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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分明觉得,帝君心中还念着兄弟之情啊。
    帝君平日冰冷寡言,却偶尔会与他聊起小时候的故事,那些故事里,都有宗子枭,只有那个时候,帝君紧皱的眉眼才会舒展。
    还有,帝君养在寝宫的那唯一一盆兰花……
    宗子珩伸出手,在掌心接了一小捧雨水。他低头看着水中的倒影,那小小的一方水镜,无法照出他的全貌,他只看到一只灰蒙蒙的眼睛,眼底浮上一层水汽,好像也在下着雨。
    小九……
    你在来的路上吧,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
    十年了,沧海桑田,你我皆已面目全非。
    你这十年过得如何?我身在凄冷深宫,心在无间地狱。你呢,一定也吃了很多苦头吧,有人对你嘘寒问暖,有人为你添饭加衣吗?
    可惜啊,十年后再见,你我兄弟二人注定要生死一战,毕竟,日月不可同辉。
    若我死了,能否唤回你的心性,荡涤你的心魔?
    若我死了,你能否不恨我了?
    我常常想,如果十年前的我有今日的修为,就能护你周全。
    然而没有如果。
    小九,大哥一直很想你。
    第121章
    宗子枭重返大名的那一天,细细绵绵的微雨仍旧下个不停。
    乌云低垂,好像随时要不堪支撑地砸落人间,天与地的交界处模糊难辨。一抹黑影,就从那一团浑沌中远远地走来。
    大名城城门大敞,不见一个守卫,空荡荡的城楼萧条冷清,哪里像是九州之皇都,中原之枢纽,反倒像座战败之后的弃城。
    宗子珩撤走了所有的守卫,这是他和宗子枭之间的战斗,其他人何必白白送死。
    城内,家家户户门扉紧闭,街上除了流浪的猫狗,再看不到喘气儿的,仿佛一夜之间,城内的十几万人都凭空消失了。
    自魔尊宗子枭横空出世,九州就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传说中,他暴戾嗜血,杀人如麻,他操控万千阴兵,大肆屠城,所到之处,以血为饮,以丹为食,不留一个活口。
    听说他要回大名,不少人拖家带口逃离了这里,生怕落得跟五蕴门一个下场。可是,绝大部分百姓的生计捆在土地上,无处可逃,只能躲在家中瑟瑟发抖。
    那黑影款款步入城中。
    四下寂静,唯有一阵规律地铁蹄声嗒嗒嗒叩击着石板路,像是沙场阵前的鼓点子,每一下都在逼近死亡。
    那是一匹缭绕着黑死气的骷髅马,通体乌黑独独四蹄踏雪,没有了皮肉血脉等负赘,它结实粗壮的骨骼像一根根梁柱,稳稳地支撑着高骏的躯体。
    它叫乌雅。乃是西楚霸王项羽的坐骑,赫赫有名的一代神马。霸王乌江自刎,它亦绝食殉主,其刚烈血性可见一斑。但现在,它有了一个更广外人知的称号——魔驹。
    据说宗子枭在销声匿迹的十年间,足迹遍布九州大地,用轩辕天机符从各个古战场遗址召唤出了无数死于战争的怨魂厉鬼,乌雅也有了新的主人。
    骑在乌雅背上的人,黑衣黑笠,不动如山,蓑笠遮住了他的面目,遮不住那高大健硕的身形,他的黑几乎与乌雅融为一体,漱漱细雨洒落,来不及沾湿他的发丝,就被黑暗吞噬殆尽。
    那布帛包裹之下,是人是魔?
    乌雅可日行千里,但此时它走得很慢,因为它的主人想要好好看一看阔别十年的家乡。
    这条街是大名城的主道,一路通到底,便是富丽堂皇的无极宫。修仙界对后辈有个规矩,十二岁前不得独自离家,所以他小时候只能和大哥在城里玩儿。
    城内的大部分地方他都去过,哪个馆子好吃,哪家茶酒最香,哪里有新鲜好玩儿的东西,大哥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会逐一带他去尝试。
    如今那些地方还在不在?十年时间,定然改变了很多吧。
    他从小在这里出生长大,当他十四岁那年被迫逃离时,便发下毒誓,有一天一定会杀回来,没想到这一天竟等了十年。
    他曾经在这里所拥有的一切,父母、兄长、宠爱、富贵,都在狼狈离开的那一天失去了,且永远不可能再找回来,他回到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向夺走这一切的人——复仇!——
    宗子珩每天都会站在无极宫最高处,一动不动地看着远方,今天,他终于等来了他想见的人。
    他看着那个人骑着漆黑的骷髅战马,穿过宫廊,踏过长阶,最终,停在了正极殿的门前。他像一团燃烧的黑色火焰,在雨幕中勃发着雄浑的生命力。
    宗子珩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心跳。规律、单调、平缓,也许是这几天将十年之后的兄弟重逢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遍,真到了这一刻,他的心反而出奇地静。
    马上的人缓缓抬起头,但在帽笠的遮挡下,只能看到两片薄幸的唇,带着一抹浅浅的笑,他开口了,语调冰冷又轻慢:“草民,见过空华帝君。”声音阵阵回荡在空寂的无极宫。
    宗子珩深吸一口气,纵身从宫墙上飞下,蹁蹁若谪仙。
    两人相对而立,相顾无言,这一刻,四野阒然,惟有心跳像在耳中炸响了雷声隆隆。
    黑色马靴落地,被踩碎的雨水飞溅而起,帽笠随之被扔在脚边。
    四目相接。
    他变了,从前芝兰玉树、苍松翠柏般的温润公子,如今眼里没有了光,愁云在眉心凝成一道抹不去的浅褶。那釉白俊雅的容貌与十年前相差无几,神态却已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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