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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色降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

    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

    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

    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

    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

    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

    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

    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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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爱乐乐团的乐迷真是遍布了全球,前一天晚上的音乐会刚刚结束,第二天整个港城、整个华夏、甚至是全球的各大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就连一些非音乐类的知名报刊也有快讯。

    一大早戚暮才刚起床,已经接到了不少祝贺的电话。其中像郑未乔、谭老和杜胜这些人是早就知道他要参加纽爱的音乐会的,一来电话就是对他的表现道贺一番,接着便索要这次音乐会的专辑充当戚暮港城之行的礼物。

    这些老人家一旦厚起脸皮,戚暮还真招架不住。但是等他到了音乐节打算去买专辑的时候,却被告知:“纽爱的音乐会专辑?今天早上刚出来就被抢光了啊!……诶那个,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表演的那个戚暮啊?你能不能……在我的专辑上签个名?”

    戚暮:“……”

    签完名以后的戚暮赶紧地跑到了纽爱昨晚演出的音乐厅,幸好乐团还没有正式离开,胡克先生听了戚暮的请求后,大笔一划就豪爽地送给了他十几张专辑,戚暮想要付钱他还不乐意了。

    大胡子首席拉着戚暮的身子,小声地说道:“其实小七啊,这里面有张专辑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而其他的嘛……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吧。”

    戚暮微微一怔,有些诧异地问道:“胡克先生,您这全部送给我,是不是有点……”

    戚暮话还没说完,便见这大胡子竟然扭捏起来,半晌后,才小声地说道:“你和……咳,你和柏特莱姆先生应该很熟吧?我听斯威尔先生说,他对你很不错,也很欣赏你。那以后……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可不可以让我也走走后门,拿几张柏爱的音乐会门票、得到几个柏特莱姆先生的签名专辑?诶诶,我肯定是会付钱的啊!你可别误会!”

    “……”沉默了一会儿,戚暮说道:“您昨天不还是说……那签名是给您女儿的吗?”

    胡克先生脸上一红:“我这哪儿好意思当着柏特莱姆先生的面,请求签名啊,只能拿我家宝贝说事了。我家宝贝才两岁……虽然每次放柏特莱姆先生的曲子时她都很高兴,但是她现在连话都说不利索呢……”

    戚暮:“……”

    接下来,在戚暮义正言辞地拒绝后,他一共花费了一千多港币,正式地将这十几张专辑全部原价买了回来。

    看着胡克先生一脸哭丧的表情,戚暮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地说道:“其实胡克先生……我和闵琛也不是那么熟悉,但是您放心,如果我有这个机会,一定会帮您说几句话的。”

    大胡子立即喜笑颜开,赶紧又塞了一张专辑给戚暮,还死活不肯多收钱,“你都直接喊柏特莱姆先生的名字了,那肯定非常熟悉啊!小七啊,你就不要再谦虚了!”

    戚暮:“……”

    戚暮还真是因为觉着自己对闵琛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才会拒绝胡克先生的。不过他已经暗下决心,要是他以后真的能够帮助到胡克先生,那他一定会尽全力!

    此时的戚暮还不知道,他的这个决心……对于大胡子胡克来说,简直直接实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梦想。

    偶像有录制新专辑了?

    个买到!

    偶像有新的音乐会了?

    个拿票!

    所以说,胡克先生还是相当有眼光的,这次做投资……

    就投中了一个世界上回报最多的——潜·力·股。

    第四十一章

    华夏有个成语,叫做否极泰来。

    港城海洋音乐节前期因为官方人员的失误,在宣传传播方面出现了极大的错误,使得今年的音乐节与往年的人流量相比要低了两三成。但是既然一切已经倒霉到极点了,怎么也就该幸运一次了吧?

    先是纽爱的招募比赛作为一个噱头,成功地引爆出了闵琛也到场参加音乐节的大新闻,之后又是一位华夏的青年小提琴手与纽爱携手合奏,使音乐会获得圆满成功。

    当今年的海洋音乐节正式告一段落的时候,很多人回首再想想这十多天的音乐节之旅,竟然有不少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其实……这一次的海洋音乐节好像是我这些年参加过的最有趣的一次?”

