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烈想叹一口气,却只能砸吧了一下嘴。
美人娘亲正轻声细语地和他说话:“烈儿,你的名字叫龙烈;我是娘亲喔。宝贝要快点长大,娘亲会一直陪着你的……”
龙烈。
和上一世同样的名字。巧合吧。
美人娘亲说了许多,龙烈奇怪的是,她一直没有提到龙烈的爹。不过,龙烈并不好奇。猜也能猜到,要么是他的爹也许早已经死了;要么是他的美人娘亲被他的爹抛弃了;要么他爹就是“蒲公英”(注1),美人娘亲只是他爹生命中的一个落脚点,而他则是蒲公英无意中留下的一颗“种子”……
对于他爹,他完全不感兴趣。
至于这一世的娘,龙烈同样没有多大的感觉,也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但是,这个女人毕竟给了自己生命,他会敬她,以报生养之恩。
他抬起头,对美人娘亲咯咯一笑,闭上双眼,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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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蒲公英:有些种子会长出形状如翅膀或羽毛状的附属物,乘风飞行。菊科植物蒲公英的瘦果,成熟时冠毛展开,像一把降落伞,随风飘扬,把种子散播远方。蒲公英的花语:停不了的爱(can-not-s-love。),无法停留的爱(uld-not-stay-love)。
卷一 雏鹰展翅 第003章 别拿混混不当人物(1)
章节字数:1997 更新时间:11-06-20 17:15
时间渐渐流逝,龙烈也一天天长大。等到他满月,美人娘亲便开始带他一同出工。他也次走出那栋昏暗的小木屋。
美人娘亲虽然不是倾国倾城的美,却长得极为灵秀,气质尤佳,一看就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是以,出门之前,她总会故意把自己捣弄得庸俗而丑陋。
龙烈前世虽然年少,但生在豪门,冷眼瞧过各种戏码,此时也能猜到原因:俗语云“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是一位漂亮的“寡妇”,要想平安地生存并非易事。
可见,美人娘亲是慧黠的女子。
美人娘亲前用布兜将他系在胸前,挂满玩具的木架则放在一个破旧的手推车上推着,木架上的铃铛便叮咚地响起来。她一边走,一边轻柔地哼着曲儿哄他入睡。
龙烈仍然精神,那颗尚未长结实的小脑袋在娘亲胸前一晃一晃的,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左顾右盼地张望。
穿过一条不长的小巷,便是热闹的大街。这里就是美人娘亲上工之地。每日,美人娘亲便像这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龙烈从出生便有意识,此而特别“早熟”,几乎没有让美人娘亲操过心。这一点让美人娘亲既得意又遗憾。得意的是,自家的孩儿这般聪明;遗憾的是,她从来不曾有机会像别的母亲那般哄着哭闹的孩儿。
所幸,母子两人相处融洽本非坏事。就这样,直到龙烈一岁。一岁的孩童刚学走路,通常步履蹒跚。龙烈却天赋异禀,因为和上一世一样天生神力的缘故,他的身体已非常结实,步伐也很稳健,抱着瓶子为美人娘亲打酱油是常事。周围邻居都羡慕不已。
等到他到两岁时,他在街坊邻里中已经非常出名。周围或大或小的孩子,都爱和他亲近。有些是因为喜欢他,有些则是因为看不惯他这么受欢迎。
这不,今天,他又一次抱着酱油瓶子出门时,被两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子拦住。
此时的龙烈头被剃得光溜溜,只在后脑勺留下一撮,绑成朝天辫,胖嘟嘟的小脸上嵌着两颗乌溜溜的大眼睛,真正一个讨人喜爱的小金童。他上身穿着蓝色的小布衫,下|身穿着褐色的开裆裤,露出一小片粉|嫩的屁|股|盘子。
他抱着洗得干干净净的酱油瓶子,歪着小脑袋,眨巴着黑葡萄似的大眼无辜地看着两个大男孩。
这情景怎么看怎么可爱。
他原本是不愿穿开裆裤的,因为他自己会脱|裤子。但是,他的美人娘亲早就照着一般孩子的成长过程为他提前准备好了开裆裤。母子二人生活艰辛,难以维持生计,连买多余的线的钱都没有,所以他只能勉为其难地穿着开裆裤。每一次出门,他的脸蛋都红彤彤的,既是羞闹,也是郁闷。
“你们拦住本大爷,想干什么?”奶声奶气的童音响起,口气不太好。
“干什么?欺负你!”较矮的男孩子说着,不怀好意地一笑,伸手就想抢他手中的酱油瓶子。
龙烈敏捷地躲开。
高个子男孩稀奇地“哟”了一声,环手抱胸道:“小子,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怎么样?”
龙烈捂着开裆裤的小口袋,没有说话。
来到这个世界两年,他已经知道,这个朝代是他所知道的历史上并不存在的——他所在的国家是凝国,最普遍的流通货币是铜板和白银,更大的交易也有用真金来计算的。
此时,他的口袋里装着用来打酱油的五枚铜板。要挣到这五枚铜板,美人娘亲需要卖够十个布娃娃。而做十个布娃娃,需要美人娘亲花整个晚上的时间。
“傻了?没听到我们老大的话?”矮个子威胁地挥着拳头。
小小的人儿不屑地瞄了他们一眼,凭借着小小的个头和灵活的身手绕过他们就跑。
两个男孩对视一眼,拔腿就追。
高个子一脚踹向龙烈的后背。
龙烈本来脾气不好,此时怒气徒然生起,同时跃上心头的还有不耐。
“娘|的,老虎不发威把本大爷当病猫?”
