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都放走了。
先把鱼砸晕,黎民拿了块比较锋利的石头,在溪边把鱼鳞和内脏处理干净。
到树林里折下两段树枝洗干净后把两条鱼分别串起来。
生火很不容易,黎民找到很多枯树叶,又拿了一些干净的布,用钻木取火的方法试了很久,差不多手要脱层皮……
黑烟冒了出来,黎民小心翼翼地护着,等火大了后,才开始烤鱼。
两条鱼差不多熟了,黎民吃了一点,没有调料,但是烤的很好,不停地翻转可以让鱼受热均匀。
虽然他很讨厌吃鱼!
太腥了,他不是很喜欢。但是可以填饱肚子。
黎民吃完一条鱼后,拿着另一条鱼,把火熄了。
洗干净手和脸,开始去找男主。
****
乱葬岗。
小男孩沦丧地跪在地上,他抬起头看着前面用木板做的墓碑,伸出手去触碰。
“娘……”
木板上什么字也没有。
娘……
爹什么时候会来找他们……
为什么……现在就他一个人……
他弄死了一个女孩……
他很害怕……
嗯呜……
男孩跪了很久,哽咽了很久……
咔擦。
“谁!”
男孩回过头,他看着偷偷藏在树后的惨白脸色的小女孩,还朝他招了招手。
他还看到了小女孩在喉咙处缠绕着的染血布料……
黎民不知道要怎么表示自己的友好,只好朝男主招了招手。
“你…还活着?”
黎民点点头,然后把手里拿着的鱼递给了男主。
他摸摸肚子,示意他已经吃过了。
男主接了过来,手握紧了树枝。
“你…不能说话了。”
没事,反正又不是他的身体。
示意男主快点吃鱼,男主却没有动。
黎民懂了。他撕下一点鱼塞进嘴里,然后抹了把脖子,告诉男主这没有毒。
男主乌黑的眼珠盯着黎民的喉咙,然后吃起手中的鱼来。
黎民欣慰地摸了摸男主的头,男主终于肯和他友好地相处了。
不过不能说话的痛苦好难过。【伪高冷】的黎民其实是个话唠,但也只在心底话唠。
于是,黎民拿树枝在地上写字。
我们去一个地方。
男主还在吃鱼。
“我不认字。”
黎民:………不能好好沟通了怎么破?
男主还在吃鱼。
“我……可以看懂你的口型。”
黎民:……你不早说
慢慢吃鱼的男主好像知道小女孩委屈了。他也伸出手,然后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然后郑重地开口:
“以后你不能说话,就待在我身边好了,我照顾你。”
小女孩打掉男孩的手,嫌弃地看着他。
男孩的眼神暗淡下来。
去洗手!脏死了!就你还照顾我?想的美!
黎民要抓狂了!男主刚吃完鱼的手居然摸他的头发,脏死了脏死了!
小女孩直接拉着男孩一路不停,直到溪边。
吃完鱼,被迫洗了好多遍手的男孩,看着旁边用水一个劲擦头发的小女孩,没有了刚刚杀人的害怕和胆怯,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开始充溢进来……
哪怕很多年后,他不是那个小男孩了,却还死死记得这一幕……
——————
他从来就是活在黑暗中,只是遇见了她,终是次看见了光明。
他看到她的时候,唯一的就只剩下庆幸。
还好她没有死。
还好自己没有害死她。
可是,她不能说话了。
没事,只要她还在就好。
默默的吃着别人次送给他的东西,他很开心所以舍不得吃的那么快,几乎是一口一口的吃……
他听娘说过,当一个人,许下一个承诺的时候,就会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
可是他的承诺在她的眼里,根本就不重要,甚至她还嫌弃。
许多年后回忆,或许就是因为这份感情得到的太容易,因此没有好好珍惜……
直到,失去了这个人。
那时的他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她明白自己承诺的重要性,可是,很快这个承诺就像诅咒一样……
摧毁了一切……
以后他每在乎过的东西,都会被毁在他手里。
直到把他逼到……
生无可恋。
—————《生无可恋·承诺》(修)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星期一满课,所以时间有点挤,感谢萝卜珊读者的评论,真的很感动,你要知道我写文很少被人评论过,也没人指点一二= =,所以有时候动力满满的也会耗尽呀,当作者心也是满累的,但还是想要走下去
修过
☆、对,我就是传说中的小狗蛋
黎民看着干干净净的男主,这才满意的放下了手中的布。
不错。洗干净了。
男主都想哭了,他的脸被搓的都红了。
黎民眯了眯眼,捏了捏男主的脸,看得出来男主以后长得会迷死一堆萌妹子。
想到这里,黎民有些郁闷,他的妹子怎么还没出来,不行,太早出来就被男主抢了!还是不出来的好!
男主看了看小女孩低着头,又看了看小女孩在水里泡过后显得有些微红的手,有些变扭。
“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黎民没有拒绝,他倒是奇怪的看了男主一眼,他还可以做些什么?
