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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峻冰封的面容一下子柔和起来,闵琛低声“嗯”了一句,接着便伸手揽过了青年的腰身。

    就像他之前说的一样: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闵琛从来都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你看……现在不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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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去拜访吴老的时候,戚暮特意带了几个大大的礼袋。闵琛十分识相地拿过了比较重的两样东西,这让戚暮一开始想要脱口的“要不你还是留在酒店吧”,也咽回了嗓子里。

    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终身荣誉教授,在华夏古典音乐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经写过的几首交响乐和练习曲,都成为了华夏年轻小提琴手的考级曲目,甚至在国外的作曲家中也是名气不菲的。

    戚暮昨天在华清杯比赛的时候就和吴老说过,今天会来探望他,但是当后者发现戚暮的身后还跟了个熟悉的身影后,吴老也是微微一怔,接着才面色严峻地将他们二人放进门内。

    吴老的家是s市最常见的两层老房子,格局非常温馨,用色也大多是温暖的颜色,刚进门戚暮便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家的气息。

    进屋以后戚暮才发现,原来吴老的贴身助理小陈也在,这位干练精明的助理为他和吴老斟上了一壶茶,接着便非常识趣地离开了书房,带上了书房的门,顺便带上了……某个不速之客。

    闵琛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望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年轻男人,只见对方说道:“闵先生,您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姿态大方得体,语气温和却又不显得促狭。

    很少遇到这样比较有气势的年轻人,闵琛眸色一凛,颔首道:“你好。”

    “要喝杯茶吗?”

    闵琛接过对方手中的茶壶。

    书房外,这两个人就这么客套有礼地交流起来,闵琛想要开展一个话题,还是非常得心应手的。而书房内,戚暮则与吴老交涉着,青年面带笑容,恍若春风,让这个桀骜冷淡的老头也慢慢的面色柔和起来。

    等到戚暮出了书房,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小陈十分热情地送他们出门。

    刚走到玄关,闵琛脚下的步子一滞,转首看向那个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问道:“刚才聊天的时候,你对我的音乐会非常了解,冒昧的问一下……你是我的乐迷吗?”

    小陈忽然一愣,然后笑着摇首:“我很喜欢闵先生的音乐,但是……我更喜欢小七的琴声。”

    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小陈从自己的卧室里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几张有戚暮合作过的专辑,里头甚至连德交的那出歌剧《唐璜》都有,让戚暮也颇为惊讶。

    这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乐迷的水准了,这完全是资深乐迷啊!

    次被人“抢”走了乐迷的闵琛,却丝毫没有一丝气恼。等到离开了吴老的家后,他甚至还赞扬道:“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不比丹尼尔差多少,如果好好培养,以后甚至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乐团经纪人。”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摇头:“不过我相信陈先生应该不会离开s市的,吴老的儿子二十几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收养了陈先生,将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我想……陈先生不会离开吴老的。”

    听了这话,闵琛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两人走到最近的地铁口的时候,没等闵琛多问,戚暮便笑着道:“你就不好奇我刚才在书房里,和吴老说了什么吗?”

    百五十六章

    闻言,闵琛问道:“谈了什么?”

    见着对方淡定沉着的模样,戚暮微笑着勾唇:“你还真不好奇啊?”

    俊美优雅的男人闻言不由优雅地挑了挑眉骨,低笑道:“你要说,我就听。”言下之意是,如果你不想告诉我,我不会去逼迫你。因为……我相信你。

    听着这话,戚暮面上的笑容不由更柔和了几分。两人一起走进地铁口,一边走,戚暮一边将自己与吴老在书房里的谈话简单地概括了一下,告诉给了闵琛。

    其实他们的交谈很简单,一切的中心就是那把小公主——“伊蒂丝”。

    原主几年前曾经想卖掉这把价值连城的斯式琴,换取金钱用来酗酒飙车。其实如果他要卖的不是这把小公主,那么吴老几人恐怕还不会出手反对,比如原主在此之前就已经把父母在s市的房子卖掉了。但是,这把“伊蒂丝”却有着不同的含义。

