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过来,没做啥不规不矩的事呀。”
方羿被他气得胃疼,偏偏这回小夜叉没有咋咋呼呼地上房揭瓦,他还不好发作,于是只道:
“嗯,没有不规矩。所以你莫再说话,我要睡了。”
安戈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然地瘪了一下嘴——反正这猴子没有拒绝,就当他答应了吧。
哼,还有七十一天,他就彻底解脱了!
豪迈地在心中吼了一通,激昂过后,却觉得很是空dàng,有种怅然若失的无奈感。
七十一天......并不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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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将蛮疆逐出了漠阳城,容军士气大涨,连清晨cāo练的呐喊也多了几分底气。
晨练向来是由霍邦带的,他的功夫硬,招式狠,又在攻打漠阳城时大展身手,一柄大月弯刀砍下守将的头颅,所向无敌。故而,军中对他无一不服。每日cāo练时,皆是他在台上打,众兵在台下跟。一式结束后,他便下台查看,将那些拳脚不到位的揪出来踢两脚,纠正之后才做下一式。
这日清晨,霍邦为了督促兵将练武,便放出豪言:谁若能赤手空拳打赢他,他常用的那柄大月弯刀便归谁。
皆说宝刀配英雄,七尺男儿满腔热血,自然神往那柄久经沙场的宝刀。不过碍于霍邦超群的武艺,指不定拳脚无眼时便伤筋动骨,故而,真敢上台较量的人终也将将四十几个。
一对一,单打独斗,今儿上午便能有结果。
“猴哥,阵仗这么大,霍先锋应付得过来么?”
安戈听说有热闹看,便屁颠屁颠跟着方羿过去。他怕冷,寻常火头军的军服并不足以抗寒,还好方羿营帐里的东西多,借他一件中衣。虽然裹得像头熊行动迟缓,却好歹暖和许多,不用靠蹦跳蹲起来维持体温。
方羿今日仍是穿着玄血铠甲,黑色的甲片嵌在身上有如龙鳞一般,走路也带着清脆低调的响动,“他的武功不错,军中的能者也不少。若一个接着一个打,到后期体力难免跟不上......嗯,不好说。”
安戈见识过霍邦的武功,拳头如疾风,腿功如闪电,且有力拔千钧的气力,这样的人,怎会有匹敌抗衡的对手?
“那万一霍先锋输了,他的刀不就要给人家了?这种不好说不确定的事,他怎么就押上自家的心肝了?”
“所以,为了那把刀,他会拼全力,打擂之人也会拼全力,这样,擂台才有看头。”
安戈对这霍邦十分有好感,或者说,他对这一类武艺超群且话不多的人印象都不错——毕竟前一晚他只送了方羿一个人的饭,让这一顿能吃四斗米的壮汉空落落地望着,人家也没多说什么,只一个人认命着回帐。
擂台四周围满了人,不少士兵脱了上身的衣裳抡在半空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