    而这些,此时的戚暮自然是不知道的。早在音乐节结束的当天下午,他便乘着飞机回到了b市,刚踏上b市的大地,戚暮深深地呼吸了两口华夏首堵的空气,又是怀念又是无奈地说道:“还是这个感觉,最熟悉啊!”

    闵琛:“……”

    离开了南方温暖的气候,12月的北方冻得似乎连空气都能凝固成块。森冷如铁刀子的寒风呼啸过街口,深夜的街上人烟渐渐稀少,等到戚暮从机场回到家中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为了感谢这段时间对方对自己的照顾,戚暮邀请闵琛明天来自己家中作客。获得邀请的时候闵琛倒是惊讶了一瞬,接着他便点头答应了。

    圣诞节对于西方人来说,其重要性完全不下于华夏的春节。戚暮上辈子虽然一直在欧洲长大,但是他对于圣诞节倒不是很看重,他的养父母都是华夏人,一年到头从来不会过一次圣诞节,倒是对春节念念不忘。

    最多就是再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每当到了圣诞节时,那个最冷酷的女院长会施舍一样地多给他们一块甜甜的巧克力,除此以外,戚暮也没其他更多的感触了。

    而这一次戚暮主动邀请闵琛,既是因为他知道对方圣诞节没有回欧洲、一个人在华夏应当十分寂寞,而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机会感谢对方在音乐节上对自己的关照。

    戚暮考虑得十分简单,但是他却没想到,就隔了一堵墙的地方,在那间大到能够养鲸鱼的客厅里,某个一贯淡漠的男人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沙发上各式各样的领带、领带夹和袖扣出了神。

    在这晃眼到能让选择困难症患者崩溃的场景中,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看了足足有十分钟,最后还是闭上眼睛随手一指,然后才挑出了一条深蓝色的细长领带、一只镶着白色亮钻的领带夹和一对蓝宝石袖扣。

    等到约定的时间一到,闵琛很快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着,接着捧起了放在玄关处、今早刚刚订送过来的白百合,踏出了自己大门。他面无表情地走到隔壁屋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不过一会儿,门内便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吱呀——”一声,大门打开。

    闵琛:“……”

    大门内长相柔美的女人:“……”

    不过片刻,闵琛侧开身子往一旁的门牌号上看了看,又看了看,确认自己是真的没有走错后,那俊挺的眉头早已皱成了一团。

    没等闵琛开口,屋内便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嫂子,是谁呀?”

    那温煦的女子笑着回头说道:“小七,你看看……这是你说要请的朋友吗?”

    半晌后,戚暮围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一看见门外站着的男人,下意识地噗哧笑出了声,无奈地说道:“闵琛……其实只是在家里一起吃顿饭,你不用穿得……这么正式的。”

    只见在屋子外,身姿清俊的男人穿着了一身雅黑色的贴身西装,衣服的每一处地方都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就连头发也用发胶向后固定了造型,看上去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登台、拿起指挥棒开始演出。

    闵琛沉默了片刻,没等他回答,戚暮忽然发现了对方捧在手里的那一大束白百合,他愣了片刻,最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戚暮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他无奈地叹气道:“抱歉,是我忘了,昨天晚上应该和你早点说清楚的,让你多费心思了。”

    戚暮的话让闵琛倏地一愣,眼底的失落顿时一扫而空。

    闵琛认真地望了戚暮片刻,然后慢慢地勾起薄唇,低笑道:“没有关系,是我想太多了。”

    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写什么的柔美女子:“……”

    “诶媳妇儿,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呢?咋不进去,小七那边准备得怎么……样……”

    “啊啊啊!!!闵琛!!!!”

    接着便的叮咛哐啷的一通乱响,郑未乔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几个人一起上去将东西收拾好后,一起进了戚暮的屋子。

    当所有的饭菜全部都上了桌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一边盛汤,一边笑着说道:“小七的厨艺真是不错,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还需要来多帮帮忙的,看来是我想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