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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依依到了以后,他们就要开始切菜和肉了,现在机器可以代替大部分人工,但他们还是老老实实的自己切,因为没有冻过的,新鲜的肉,靠机器是切不好的。
    只有冻硬之后,机器才能切片,否则鲜肉很容易散开,尤其是牛羊肉,猪肉倒还好。
    不过人工切的肉成了店里的特色后,遥他们宁愿忙一点都不想让客人们失望。
    “反正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比在老家好。”遥戴着口罩,一边切肉一边兴致勃勃地说,“我爸妈和我叔叔他们都夸我现在有出息,我准备多存点钱当启动资金,再让竹想办法给我和家里人都弄上身份证,让老家的人都来城市里生活。”
    “来之前我连手机马桶是什么都不知道。”遥叹气道,“我几个叔叔虽然清末的时候还在人族社会里活动,但他们当时干得是体力活,还是乡下,马桶电灯的时候都只是听说过,见都没见过。”
    粥粥吃着她的早饭——一块大鸡排,外加一杯奶茶,现在她是店里吃东西最不健康的人,最爱重油重盐的食物,除了不爱辣以外,酸甜苦咸,味道越重越好。
    吃完最后一口鸡排,粥粥才叹了口气,顺着遥的话说:“我小时候跟着母亲,成年以后我妈就把我赶走了,让我去开拓自己的领地,还说以后如果再见面也不要打招呼,各过各的。”
    众人都看向粥粥。
    粥粥耸耸肩:“这就是我们一族的传统,尤其是我们也没有进入人类社会,野外的资源很有限,如果一家人聚在一起,肯定都会饿肚子。”
    “那跟猫科没什么区别。”最近在看动物世界的遥说。
    粥粥:“差不多,不过我看一些猫科的动物,偶尔还是会聚在一起分享食物,不过我们是完全不会,见面就会打起来。”
    遥:“那结婚呢?”
    粥粥想了想:“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遇到过同族的男性。”
    依依笑着问:“那你可以考虑其他种族嘛。”
    粥粥:“反正我们寿命长,不着急。”
    他们在后厨聊天,七点左右的时候就已经有顾客上门了——专门来吃早饭,自从店里可以让顾客吃早饭以后,每天早上都能坐满客人,因为价格便宜公道,味道还好,所以这两天连吃早饭都要开始排队了。
    好在除了可以在店里吃以外还可以打包带走。
    所以住在附近的上班族都会打包一份南瓜饼或者葱油饼,然后再去附近的超市买一瓶奶或饮料。
    早上的工作量并不大,看起来人多,但南瓜饼和葱油饼都是一锅可以做好几份。
    而且全都是提前准备好的饼胚,上锅加热弄熟后就能端出去。
    所以服务员们的上班时间都在早上九点。
    明礼和明信在早上八点醒来,全靠明成把他们强行叫起来,靠闹钟是绝对把他们叫不起来的,两兄弟一前一后的走向卫生间,镜子里的他们看起来无精打采,黑眼圈重得要命,腰也直不起来。
    “我觉得我全身都在疼。”明礼龇牙咧嘴地说,“昨天差点把我累死,腿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明信也苦哈哈地回话:“我感觉我受不了了,哥,咱们还干吗?”
    昨天他们乐颠颠的回宾馆洗了个澡,然后乐颠颠的下楼工作,人生第一次工作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到处都是人,店内是人,店外是人,别说休息了,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有些客人催的时候声音又大又急,他们还不敢怼——因为对方看起来块头大,要是怼起来,挨揍的肯定是他们俩。
    但就算顾客不催,他们自己也慌,唯恐送一桌送慢了,后面的就费时间。
    唯一的好处是店里管饭,下午客人不多的时候服务员就分批吃饭。
    吃的还很丰盛,不仅丰盛味道还好。
    不过再好吃,他们也很快颓丧下来,连给依依“暗送秋波”的精力都没了。
    他们甚至不明白,为什么粥粥他们可以表现的那么游刃有余,不仅负责上菜,还要负责烤肉,一个人可以负责两三桌,要不是肉熟的时间短,说不定他们还能再负责两桌。
    而他们仅仅只用上菜,就累得更狗一样,双腿双脚都在向自己抗议。
    “要不咱们就不去了吧……”明信撺掇道,“反正日薪也不高,咱们就在宾馆里休息,没事就出去逛逛,咱么才来x市,好多地方和景点都没去过。”
    明礼本来也不想去,被弟弟这么一说心里立马就同意了,但嘴里还要说:“小叔不同意怎么办?”
    比起他们,小叔显然更高兴,因为这样有极大的可能再次跟明谦拉近距离。
    可在明礼明信看来,就算他们不在火锅店里工作,也一样可以拉近和明谦之间的关系,他们小时候关系是真的不错,明谦是当哥的,每次回去都会给他们带礼物,有时候是模型,有时候是一些精致的工艺品,都能让他们在开学后带到教室里大出风头。
    两人对上了视线,甚至不用说话,他们就决定了待会儿怎么做。
    “小叔,我们去上班了。”明信走到房门口,冲着还在卫生间的明成喊道。
    结果明成在听见他们的声音之后立刻冲出来,对他们说道:“我陪你们一起去,看着你们走进店里我才安心,快,把制服换上。”
    兄弟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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