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伊丽既然是草原上的阿弥娜,自然要配草原上最出色的勇士,你要是真喜欢她,就要给她最好的。”
阿巴鲁放下拳头,不解道:“我还不够好吗?我可是部落最出色的勇士!”
楼喻皱眉:“你们部落的勇士都比什么?”
“当然是比战力!”
“没了?”
“这还不够吗?!”
楼喻上下打量着他,摸着下巴摇摇头:“你知道,在我们大盛,求娶一位姑娘除了武力,还需要哪些吗?”
“需要哪些?”阿巴鲁成功被他带沟里。
“三媒六聘可听说过?”
阿巴鲁摇摇头。
“没听过不要紧,我等会儿细细跟你说。”楼喻慢条斯理道,“除去三媒六聘,男方本身的条件也是关键。”
阿巴鲁:“我可是部落的右贤王,又是草原最出色的勇士,再怎么说也不差吧。”
楼喻一针见血:“可古伊丽是草原的阿弥娜啊,阿弥娜是什么意思,右贤王难道不清楚?”
阿弥娜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姑娘,自然应该配草原上至高无上的王。
阿巴鲁瞬间福至心灵,浑身血液上涌。
古伊丽一直不太喜欢他,反而对阿布图很亲切,难道就因为他只是个右贤王?
“还有一点很重要,”楼喻盯着他的脸,“你是不是天天一脸别人欠你钱的样子?”
阿巴鲁:“……”
楼喻继续扎刀:“你这么凶,哪个姑娘家愿意跟你交朋友?”
阿巴鲁想说还是有挺多姑娘想嫁给他的,但一想到古伊丽冷淡的神色,便又憋住了。
那些姑娘全加一起都比不上古伊丽!
“那我该怎么做?”阿巴鲁微微低下头。
楼喻继续忽悠:“你刚才也听到了,古伊丽不过见我一面,就打算跟我交朋友,不就是因为我看起来比较温柔吗?”
“……”
阿巴鲁默默瞅着他,见他雍容和雅,玉面生光,的确容易招姑娘家喜欢。
“右贤王,你见姑娘时,应该多笑笑。”
楼喻给他出主意:“还有,咱们大盛求娶姑娘,都会送一对大雁,象征忠贞不变的爱情,你不如也去打一双大雁?”
阿巴鲁:“可现在是冬天,大雁都往南边去了,我去哪儿打?”
“那就送几只小兔子,比起凶恶的狼群,姑娘家应该都更喜欢可爱的兔子吧?”楼喻笑眯眯地道。
阿巴鲁豁然盯向他。
“怎么了?”楼喻一脸讶异。
阿巴鲁凝视他的神情,没有发现什么破绽。
方才楼喻提到“狼群”,应该只是巧合,而非别有深意吧?
他冷笑一声:“希望你说的有用。”
言罢转身就出了王庭,还不忘带上捕猎工具。
冯二笔愤愤道:“就他还想追上姑娘?想得美!”
楼喻笑容淡下几分:“回帐吧。”
古伊丽的出现看似合理,但又透着几分诡异。
回到毡房后,他叫来蛮人侍从,假装饶有兴致地道:
“刚才有幸遇到你们草原的阿弥娜,她叫古伊丽,确实是个堪比明珠的美人,怎么没在王庭见过她?”
在蛮人侍从眼中,古伊丽是草原上最美的姑娘,没有哪个男人会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
这位盛国来的世子会问他这个,实属情理之中。
侍从骄傲道:“阿弥娜不住在王庭,世子当然见不到。”
“我看她装扮,像是草原上的公主,怎么会不住在王庭?”
“阿弥娜是阿葛洛族的公主,不是咱们的公主。”
“阿葛洛族?”楼喻眉梢一动,“是十年前效忠贵部的阿葛洛族?”
说是效忠,其实就是投降。
十年前,阿赤那德率部攻打阿葛洛族,阿葛洛王为了保全族人性命,只好投入阿赤那德麾下。
阿葛洛族并入阿骨突部后,便一直生活在王庭附近。
虽然现在已经不存在阿葛洛族,但在阿葛洛族人看来,古伊丽是阿葛洛族族长的女儿,就等于是他们的公主。
古伊丽是草原上公认的阿弥娜,大把大把的勇士都想将她娶回家。
楼喻问:“我方才听见右贤王说古伊丽的阿爹生病了?什么病?”
“好像是前几天出去打猎时被畜生抓伤了。族中的巫医说是有邪祟作乱,恐怕活不长了。”
楼喻:“……”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邪祟作乱应该是指伤口感染吧?
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伤口如果没有得到妥当处理,的确容易感染而死。
这就很诡异了。
如果古伊丽的父亲都快死了,她怎么可能还有心情来找他交朋友?
楼喻叹息一声:“太可惜了,真的没有救治的可能了?”
侍从摇摇头,他也希望阿弥娜不要伤心呀。
获取信息后,楼喻就打发阿骨突部侍从下去了。
冯二笔道:“这么说,那个古伊丽也挺可怜的。”
“有时候,运气也很重要。”楼喻感叹一句。
“是啊,要是她阿爹没有被抓伤,就不会面临死亡了。”
楼喻摇首失笑。
他说的“运气”可不是这个。
又到了晚上,霍延刚入帐,楼喻便问:“阿葛洛族的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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