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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香玉!

    霜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凝,紧接着,便急速的放大了开来,“若是刚刚的那个暗阁的人还在,定会以为你是个厉害的高手,能听见他跟摇的禀报!”

    嘿嘿,谢谢夸奖,渺,你可别忘了,待我回来,要送我好马,教我骑,还要带我出去打猎,把打到的猎物都让厨房做给我吃。

    我朝着霜笑了笑,便很狗腿的重新把目光投向了渺,霜是文臣,怎得也不可能比渺更擅长这些,唔,西陵说过,识时务者为俊杰,最不容易死的人,便是墙头草,我,可是从这句话里得过不少的益处,可谓是深受其利,“咱俩打到的野物都放一起,皮子归你,肉归我,如何?我绝不是乱占便宜的人!”

    呵,说的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似的,小离儿,你打过猎么?猎得到野兽,恩?

    不得不说,渺是个极聪明的人,任我说得这般“大方”,也没掉进我的陷阱里面,唔,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是没打过猎的,至于说,杀伤性的武器……咳,我只用过西陵给我做的弹弓……弓箭什么的,只在旁人的手里见过几回……

    你可不要小瞧人!我弹弓可是打的很准的!

    心里承认,嘴里,我却是不打算服软,伸手,揪住了渺的衣襟,半是撒娇,半是抗议的跟他缠到,“若是有人给我上好了弩箭,我,我定也是可以打中野物的!”

    听了我的话,渺,霜和摇俱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其中,尤以渺最甚,“好,好,待出去打猎的时候,我定专门带几个人负责给你上弩箭,看看我的小离儿,是怎么用弩箭射死老虎的。”

    假以时日,渊儿,或许会是个智臣,也未可知。

    霜笑着揉了揉我的额头,便抬手开始收拾石桌上的棋子儿,“都说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呵呵,我有时候想来,或许当真是有这样的道理在里面的……渊儿荒废了十几年,不曾学得半点儿有用的东西,可如今,才短短数月,就……”

    离终究是鸢妃娘娘的孩子,由那么一个惊才绝绝的人所生,又怎么可能是个一无是处的。

    摇叹了口气,也动手帮霜收拾起石桌来,“也难怪司徒月视为威胁,若能有幸一直养在鸢妃娘娘身边儿的话,现在这个时候,怕是,已经有能将他取而代之了,可惜……”

    作者有话要说:

    ☆、准备远行

    摇,你不该有这样的心思。

    我颇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摇,叹了口气,“会当凌绝顶,未必,就能一览众山小,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过高处不胜寒的日子……”

    可是,你有帝王之才,你若为帝王,将会是凌国所有百姓的福祉。

    摇抿了抿唇角,依旧不肯放弃自己的念头,“你比司徒月,更适合……”

    我为什么要荒废掉自己的自在悠闲,去做造福凌国百姓的事情呢?他们,是我的谁?他们活得好不好,与我何干?

    不等摇把话说完,我便伸手捂住了他的嘴,不让他在继续说下去,“我被打断手脚,卖到别绪楼的时候,他们,可曾对我伸出过援手,露出过同情?我被别绪楼的小倌们欺辱谩骂的时候,他们,可曾有人把我护在身后?我跟着西陵上街,看中我们买不起的东西的时候,他们,可曾少用恶心的目光看过我们,少说过半句嘲讽的话?我……”

    离,是我自说自话了,对不起。

    摇的身子滞愣了一下,突然拿开了我的手,站起身来,快步到了渺的面前,把我抢了过去,抱紧在怀里,“以后不会了,你,不要多想。”

    西陵曾跟我说过,这世上,没有绝对的明君,很多人,在坐在那个位置上之前,都是好人来的,在其位,谋其政,一旦陷进去了,就会变得很多事儿,都身不由己。

    我由着摇把我抱紧,半点儿都不反抗,“我不恨凌国的帝王,我厌恨的,只是司徒月,那个背弃了我娘亲的负心人而已。”

    不管你厌恨的是凌国的帝王,还是司徒月,夺了他最在意的东西,都是最能解恨的,不是么?

