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夙回到房间后,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换下,脱下白手套,处理了血腥味,换上干净的衣服。
确定身上已经没有一点血迹,没有一丝血的气息后,他提起那几个黑色的塑料袋,兜兜转转,走到了一个很废旧的街角处。
他提着袋子进去,看着在垃圾桶旁边围绕着的流浪猫狗,嘴角勾起了柔和的笑。
流浪狗看见有人来,呲着牙,防备而警惕的慢慢后退。
却又因为嗅到了肉的香味,嘴里分泌着唾液,眼睛一直盯着袋子,不舍得离去。
沈夙将袋子放到了垃圾桶旁边,缓缓后退了两三米。
流浪狗看着他后退,眼神明亮了起来,喉咙里呜咽了几声后,终究是受不住诱惑,扑到了袋子旁边。
一边满目警惕的看着不远处的男人,一边低下脑袋,用力撕扯开袋子,露出了破碎得不成形的肉块。
饥肠辘辘的流浪狗看着那碎肉,嗅了嗅,终于大口吃了起来。
而其他的流浪猫狗看见它吃,也都凑了过去分食。
吃完了之后,它们又去叫了城中的其他流浪猫狗来。
很快的,那几袋子的碎肉,就被数量极多的流浪猫狗分食殆尽。
沈夙一直靠在街角处,微微垂眸,听着那边的啃咬声吞咽声,嘴角勾勒起一丝弧度。
直到所有的肉都被舔食得一干二净,他靠在那里的身影才终于动了,转身朝着公寓的方向走去。
他还要带着小久的眼睛,去实现他们没有完成的旅游梦,所以莫黧这件事得处理干净,不能让人发现是他做的。
感受着阳光照拂的温度,沈夙微微闭眼,抬手触上眼皮。
真好,他的小久还留下一双眼睛。
只要他没有死,小久,就还活着,和他融为一体的活着。
他嘴角勾勒的弧度,愈发灿烂。
脑海里苏久死时的场景,地上鲜艳刺目的红,清晰得像刚刚发生过一般。
因为他的病,他眼睛所看见过的东西,注定永远都无法忘记。
一个人的脑容量能有多大呢?
人的大脑为了自我保护,会选择性的,遗忘掉一些大脑觉得不怎么重要的记忆。
而且这种遗忘,是会随着时间推移,遗忘得越来越多的。
但超忆症患者,却根本就体会不到遗忘的乐趣。
当身边所有人都在烦恼自己的记忆力差时,超忆症患者却在烦恼自己不会遗忘。
他眼睛所看见的任何事物,都如同一张照片般,清楚的印在记忆中,几年,十几年,几十年都无法忘记。
日以继夜被记忆堆积的大脑,会头疼不止。超出负荷之后,便会直接崩溃、死亡。
所以看不见,沈夙也许能活更久。
看见之后的他,寿命至少会缩短一半。
之后沈夙去旅游,不知疲惫的使用大脑来存储记忆,更是导致他的头痛越来越严重,吃药已经完全无法缓解了。
沈夙完全任由自己的大脑超负荷运行,满世界的跑,到了最后,短短三年时间,便因为疾病去世。
而在活着的那几年里,他也一直被头痛所困扰,在他回忆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他失明那段时间,和苏久相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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