    这是戚父戚母的定情信物,当初就是在一场小提琴展览上,戚父戚母在观赏这把“伊蒂丝”的时候初遇的。之后两人结婚,戚父花了大价钱才将其拍卖到手,虽然不能说是束之高阁、从此再不演奏,却也是非常重要的小提琴。

    因此这次戚暮来找吴老,便是想试探一下对方对于“伊蒂丝”的态度。他想以“戚暮”的身份让这件美丽的遗物能够再次放声于世界,让其不用落灰于银行冰冷的保险箱,而是真正地将光芒绽放给世界。

    而吴老的态度很明确,当初他们这些人只是因为戚暮太过叛逆,不想让这个不学好的孩子拿这样重要的东西去换酒钱,登不登上金色大厅只是一个象征罢了,现在的戚暮可以直接去瑞士银行将其取出来。

    不过面对这样的答案,戚暮却是直接拒绝了。在吴老的书房中,他微笑着看着这位认真古板的老先生,认真诚恳地道:“吴老,我会凭借自己的实力拿回‘伊蒂丝’的。我希望她能够在全世界的聚焦之下吟唱出最美丽的声音,而金色大厅……非常适合。”

    吴老明显对戚暮的回答非常满意,所以在他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鼓励了他几句。而当戚暮将这些话告诉给闵琛的时候,他却挑了挑眉头,问道:“一把叫做‘伊蒂丝’的斯式琴?”

    戚暮轻轻颔首:“嗯,对,是叫做‘伊蒂丝’。吴老给我看过她的照片,是一把很修长美丽的小提琴,琴把的线条非常优美,应该是非常出色的名品了。”

    沉默了片刻,闵琛轻叹一声,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克多里也有一把斯式琴,是他的朋友送给他的,那把琴叫做‘布尼尔’,似乎和这把‘伊蒂丝’是同年被制作出来的。”

    听了这话,戚暮脚下的步子倏地一顿,他惊诧地看向闵琛:“你的意思是……”

    男人轻轻颔首,语气无奈:“这很有可能……是一对琴。”

    一位小提琴制作大师在每制作出一把小提琴的时候,都会耗费长久的心血和精力,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同时制作出两把琴的,而这两把“伊蒂丝”和“布尼尔”则是个例外。

    闵琛在弦乐器上的造诣比戚暮和克多里要差上很多,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小提琴就没有研究。

    克多里虽然拥有那把“布尼尔”,但是几乎没有拿出来演奏过,也就是在一次新年音乐会上克多里拿出来演奏了一遍,自此闵琛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把琴。

    事后闵琛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倒是丹尼尔好奇地去查了查那把琴的消息,之后便非常惊悚地整天在他的耳边念叨了一个月:“天哪,闵!你敢相信吗!那把‘布尼尔’居然拍卖了115万欧元的天价!上帝啊,之前克多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摸一下呢……”

    大概是听得太烦了,闵琛便随意地去了解了一下,因此也知道原来“布尼尔”还有一位同期小提琴“伊蒂丝”。

    听了这件事,戚暮倒是哭笑不得了。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他没想到克多里居然会有一把与“伊蒂丝”对应的琴。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笑道:“那这样也挺好的,以后等我迎回‘伊蒂丝’后,我和克多里可以开一场双人合奏会,用这两把小提琴。”

    说这话的时候,戚暮正拿出钥匙开门。他将门轻轻推开,还没打开房间的灯光,忽然感觉到腰身上一个用力,下一秒,他便被人反手一把压在了冰冷的门板上。戚暮呆怔地抬眸,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在一片浓郁的黑暗中,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一般,诱惑迷人:“你和克多里开双人合奏会,我也要……”

    感受着耳畔那温热的呼气,戚暮的眼睛好不容易适应了黑暗,他开始庆幸起自己刚才没有开灯了——至少不用被看到他发烫发红的耳尖。

    大概是环境太过幽静,距离又太近,他的声音有些低哑:“闵琛,你也想和我开双人合奏会?可是你的小提琴水平实在是……”