    渺也站起了身来,缓缓的伸出手,碰了碰我的背脊,“你若愿意,我们,可以助你得那人人垂涎的位置。”

    便是我再不愿承认,也终免不了,我的身上流着那老东西的血的事实。

    我朝着渺伸出腕子,让他看皮肤下那一条条淡青色的脉络,“我怕,如果有一天,我当真成了九五至尊,会变得跟他一样,无心无情,抛却自己曾经执着的事情,伤害自己曾深爱着的人……我情愿过平淡如水的日子,情愿隐居山林,不问今夕何夕,我不想失去西陵,也不想失去你们,渺,在渊离的心里,这世上,是断没有什么,可以跟你们相提并论的……我可以让自己有一些改变,但,那改变,也只是为了你们而已……”

    渊儿,你可真傻!我们何德何能?怎么值得你这么做!

    霜滞愣了一下,继而,便也起了身来,到了我的身边,然后,小心翼翼的伸手,碰了碰我的耳垂,“渊儿……”

    哎?你们该不会是被人调了包的罢?怎一个个的,都变得这般婆婆妈妈了?!

    我缩了缩身子,贪凉的朝着渺伸出了胳膊,“渺,抱。”

    你啊——

    渺笑着答应,伸手把我从摇的怀里接了回来,重新在石凳上坐了,从碟子里拈起一块点心来,塞进了我的手里,“冬天的时候,怎不见你这么黏我,恩?”

    嘿嘿,当然是因为,霜的身上比较暖和嘛。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毫不尴尬的挠了挠自己的颈子,强词夺理,外加大言不惭的给自己找理由,找借口,“要是把我冰到了,不舒服了,你也会心疼的不是?我那不是为了你好,怕你心疼唔——”

    许久,渺才把我松了开来,那舔着自己唇瓣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饱餐过后,被太阳晒懒了的猫,“既然你说的这么诚恳,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奖励你一下好了,恩,味道不错,唇齿留香。”

    你,你这登徒子!

    我舔了舔自己被他咬肿了的唇瓣,用力捶了几下他的肩撒气,“就,就知道沾我的便宜!”

    渺不躲,也不反抗,就只由着我在他的身上胡闹,索性我也不是个修习武技的人,身子又因为有年幼时留下的旧伤而弱得不像样子,折腾不几下之后,倒反而成了气喘吁吁的那个。

    小离儿,你把点心都捏碎了。

    渺笑着戳了戳我的额头,抱着我坐好,把倒霉被我捏碎的点心取了丢在石桌上,又拈起一块完好的来,塞进了我的手里,“天黑就要出发,时候不多,我们来说说你去上官西陵那里的事儿。”

    说起西陵,我不得不认真了起来,现在的祁国,可是战场,禁不得半点儿的马虎,我虽说是去避祸的,但,也断不允许自己变成西陵的负担!他已经宠了我,护了我十余年,我,也该长大,也该学着为他分担些事情了!

    经过渺,霜和摇的商议,以及我提出来的建议,我们四人用了小半个时辰的工夫,敲定了我这一次祁国之行的细节。

    首先,我要装扮成女子,带上赤玉箫,以未来的陵王妃的身份前往,这样一来,我才可以顺理成章的跟西陵睡一个营帐,由他来保护我的安全,顺便,给那些被堵在凤城外边半月有余的兵将们增加些信心,恩,连自个儿以封地为聘的娇妻,都敢带去前线,唔,说西陵没有必胜的把握,怕是都不会有人信的罢?

    好罢,虽然我更想以自己的身份去来着,可……在这样的一种局势下,再给西陵安上这么一个好男风的罪过的话,怕是,会让他更加难以服众,把我更推去风口浪尖儿的,唔,为了我家西陵,我忍了!不就是穿女子的衣裳么?有什么大不了的!祁国女子的装束,又不需要我穿裙子!

    唉?什么叫我就算穿上男装,也不会有人信我是男子?什么叫祁国没有我长得这么秀气的男子?!

