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肉,HE) 作者:膏药狐
分卷阅读28
傲慢(肉,HE) 作者:膏药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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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板著脸,冷冰冰说,“你们聊,不用管我。”说著,便要往最角落的桌子走去。陆知书忙叫住他:“一起吃嘛。”
“……”
其他人也附和:“对啊对啊,经理,一起来吃嘛。”
“……”
陈泽其实可以拒绝的,但转念一想,现在拒绝岂不是显得自己在害怕?很没种?
於是他就铁著脸走过去,往他们人堆里一坐,不吭声了。
……
……
空气瞬间结了一层冰。
陈泽也发现了自己的到来让气氛有些尴尬,便咳嗽一声,找了个话题:“咳,你们刚才在聊什麽?”
“……”主管先回过神来,笑道,“在聊旅游的事儿。”
“哦?”
“大家都在谈年假去哪儿玩呢。”
“是麽,有什麽想法麽?”
“嗯,我想去三亚。”“年假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在家好好歇著。”“我得回老家……”一堆人叽叽喳喳又说开了。主管忽然抬起头来,看向一直沈默的陆知书:“小陆你年假打算去哪儿?”
陆知书端坐在椅子上,微微一笑:“西藏。”作家的话: 啥都不说了,直接恢复更新。以行动证明给你们看= =咳~家里网络抽了,留言我明天来回复,对不起各位~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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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陈小萌心中一动,假装不经意地问:“为什麽想去西藏?”
主管也不太理解:“是啊,那地方那麽远,又穷又高,还有高原反应。去那里不是找罪受麽?”
“不会啊。”陆知书静静一笑,转过脸望向食堂窗户外的天空,幽幽道,“那里是最後一片净土,是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在都市呆久了,灵魂需要净化洗涤。西藏是朝圣地,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只有那里才有最洁净的空气,最蓝的天最清澈的河流。宗教。壁画。朝圣。雪山。所以,这辈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想要徒步去西藏,算是给自己的人生来一场苦行吧。”
……
……
诸人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没想到小陆年纪轻轻,居然这麽有想法。
陈小萌同学也听的小心脏噗通通的跳。
陈小萌心中有个梦想,就是徒步去西藏旅行。自从看了安妮宝贝的书之後,他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穿越玉龙雪山,再徒步去墨脱,去朝圣,在西藏纯净的天空下,接受灵魂的洗涤= =。可惜生活总是忙碌不堪,一直没有机会实现。偶有一次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却被人不理解的嘲笑了,说他吃饱了撑著没事儿干,跑去西藏那原始社会穷折腾个什麽劲儿。
凡夫俗子!
陈小萌自此不再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将之悄悄掩在心中,待到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再去实现这个梦想。却没想到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那麽多凡夫俗子,竟会有一个人和他的梦想一模一样,多麽难得。
陈小萌顿时有一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他抬起头,目光正好与陆知书碰到。
陆知书对他静静的微笑。(注意,是静静!= =)
陈小萌愣了愣,立刻把脸转过去,冷哼一声。
又过了两天,午间休息。部门的人都出去吃午饭了,陈泽忙过了头,等从办公室出来时,外头只剩下了一个人,陆知书。
陆知书正靠在窗户边,安静的读一本书。
他今日穿著格子衬衫,干净的布裤,午後的阳光暖暖的,洒在他的柔软的头发上,侧脸的线条那麽优美干净。
陈泽不禁有些看晃了神……这样干净的男子……这样纯净的气息……有那麽一瞬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为毛之前会觉得这人是个人面禽兽斯文败类呢?明明就是一朵这样干净的男子……
陆知书听到声音,合起了书,抬头对他微笑:“经理,忙完了?”
“啊……嗯。”陈泽为自己刚才的走神感到有点儿羞耻,咳嗽一声,板著脸问,“你怎麽不去吃饭?”
“最近胃有点痛,就没去吃。”
胃痛!胃痛!多麽柔弱文艺的病!小清新必备!──兔子乔白在电话里曾经这麽交代过他。
陈泽一听,果然就皱起了眉头:“吃药了吗?”问完了就又立刻後悔,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陆知书推了推眼镜,笑得干净而澄澈:“嗯,吃过了。谢谢经理关心。”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怕你死在公司,到时候给公司添晦气。”
“谢谢经理关心。”
“……”陈泽不想和他废话,掉头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忽地又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
封面上赫然写著几个熟悉的大字:杜拉斯
陈小萌又一次动摇了。
没想到,这个狼崽子居然也看杜拉斯。
这种深奥的不俗的书,他真的能看得懂吗?该不会是装的吧?
陈泽犹疑著问:“你……也看杜拉斯?”
“嗯。”知书笑道,“杜拉斯的书就像毒药。笔触大胆风格独特,她的一生就是不停的创作一部小说。这个故事充满酷热,暴风雨,酒精和烦躁不安等……真的想要描述这个女人,很难。到底是温柔,还是暴躁呢?是天才还是自恋狂呢?”
陆知书拖著下巴,陷入了沈思中,眉宇间略过一抹淡淡的哀愁= =:“她的文字,充满了死亡,爱情,肉欲,失控。广岛与爱情。这些文字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爆炸,又像音乐,啊,是一种大海一样的音乐,围绕著一个主题无穷的变幻,倾诉和欢庆,控制和失控。”
“是的。她的文字对我来说……像《圣经》”陈泽也情不自禁地谈起了自己的读书心得来,“无论是《抵达太平洋的堤坝》还是《直布罗陀的水手》,还是《情人》,她可以把爱情写的如此简单,把谋杀写的那麽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後,我便背著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麽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夥竟然这麽的有……有……怎麽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沈默中。
午後的风柔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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