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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羡安表示可以留着明天吃鱼冻。
    睡觉的时候,林羡安直接就搭了一条薄被,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有点晚,都已经十一月了,天还没太冷。
    今年确实是个暖冬,一个冬天下来,都没见着下雪,原本准备了不少的柴火,居然在冬天都过去了,还没有用完。
    三月初的时候,福妞再一次收到了景阳寄过来的包裹,一套红底碎花的衣服,这一穿出去,立马收获的全村人的注意。
    “这不会是狗根他妈给儿媳妇买的吧!”村里的袁婶子艳羡的看着这件衣服,她出嫁都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
    “嗤,你舍得给你儿媳妇买这么好看的衣服啊,建芳是什么人,你不晓得啊!”
    这么一提,袁婶子也想起来了,那女人绝对是女人里的一朵大奇葩,“当我没说!”
    不小心听了个墙角的林羡安:“......”
    想起他亲妈于建芳的德行,饶是他对母爱没有任何期待,也不由的心塞了一下,这特么整个一个伏地魔啊!
    于建芳的长相不错,性子柔弱,又被家里洗脑洗的厉害,要不是林爷爷和原主他爸强势,家里两间破草屋都留不住。
    家里喝口水都能想到娘家的人,在男人没了的第二天,就收拾好东西,跑回娘家给弟弟做饭去了,还没过头七,就听着娘家的安排嫁了人。
    因为长的好看,二婚居然嫁了个城里的老男人,大家都说她走了大运,走不走运不晓得,反正这么些年一直没想起来自己还生了个儿子倒是真的。
    “唉,你这孩子,走路咋没声呢,吓我一跳。”袁婶子夸张的抖动了一下,看到正主在这,她也不用猜了,直接问吧,“狗根,那东西是不是你娘寄的啊,她咋不回来看看啊!”
    “你说呢?”林羡安想到那些不美好的记忆,翻了个白眼,他还是个孩子,不想和妇女聊八卦。
    “嘿,这孩子!”
    “你快住嘴吧,我看这东西八成是那城里的贵人寄过来的,都给出了学费了,穿两件衣服还不行了?”
    大家说的跟真的一样,到最后,语气都变得酸溜溜起来。
    “唉,怎么不是我救了贵人呢,我不要衣服,给些粮食就好了呀,我家几个孩子都饿成啥样了!”
    说起这个,大家都叹气了,省吃俭用一个冬天了,不少人家里的粮食已经全部见底了,这几天都是靠着野菜撑起来的。
    在等等,过些日子就能收粮食了。
    村里人都在心里这么说。
    “羡羡你咋才来啊,我都等你半天了。”福妞蹲在路边,脚下是闲着无聊扯下来的小草。
    “路上有事耽误了一下,走吧,你可小心些,新衣服划破了你可别哭鼻子。”林羡安瞅着今天非要臭美穿新衣服的福妞。
    “我才不会,我带了罩衫的。”福妞从后背掏出一件旧的罩衫,往身上一套,将新衣服遮的严严实实,“这样就不怕了,咱们快走吧,去找些肉给大哥哥寄过去。”
    福妞背着筐子,今天出来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找些野菜,二就是弄些肉给景阳寄过去。
    也不晓得大哥哥是爱吃鸡还是兔子,福妞心里盘算着要不就都弄些。
    这整的这片大山像是她家承包的一样。
    经过一个冬天的休养生息,去年秋天差点被捋秃的野菜,又重新焕发的生机,路边上都是被采摘过的痕迹。
    要想弄些鲜嫩一些的野菜,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福妞心情好的很,嘴里又哼起了自创的小曲子。
    怎么哼都是随着她的心意来的。
    “福妞,走慢点,这里已经过了安全区域了,不能再往前了。”林羡安的体力,依旧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仿佛是知道了他们不会再往前一般,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林羡安亲眼见证了一只兔子的沙雕死法。
    那兔子快速的从草丛里跳了出来,距离福妞一步距离的时候刹住了脚,傻萌的看了一下眼前的两脚兽,直直的就倒了下去。
    这要是换成人,摆明就是碰瓷啊。
    福妞习以为常的拎起兔子耳朵,用草绳将它捆了起来。
    接下来的收获,让林羡安刷新了自己的三观,他都不晓得到底是他的宝地更神奇一些,还是福妞的运气更玄幻了。
    总之两人今天下山是不能够再走村里了。
    回家后,所有的肉类都被林羡安做成了熟食,那两天浓郁的肉味,让距离林家最近的那家人闻到以后,以为自己长期没吃肉产生了幻觉。
    做好的麻辣兔丁和鸡肉松,一部分寄去了景阳那里,剩下的都被林羡安存了起来,最近他越发的爱藏东西了,像是守财奴一般,去年卖人参的到的那些钱不减反增了。
    年前他带着福妞去了趟市里,市里比镇上要富裕的多,他很轻松的就将手里的果干卖了个好价钱。
    临近四月的时候,村里人的日子越发艰难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有余粮的人家,整天的吃野菜也不顶饿,大家只能期待早些收麦子了。
    经过半年的相处,支书元宁做起事情来也越发的得心应手了,村里人对这个支书印象都特别好。
    不过这些人里可不包括福妞,开春的时候,她的公分被减了,因为村里的牲畜少了,需要的草也少了,所以公分自然也不能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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