    听着摇的调侃,想着曾和长白去过的那家祁国的茶馆,我无语凝噎的接受了事实,祁国的男子,都长得极高极壮,唔,就算西陵不是那种一身横肉的,个子,也是要比渺他们都高不少,几个月前,他动身去祁国的时候,我才只堪堪到他的臂弯,现在长高了一些,也绝不会到他的肩窝。

    换句话说,便是把我放在祁国的女子中间……我,也不能算是个长得高的……

    其次,我要带上长白和长卿,还有渺从雪园的暗卫中挑选出来的,十几个懂医术,武技又拔尖儿的人同去,对西陵之外的人说得理由,就是前往军中送药,帮助军医医治伤兵,防患疫病。

    用摇的话说,我也算是掌握了孟家秘传银针之术的人,总拿着没病的人扎来扎去,也练不出什么本事来,倒不如去前线拿那些真的伤患练手,既能给西陵博一个好名声,又能把学到手的技艺应用实践,积累经验,啊,对了,还有我背过了的毒经,那里面的诸多方子,也对那种阵前里的病症用得上。

    用霜的话说就是,一个身先士卒的战神王爷,加一个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王妃,怎么看,也比一个不管百姓死活,枉顾手足之情的皇帝,加一个除了争风吃醋之外,便一无是处的皇后要得民心的多。

    唔,好罢,我承认,长卿是我非要拖进来的,理由嘛,当然是……我的银针之术是他教的,他这教我的人,得跟着我,给我指点,才能保证我的“医术”万无一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司徒月那老东西要查探雪园,他这个跟孟家有关系的人,也要不在,才不会惹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长卿,便成了此行之中,除了我之外,第二个没有自保能力的人。

    不过,我倒是没觉得他有什么不乐意,也对,他的仇都报了,跟着我去祁国,还能免去被老东西发现踪迹的危险,苦是苦了点儿,可,跟丢掉性命相比,终究是要好的太多了,他没有理由拒绝。

    最后,当然,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儿,帮西陵尽快拿下凤城,争取在入冬之前,拿下整个祁国的权印,不给司徒月趁祁国内乱,兴兵侵略的机会。

    霜给了我一些图纸,说是他研究出来的很厉害的攻城器,但路途遥远,不方便带制造好了的去,待我到了西陵身边,交给他,他便会看得明白,至于,代价,恩,是一个只要凌国不挑衅,就不主动对凌国起兵的承诺,有效的时间,是司徒亦继承皇位,我们几人归隐世外之前。

    摇则是恨不能把他那一屋子已经做好了的所有毒药、解药、伤药……甚至是驱蚊虫的药,都给我装起来一并带走,看着那三尺见方的紫檀木匣子里,被塞得满满当当,我次感觉到了,不舍,我想回来这里,雪园,这让我哭过,笑过,伤痕累累过的地方……

    途中休息的时候再打开。

    渺依旧是一副甩手大爷的做派,理所当然的看着旁人忙碌收拾,临我要出门了,才从长洛的手里接过了一只铁皮盒子,塞进了我的手里,然后,看着那十五个被选出来,要跟着我一路保护的人说道,“遇到危险,以你们离主子为重,他若有半点儿闪失,你们,就都等着回来以死谢罪罢!”

    作者有话要说:

    ☆、启程

    没有话本儿里的十里相送,恋恋不舍,也没有故事里的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我被渺抱上了一匹四只蹄子雪白,周身都是漆黑色的马,由长白护在身后,趁着天黑,出了雪园,直奔城门而去。

    我不会骑马,更不懂得什么样的马是好马,不过,唔,这匹马,我倒是喜欢的紧,宽阔的背脊,跑起来也很稳当,坐在上面,半点儿都不会觉得颠簸。

    长白说,这马的品种,叫乌云盖雪,是十大名马之一,产于祁国,便是皇族,也会以有这样的一匹马为荣,我们骑的这匹,名唤降雷,为了驯服它,渺费了整整半个月,摔了一身伤……寻常里,便是饲喂和刷洗,都是从不假手旁人的……他做梦都没想到,渺会把这匹马给我们当此行代步的工具……

    好马儿,乖马儿,你驮着我们两人是辛苦了些,待一会儿停下来休息了,我给你糖吃。

    听了这马的来历,我不禁滞愣了半晌,渺是武将,依着西陵给我讲的那些话本儿里的故事来看,武将,都是会对自己的坐骑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在意的,尤其是……难驯的好马!唔,再加上长白说的,渺寻常时对这马的仔细程度,啧啧,我真真是想不得意都难!

    这一得意了,自然,就会把我的开心转化为对这马的好,这可是渺的宝贝,我得跟它多套套近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