……
“慈母殷氏白芷之墓。”
黎民用匕首一笔一划在木碑上刻下男主娘的名字。
他看着总觉还少些什么,虽然字丑无爱…………
黎民默默捂脸。
他把跪在旁边的紧张看着他的男主拉过来,然后握着他的手。
我来教你刻你的名字。
男主有些紧张,却很坚定的点头,他,他希望自己能亲手在他娘亲的坟上刻下字。
孝子殷白臣敬立。
殷白臣。
这就是你的名字。
黎民看着男主摸着那几个字,一边又一边。
总有一天你也可以写出自己的名字。
黎民拍了拍男主的肩。
“总有一天我会报仇的!”
男孩狠狠地捶地,他跪在坟前,低着头,黎民看不到他的表情。
但是,他知道男主在哭……没有声音的哭。
好像,他就是男主口中的仇人……
黎民抽了抽嘴角,居然忘记这茬了,怎么办怎么办他要不要劝说男主放弃报仇……
好吧,这是不可能的事。
心情很不好的黎民拉起男主,对着他说:
喂,麻烦你哭完后去洗个手好吗?
男主:…………哦
“你的名字。”
男主在离开前突然丢了句话,黑色的眼瞳倒映着一个黎民现在的身影,黎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有种男主的眼神是黑洞会把他吸进去的感觉。
好吧,虽然男主的眼珠是黑色的,但是还不至于是个黑洞。
小狗蛋。
他看到男主的眼睛睁大,不敢相信的样子,觉得特别有意思。
没错,他就叫小狗蛋。
男主:“不好听,嗯,叫如花怎么样?如花似玉,就像你一样。”
黎民:【挥手】如花你妹妹
男主:如花,我去洗手了。
黎民:…………呵呵
有时候男主会读不懂他的唇语,黎民觉得他就是故意的!
交待了自己也是小乞丐的黎民被允许和同样是小乞丐的男主一起生活。
两个人有时候就去翻翻尸体捡漏。
不过运气最好的还是黎民捡到戒指的那次。
男主滴血让戒指认主,拿出来不少东西,有衣服,有武器,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药丸,还有本功法,黎民看了看,觉得没什么用,这本叫《灵修法则》的书就被黎民丢给男主了。反正黎民没有管,这些都是男主的,不是他的。
黎民还是用比较牢固的绳子把戒指穿起来,挂在男主的脖子上。
好好藏好,以后会用的着。
其实,真相是这些东西黎民他瞧不上眼。在搜刮了魔宫后的,黎民已经把惊讶的表情收敛了,对于他来说还是闪瞎眼的珍宝更好。
黎民把男主洗干净后,和男主一起来到了人很多的城镇,对,去逛集市。
其实并不是黎民贪财,每个人都会有奇怪的嗜好,这叫癖。对于黎民来说,一切可以装闪瞎别人眼的东西绝对是好东西!
好吧,他只是在脑里yy当他拿出这些闪闪发亮的珍宝时,他可以面瘫着脸,这样别人就觉得他高冷,然后不会靠近他。
宅男内心总会恐惧和别人相处,黎民则更加。其实……这都是黎民想多了。
就像现在,你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拉着一个小男孩,面无表情,站在集市中心,看着人来人往,然后小女孩在心里默默吐槽着。
为什么头上都是飞来飞去的踩在剑上的人。别以为会御剑飞行很了不起。
为什么卖的东西他都不认识?那只肥大的红眼怪是什么?
除了卖的东西很不同和天空上飞来飞去的人,其他的就像一个挺古风古香的城镇。
男主好像知道黎民心情一样,他握紧了黎民的手,然后用软萌的声音说:
“如花,不怕。”
我哪里是怕,我只是惊讶→_→
不知道被鄙视的男主拉着黎民到处逛,黎民看着那些店铺,然后拉住男主去了一个法器店。
男主看着黎民,他不知道他的如花要干嘛?
店铺老板是个中年人,看起来人,还不错。他看到是两个小孩也是楞了一下。
“两位小顾主需要买些什么?”
黎民在手上写了一个字。
信。
店铺老板了解点了点头,拿出一个葫芦。
“传信就用这个传信葫芦,只要把写好的信放进去,里面的信就会传到你所想要传到的地点,那里有传信葫芦,就会有人把信送到主人那里的。”
店铺老板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解释这么多,但是还是说了出来。
黎民点点头,在手上写了一个价字。
“传信葫芦没有传音符那么方便,所以价格不贵,只要五个下品灵石。”
黎民默然。
旁边的男主也有些惊讶,五个下品灵石真的不贵,可是他们几乎什么也没有,何况,如花是要传信给谁?
“我知道两位小顾主的困难,免费给你们传信一次,罢了。”
黎民:……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会男主会有人接的原因了?
恐怕不用他传信,也会有人来接男主,因为这就是剧情设定。
黎民眼里就剩下店铺老板头上那个身份框【npc:店铺老板】
黎民在店铺老板拿出来的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给店铺老板。
店铺老板惊讶的看了眼男主,然后迅速把信寄了出去。
“原来是殷家人,失敬失敬……”
黎民拉着男主转身就跑了……
留下店铺老板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殷白芷之子,速来乱葬岗。
“为什么……你知道我的身份?”
在离开集市后,在听到殷家人后就一直沉默的男主终于说话了。
因为我是小狗蛋,我什么都知道。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