他蓦地停步,满脸凶狠地转过身,旋身一踢,一脚踹在高个子的小腿上。右手握拳,左手臂还不忘抱紧酱油瓶子。
这句骂人的话让高个子还来不及愣神,就感觉到腿上一痛,惨叫一声,抱着小腿蹲了下去,不可思议地瞪着眼。
“你,你……”
矮个子见变化突生,一时愣住,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两岁的龙烈冷哼一声,傲慢地走到他们面前,仰着脑袋,对他们比了一个中指,脆生生地警告道:“少惹本大爷,不然的话,要你们好看!”
说完,他昂首挺胸,大踏步地离开,头顶的羊角辫一晃一晃的。
两个大男孩岂会善罢甘休?同时跳起来,追了上去,这一次,却顾不上什么“以多欺少”,虽然以大欺小也并不甚光荣。
两人一前一后围攻,阴笑着看龙烈,仿佛已经制服了他。
龙烈讥诮地笑了笑,吆喝一声,蓦地右手撑地,身体倒立,两只脚分别踢向两个大男孩。
一连两声痛苦的“哎哟”,两个男孩捂着肿起来的脸,愣愣地看着小龙烈迈着悠闲的步子走远,眼里充满不可思议和佩服。
卷一:消灭蒲公英 第004章 别拿混混不当人物(2)
章节字数:2187 更新时间:11-03-20 12:15
从此之后,一传十,十传百(主要是在孩子们之间),两岁的龙烈“威名远播”,成了附近小孩最畏惧的存在。龙烈在美人娘亲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成了有名的“小混混”。就连十岁的孩子见了他也得称一声“老大”。
强者为尊,在小孩子的世界里似乎也很适用。
龙烈对此是不屑的,一群小屁孩,他才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这予他,并无妨碍,他既没有承认他们的“归顺”,也没有阻止。
等龙烈再长大一些,他表现出了更多不平凡的地方。
他从隔壁的隔壁的木匠那里借来工具,把他的美人娘亲的玩具架进行了改装,在左右两头各自做了一个木头轮子。美人娘亲不必用笨重的手推车推,可以直接把玩具架放在地上推,轻松了许多。架子上还装上了一柄大黑伞,日晒雨淋都不怕。美人娘亲的工作轻松许多。除此之外,龙烈还非常努力地回忆自己所见过的玩具,把图样画给美人娘亲看,然后每人娘亲做出实物拿出去卖。
生意越来越好,母子两人的生活比之以前好了许多。
美人娘亲意识到自己的孩子的不平凡,心中震惊,随后释然。这孩子从小就不哭不闹,“乖巧”异常,不早就预示了这一点吗?顺其自然即可。
转眼,龙烈就四岁了,依旧每日护着美人娘亲出工。为了方便行走,他用木头做了一辆小型的脚踏车(三个轮子),不比高科技差多少。此物让众人啧啧称奇。
他之所以陪着美人娘亲一起出工是因为,在这里住了四年多,美人娘亲美名远扬,不怀好意的人也多了起来。所以,龙烈才会每日坚持和美人娘亲一起。
“烈儿,不必陪着娘,去和小同他们玩去吧。”美人娘亲温柔地笑着,蹲在他身边说着,一边想抱一抱他。
小同是他们的邻居的孩子,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把龙烈当做自己的亲弟弟一般照顾(虽然龙烈并不需要)。
龙烈下意识地避开。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不喜欢和人有身体上的接触,甚至是极为排斥,即使美人娘亲,能抱到他的时候也不多。
“不用,我就在这里。”他早已注意到有两个大汉正注意着这边,看着美人娘亲的眼神充满邪恶。
美人娘亲知晓儿子的个性,不在意地收回手,温柔一笑。
“那烈儿就乖乖地坐在这里吧。”
美人娘亲没有任何危机意识,不代表龙烈没有。他盯着那两个大汉,警告地瞪了一眼。
那两个大汉一愣,哈哈大笑,反而大踏步走过来。
美人娘亲这才警觉,心中惊慌,却强自镇定,将龙烈搂在怀里护住:“你们想做什么?”
这一次,龙烈没有拒绝,虽然还是不习惯被人拥在怀里。
“小美人,陪哥哥玩玩。”
大汉淫|笑着靠近美人娘亲耳边,故意深深地呼吸一口。
“好香啊!”
“走开,登徒子!”美人娘亲脸色发白地躲开。
龙烈挥开美人娘亲的手,挺身而出,冷声道:“不想死的让开。”
美人娘亲怔住,她从来没有见过儿子这种冷漠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四岁的孩子。
两个大汉哈哈大笑起来,根本不把龙烈放在眼里。
“小子,你娘跟了叔叔我,叔叔保证你也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龙烈冷笑一声,一脚踹在大汉的膝盖上。
大汉想着一个小鬼的力道必定是不痛不痒,却不曾料想一个小屁孩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脸色顿时煞白:“臭小子,你!”
龙烈没有理睬,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弹弓对准两人,再次警告:
“滚!”
“小子,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