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三郎早就饿了,便对林逸道:“哥哥,我肚里正饥渴,原来这岭上有个酒店,我们且买碗酒再走?”
刚刚说完,宋江就是一怔,想起了林逸在岭前说的话来,说是岭上有一黑店,乃是“催命判官”李立所开,莫不就是这家酒店?
却见林逸笑了笑,道:“好!”
当即由林逸带头,一行六人走入酒店去。
林逸、宁可可、林冲、宋江先坐了下来,那两个公差把行李歇了,将水火棍靠在壁上,这才跟着在下首坐了。
两个公差已经知道林逸与宁可可的身份,那可是梁山泊大名鼎鼎的林氏夫妇,这一路上一直是心惊胆战。
作为山东地界的公差,他们哪能不知道梁山泊的能量?官府都不敢惹!若是他们冒犯了梁山泊的林大头领,那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等着梁山好汉来取他们的性命便了。
所以这一路上,两个公差一直将林逸等人当做亲爷爷般伺候着。
众人坐了一会儿,却不见一个人出来,林教头皱了皱眉,叫道:“怎地不见有主人家?”
只听得里面应道:“来也!来也!”话音方落,从侧首屋下走出一个大汉来,赤色胡须,红丝虎眼,头上一顶破巾,身穿一领布背心,露着两臂,下面围一条布手巾。
大汉看着林逸等人,唱个喏,道:“客人打多少酒?”
林冲道:“我们走得肚饥,你这里有什么肉卖?”
大汉道:“只有熟牛肉和浑白酒。”
林冲道:“你先切七八斤熟牛肉来,打三五角酒来。”
大汉道:“客人,休怪说。我这里岭上卖酒,只是先交了钱,方才上酒。”
话音方落,财大气粗的宋江便道:“倒是先还了钱酒,等我取银子与你。”说着,便去打开包里,取出些碎银子。
宋江乃是郓一城县的大户人家出身,说白了宋家就是当地的一个大地主,从不缺银钱。也正因为如此,宋江在江湖上扶弱救贫,才有了及时雨、呼保义等名声,这是有着强大的钱财做后盾的。
林逸与宁可可见了,相视一笑,宋江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宋朝土豪。
两人又向那大汉看去,那大汉立在侧边,偷眼看着宋江,见他包里沉重,有些油水,双目立即闪烁了一下。
两人已明白,此人多半便是“催命判官”李立,那红色胡须与红眼的相貌特征,也是十分明显、好认的。
那大汉接了宋江的银子,便去里面舀一桶酒,切一大盘牛肉出来,放下六只大碗,给众人筛酒。
宋江想起林逸之前所说有关“黑店”的事情,便试探道:“如今江湖上歹人多,有万千好汉着了道儿的。酒肉里下了蒙汗药,麻翻了,劫了财物,是也不是?”
那卖酒的大汉笑道:“那你们别要俺这里的酒肉,不瞒你们说,里面都有了麻药!”说话间,丝毫不减慌乱与做作。
宋江见了笑道:“这个大哥瞧见我们说着麻药,便来取笑。”心下却是不将黑店的事情放在心上了,再说他们这么多人,哪能一时都给麻翻了?
宋江与两个公差都是饥渴之中,酒肉到口,哪里还忍得住,都开始吃喝起来。
林逸与宁可可却没有动,只是笑看着。
林冲出于谨慎,也没有动,他身上可是系着梁山上万好汉的干系,若是哥哥与嫂嫂出了什么事情,梁山还不得乱了套?他便是百死难赎。
下一刻,那两个公差就倒了下去。
宋江征了一下,道:“你两个怎地一碗便醉了?”
刚刚说完,他也觉得头晕眼花,扑倒在地。
“果是黑店!”
林冲站起身来,拿起未曾离手的长枪,看着那卖酒的大汉喝了一声。
那大汉不慌不忙,只是抱着臂膀看着,笑嘻嘻地道:“惭愧!好几日没买卖,今日送你们几个来与我!我开了许多年酒店,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等囚徒,不似囚徒,却像老爷一般!”
囚徒自是说的宋江,话音刚落,便从店里面走出十几个汉子来,都拿着兵刃。
第七百二十一章 李俊入伙
……
「宋江这个蠢货,说了揭阳岭上有黑店,还敢这么大大咧咧的,被麻翻了吧!」
「整个一逗比。」
「这就是江湖经验不足啊!宋江虽然在江湖上名声不小,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郓一城宅男,哪里在江湖上行走过?」
「话说这催命判官李立,是红眼病吗?眼睛怎么这么红?」
「李立所开设的黑店,雁过拔毛,唯利是图,毫无底线,比之奉行‘三不准原则’的孙二娘黑店,更加黑暗。我觉得他的红眼,是吃人后遗症。」
「李立真吃人肉?真的假的?也不知道人肉好不好吃?」
「嘘,我猜等一哥报上名头,李立这货又得纳头便拜了!」
「您的好友宋朝黑涩会一哥已经上线。」
……
从店内冲出十几个手持兵刃的大汉,那红眼汉子看着林逸、宁可可、林冲三人,以及被麻翻的三个,当即便要下令动手。
在他看来,已经麻翻了那黑汉与两个公差。其余三人中,一个似文弱书生,一个又是女子,只有那手持长枪的英伟汉子,似是有些武艺。
但他们人多势众,又何惧此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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