是直接毕业去创业呢,有意见可以提啊
刚出院的林然:
4
4、chapter4 …
宽敞的大路上,零散的走着几个行人,路边种着的香樟树枝繁叶茂,阴影投在地上形成浓浓的树荫,空气里浮动着让人放松的香气,美好的氛围彰显着这所学院的品味。
b大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私立贵族学院,是富人们争先恐后想把子女送进来的地方,但由于背景强大,b大更加注重的反而是学生的综合品质,学习,交际和个人素质缺一不可,每年还会资助一部分贫困但符合条件的学生,也是有帮将来引领商业领域的新一代加强联系,为他们培养得力心腹的意思在。这里从来都不流行纨绔子弟,就是昨天被林然教训的那些人在平时也是一副家族继承人的派头,但每个地方都不可避免的出现团体结党,欺弱畏强的事情。
林然休闲的走在飘着幽香的路上,感受着难得的安静。
今天一早被生物钟准时在6点叫起,在外面锻炼了一个小时,他现在不能一下子加强锻炼,只能先慢慢把身体素质弄好,以便接下来的高强度训练能顺利进行,变成现在这样,他有点迫不及待想重拾身体充满力量的感觉,但,唉,不能着急啊。接下来自己做了香喷喷的早餐,收拾完后发现还早就决定慢慢走过来。车库里倒是有好几辆车,虽然都是好车,还都是特别定制的,像有一辆兰博基尼,将本就张扬的车型更是极尽夸张,以前的林然内力气势不足,就想借助外物。不过却不太符合林然的品味,于是林然果断将几辆车送还原厂改装,在将外形稍稍改变的同时也要求将外壳与玻璃都改成防弹的,他可是知道,作为这种世家子弟,暗杀,绑架什么的难免会有不少,以前的林然就经历过不少,但都被本家派的保镖解决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不止那些,只不过有很多无疾而终。不过,既然我接收了你的身体,自然该由我保护。
一辆法拉利嚣张的驶过,在经过林然身旁时,他看到了后车座里坐着的温华。温华是这所学院里难得的风景,身为温家的大小姐,本身长的极其漂亮,性格温柔,又对钢琴颇为精通。才,貌,钱一样不少,难免会成为众多公子哥追求的对象。娶一个漂亮有才情又对家族企业有帮助的女人,没什么人会拒绝不是吗?根据林然的记忆,就连以前的林然都不能免俗。不过由于林然生性腼腆,即使有林家二公子的身份,还是没能引得美人关注。刚才一定又是哪个公子哥为得美人青睐在极尽表现了。
温华坐在车里,不耐的看着前面那个人表现,哼,难道把车开成这样就能显示你什么吗,现在的世家子弟为什么都这样浮躁,一点没有大家风范。
作为一个大家千金,永远都不只是表面上的风光,她渴望能找到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公子,但连自己都知道这不现实,温华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婚姻与家族是紧密联系的。
正当走神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个身影,天上的白云,路边的香樟,还有满地的落叶远处的别墅式楼房,以前看惯的一切都因为那个身影变的生动起来,那个随意的,温润的,好看的背影,光是看着就好像能沉淀下灵魂里的浮躁。恩?是林家公子,竟是这样一个出彩的人吗,果然不可信么?但是以前也见过,为什么没有发现?
眼睛对上一瞬间,温华在那双黑沉的,宁静的,没有一丝波动的眼睛中没有找到以前的隐忍的爱恋。以前虽然没什么交集,但在一些场面也碰见过几回,温华从来没有错漏过别人眼中的倾慕,但因为传言,而林然看起来确实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所以没在她的心中留下什么印象。眼中升起一丝兴味,温华决定好好认识认识林然。
而这一插曲没有在林然的心中泛起一丝波动。他不认为以后还会有什么过深的交集。走到大门处,看着气势恢弘的大门,林然怀着各种兴趣,走进。
秘书端着一杯咖啡,将刚到的外卖一起送进总经理办公室,以黑白为主色调的房间,透露着金属般的光泽,到处都泛着理性的光芒。桌前的人被敲门声提醒,抬起头,说:“进”。
“boss,看您没有要出去吃,就自作主张买了午饭,这是您一直常吃的那家买来的。”在示意下将午饭将放到桌上,得到一个赞赏的眼神,然后迅速退了出去,虽然boss那一身的气度配上那样精致美丽的脸真的很赏心悦目,不过她还不想为了饱眼福把自己的饭碗丢掉,在明知道boss讨厌这种事的情况下。
林清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