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它们的进化远远走在其他物种的前面。
身旁,林客喝饱了水再度活蹦乱跳。
此时已经接近和第三位队友的汇合点,从开场的降落伞分布无法判断是否还有其他练习生在周围,林客不得不压低了说话声。
就在巫瑾计算资源线的功夫,林客已经从哥斯拉东拉西扯到自家养的腊肠犬,然后又扯回到哥斯拉,夸张笔画:“光脚印就有这——么——大!”
巫瑾又走了两步,回头看向忽然僵住的林客。
林客颤颤巍巍指向一个方向:“你看……”
靠近河道的一侧软沙深陷,一列脚印从密林深处出现,似乎只在沙滩谈探了一眼,就又回到密林之中。
脚印长达50厘米,深30厘米,第一趾和最后一趾偏短,中间三趾长。
巫瑾呼吸一促,迅速将手掌贴向地面,大地的远处传来沉闷震颤。
不止一只。
从脚印推测,“它”约莫有五米长,四足行走,与同伴成群结队。缓慢行进的大型生物不具有狩猎者的突击天赋,更多可能以附近最密集的蕨类为食。为了维持庞大的身体机能,“它”必须一刻不停的吃——
巫瑾迅速追随脚印进林:“跟。”
林客紧随其后。
丛林内的脚印更加凌乱,但随着样本增多已是能观察出最基本的步态:“后肢直立,前肢向两侧展开。蜥蜴,”巫瑾一瞬想起了两天前动物园里的蜥蜴:“步态是哺ru动物和蜥蜴的混合体。”
“这类步态是兽孔目的特征,二叠纪优势物种。”
“食草类。”巫瑾又补充:“和大象体积相似。”他仔细观察沿途植被被啃食的痕迹:“头部在3米左右,从重心来看,头颅比重大——”
林客灵光一闪:“重心偏向头颅,跑不快?”
巫瑾眼睛熠熠发亮。
林客同样跃跃yu试:“反正跑不过咋们,咱队友也在那个方向,要不要过去看看?”
巫瑾点头:“我们走了有差不多半小时,资源线显然不在河道。不在河道,所有选手都找不到,比赛中一定会给出提示——”
他从泥泞的土地中站起,看向脚印:“不管是不是提示,我们先试试。”
两人迅速在丛林中穿梭。
有了克洛森秀藤蔓区的训练,茂密的蕨类丛林几乎不构成任何障碍。
随着沉闷的脚步声益发明显,巫瑾和林客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兴奋。他们即将看到的,即便不是恐龙,也是消失了近三亿年的史前巨兽。
林客:“巫哥,我小时候可爱看这玩意儿,那时候最喜欢霸王龙,长大点喜欢沧龙!”
巫瑾立刻不甘示弱给自家爱龙打call:“我pick风神翼龙!”
林客:“早知道当逃杀选手能亲眼见到恐龙,我幼儿园都不上就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