    戚暮有些不大忍心说下去了。

    其实闵琛的小提琴水平真的算不上是差劲,至少他还能勉强算上是柏爱普通成员的水平,说不定在他进行柏爱的面试时,主考官能够一个脑抽就放他进柏爱。

    不过要是把克多里的小提琴水平和闵琛的相比的话……

    那前者就是天籁绝响,后者就是勉强听听。

    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戚暮很好的掩饰住自己的笑意。但是耳尖的男人却抿了唇,深邃幽沉的眸子在黑暗里显得更加凝远,闵琛压低声音,道:“我想和你合奏。”

    戚暮无语道:“我记得我们好像合奏过啊,比如……帕格尼尼的《第24号练习曲》?”

    闵琛语气果断:“那不算,没人听到。”

    戚暮:“……”过了半晌,他又道:“阿卡得老师和德兰,会哭的。”

    闵琛薄唇微抿,又说:“人太少。”

    戚暮想了想:“对了,还有一次,学院测评那次我们合奏的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这个总算是在很多人面前了吧?那次你真是把我吓着了,没有进行过排练就直接合奏……我还真是次这样。”

    『但是你演奏得很好。』

    这句话闵琛并没有说出口,他目光悠远地望着眼前的青年,望着对方清澈透亮的眸子,良久,低声说道:“我想和你开一次……钢琴小提琴合奏会。”

    戚暮是瞳孔倏地睁大,惊讶的神色完全没有掩饰。

    和闵琛合开一场音乐会,这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要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连自己的钢琴会都懒得开的人,还要他和别人合奏?简直难于上青天!

    仔细地思量了一会儿,戚暮笑道:“好,我们开一场合奏会。等我拿到‘伊蒂丝’后再开吧,到时候……你或许已经写完了那首《月光下的暮色》,我们可以一起演奏这首曲子。”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这个回答实在是太过于温柔,让闵琛冷峻的眉目也渐渐柔和了些。

    明亮皎洁的月色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让青年浅色的瞳仁仿佛琥珀一般澄澈动人。

    闵琛情不自禁地低首,覆上了青年的唇,还是那个熟悉的柔软感,让他无法放手。这个吻深情缠绵,一开始戚暮还清醒地记着第二天要赶飞机,但是渐渐的他却沉沦在对方浓郁热烈的爱意中,害羞地回应起来。

    炙热的气息在空旷宽敞的酒店房间里渐渐发酵,等到第二天戚暮在床上醒来的时候,他刚庆幸,就操起手边最近的东西——枕头,一把向那个可恶的男人砸去。

    “不是说好了第二天要早点回维也纳,晚上要早点休息的吗!!!”

    闵琛微微侧首躲过了“夺命枕头”,无辜地撇了嘴:“我在收拾行李。”

    一边说着,他还扬了扬手中正在叠着的衣物。那衣服被叠得真是惨不忍睹,简直就像是随意地揉成一团、直接往行李箱里塞进去一样。

    戚暮:“……你站着别动,我真的不会打死你。”

    闵琛:“……你舍不得。”

    戚暮:“你可以看看我到底舍不舍得!!!!”

    闵琛:“……”

    作者有话要说:  xd闵神真是凑不要脸。

    福娃:采访一下,闵神的脸,你还好吗?

    闵神的脸:我的主人不要我了qaq

    闵神:……

    百五十七章

    坐在飞往维也纳的飞机上,戚暮连一个余光都懒得抛给身旁的男人。他的腰间还泛着一股淡淡的酸疼感,不给对方一肘子已经够仁慈了,还想再理会对方一句?

    于是在窗外一片阳光灿烂的蓝天白云下,只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十分体贴地将热咖啡端给了身边的青年,换来对方轻轻的一声闷哼;他再将航空餐整齐地打理好,放在对方的小桌板上,谁料青年仍旧不看他一眼。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凑过去:“你没生气你没生气你没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