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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川从桥底静静地流过,蜿蜒着伸向没有边界的远方。忘者,心亡也。当已逝者穿

    过这条河,也就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心里不再有今生的记忆。

    三生石立在一旁,它算是什么呢?为了死去的纪念?这对于将要永远失去了回忆的

    人,是莫大的讽刺。

    一个人,死了。他在恍惚里行到了这方地界。

    桥就在眼前啊,还有很多人在后面推挤着他,要他莫再迟疑,与人方便。他不肯向

    前,只是一个人从队伍里走开,坐在了三生石的一旁。

    后面的人们向前进了,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开始新的一生。为什么呢?为什么如此雀

    跃?这也许很可以理解:若他们的一生是不幸的,他们希望再试一次,他们想,来生难

    道还会更糟么?若他们的一生是幸运的,他们也希望重新来过,毕竟没有人厌恶好运的

    一再眷顾。

    但他,不。

    他不愿以回忆为代价来换取新的一生。于是他就一直在河畔坐着,坐着,连他回忆

    中的人都已经一一走过,他却依然不动。那个他深爱的人来了,泪留满面地看着他,良

    久,也终于迈开步子,翻过桥去,喝下那从此一刀两断的毒药。

    他现在还剩下什么呢?只有回忆了。

    五百年过去,他依旧坐在那儿。神祗终于肯抬起眼,看看他忧愁的样子。

    罢了,别耗着了,若是你肯走,我便让你带着你愚蠢的一生到来世去,但是,你一

    定会因此而后悔。你不后悔么?神祗问他。

    决不!他高兴地说。

    他过去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回忆是人类一切爱与痛的渊源。如果想不起当时,又怎么会痛悔现在?如果没有经

    历以往,又哪来今天切肤裂骨的怨与念?当把这一切都抛开,永恒的幸福也就来了。

    但是,人不想忘却啊。因为那里有他的根,有他到如今所有的感悟,那是任什么也

    换不来的财富。既然不想放弃,就只能背起着这沉重的十字架,走哪算哪。

    好罢,即便是神祗信守了诺言,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他到了来世,见到了他深

    爱的那个人,那个从他身旁泪流满面走过的人,他又能得到什么呢?当前尘念缘已经被

    几世的轮回冲刷得面目全非,爱恨情仇,悲欢苦乐,何以再叙?他的爱一文不值,因为

    他已经不在任何人的记忆中;除了他的痛苦是真实的以外,所有的其它都已化做泡影—

    —这又比忘川河畔的五百年好到哪里去了呢?

    更何况,若果他在自己的来世里变成了一头猪,一棵树,一只猴子,已经永远失去

    了再爱他回忆里的人的资格,那么,他又要怎么办呢

    幸运的是,神祗没有遵守和凡人的信约——毕竟,当他已经忘记了全部,神祗本尊

    又会受到谁的责难呢?

    然而,那五百年空守的记忆还是延续了下来。当他看到了那个人的时候,他知道那

    就是他要找的,他知道,那就是他今生的回忆。

    我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一个人在床上躺了很久。

    对于轮回这种事情,我一向是不太相信的。我曾经听一个朋友拿这个来解释物种灭

    绝,说,那些灭绝的物种都轮回成人了,所以世界上的人越来越多,其它动物越来越少

    。我一时还真想不出个什么话来反驳他。

    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我虽不敢肯定它一定存在,却愿意相信如此。至于

    曾经神话式地把缘分和轮回结合在了一个故事里的陈可,我现在坚信他是个彻头彻尾的

    浪漫主义者,尽管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总是理性居多。

    我在京大的校园里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出国之前。那个时候我博士才读了一年

    ,但实在觉得继续在国内耗下去没什么意思,而且考虑到我男朋友也打算出去,再加上

    我导师?

    到了美国的第三个圣诞,我和男友照例一起回国探亲。有一个老同学在上海结婚,

    听说我回来了,就请我过去。他现在混得很牛,我去上海的飞机票也是他买了和请贴一

    块寄过来的。

    我于是就去了,准备待个三天,也和久疏联系的一些朋友走动走动。

    我发现我们这一批人留在国内的成才率是很高的,当年住我隔壁常常若无其事地放

    屁的刘三儿,现在作为组织部的重点培养对象,已经成了国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他

    在电话里一听见老同学的声音,顿时显得很兴奋,于是约我晚上在黄浦江上的一个海鲜

    舫里吃饭,说是“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

    我当时觉得很不习惯——一个当年曾经邀我去闻屁的小混子如今竟要请我去“上海

    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吃饭,要习惯确实尚须时日。

    另一个人,和我研究生时代同住一间宿舍的大臭脚王小虎,如今搞起了电视,跟我

    列举了好几部如今正热播着的偶像剧,说都是他们策划的。一个电话吹完,我连午饭也

    搞定了,他交代我到南京西路一个顶级写字楼里的茶餐厅等他,他请客。

    南京西路离我住的饭店不远,一路逛荡逛荡的也就去了。进了老同学说的大楼,找

    着了那家茶餐厅,带位小姐过来假笑着鞠了一躬,带我往空位走过去。刚没走两步,便

    有人叫住了我:“师兄。”

    我还道王小虎几年不见怎么把自个儿的级别降下去了,回头一看,竟是我高中里的

    小学弟,矮了我三年的于雷。

    我大喜过望,这家伙可比王小虎可爱多了,没有臭脚,脸也长得耐看,于是就在他

    对面坐了下来。

    “你在这儿上班?”我问。

    “没有,”于雷笑着摇摇头,“我办公室在浦东呢,过来找人吃饭的。”

    我刚在盘算着该不该问陈可的事,他便朝门口努了努嘴,说:“来了。“

    我见着来人,便也笑了。不消说,此人正是陈可,除了身上的衬衣皮鞋之外,眉宇

    之间依稀还是当年的稚气未脱。

    我说:“你老婆是小龙女啊,老得都比别人慢些。”

    于雷笑了笑,招呼陈可过来坐下。接着便是一番喜相逢的嘘寒问暖,在此按下不表

    。

    王小虎正好说他手头有些事,要晚些来,我便在他们的桌上饶有兴致地听他们谈起

    了当年的往事。我这才知道陈可那时是拿到了offer的,那边给了他ta,我素来听说他申

    的那个学校是很有钱的,在奖学金上一向很大方,就是再带个人过去也够活了。

    “他那个时候傻呀,”陈可摸着于雷的脑袋说,“我压根就没去过美国大使馆,他

    也不知道;我走的时候啥也没带,他也不问,就楞是当我要走了。我看他那么傻,觉得

    浪费了机会可惜,干脆就把玩笑开到底了。”

    “其实这样好,你看你现在混得比我强多了。”我说。

    他摇了摇头,“你到美国那是培养商界领袖的地方,我做不了领袖。”

    “你可以做红袖么,添添香,好好伺候我。”于雷在一边耍贫嘴,他俩便在桌的那

    边闹上了。

    虽说我也是久经沙场,现在感情上也没有缺憾,但每每看着他们,还是有些嫉妒。

    我再没见过这么相衬,又互相真心爱慕着的两人了。一直到他们的容貌印象在我已经半

    入尘土,依然留下了关于他们以及他们的爱情难以磨灭的记忆,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

    玉,盖美言亦不足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