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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克走上前去,将疯帽匠从垃圾桶里面略显粗暴的捞出来,对他说道:“如果我是你,我可永远都不会去招惹红头发的姑娘,因为她会砍掉你的头。”
    听了这句话的克洛伊忍不住看向旁边的提姆:“我做了什么让他觉得我像是红皇后一样的残暴?”
    提姆看向克洛伊,隔着多米诺面具依旧能够感觉到他看到克洛伊时候带着几分欢欣:“也许只是因为我的名字里面有个红字。”
    这才没有关系呢。
    克洛伊想到,皇后的名字本来就和这些不搭边,所以她干脆不想在跟他们继续说下去:“没事的话,我还要去吃宵夜……”
    “莫迪家?”提姆发出邀请。
    “不。”克洛伊下意识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但是主要原因是自己不想再和提姆扯上关系。
    提姆抢先在她说出来更多的话之前说道:“我喜欢你的眼镜,你这身很好看。正好我也已经饿了,让我请你一次?”
    克洛伊犹疑了片刻,也不好再进一步拒绝,所以只能点头答应,反正就是吃个宵夜罢了。
    迪克:……行吧,他自己扛着疯帽匠去阿卡姆好了,反正今晚的夜巡也已经结束了。
    第84章 第八十三章
    提姆回蝙蝠洞的时候,迪克已经将疯帽匠的帽子给彻底拆开,研究里面的装置回路。被抢了帽子的疯帽匠不敢相信蝙蝠侠居然做出来这样残忍的事情,平日里被打败了好歹还能和相依为命的帽子抱头痛哭,现在连帽子都没有了。
    好在的是,并没有人会考虑疯帽匠的感受。
    看到提姆回了蝙蝠洞,迪克还有点惊诧,却没放下手里面捏着的微型工具,只是跟他打了个招呼:“你回来的倒早。”
    “只是吃了个宵夜。”提姆简略的回答了一句,吃过宵夜之后他还顺便讲克洛伊送回了家,又仔细巡视了一下克洛伊家楼下的垃圾桶,然后才回了蝙蝠洞,他还以为迪克会觉得自己回来迟了:“恶魔崽子呢?”
    他还以为提姆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了,也许是他太高估自己弟弟的魅力,但是看提姆也没半点垂头丧气的样子,可能这就是人家的相处方式,所以迪克也就只回答提姆的问题:“被我赶去睡觉了。”
    “也对,不然他的身高永远只能停留在现在这个水准。”
    迪克看了一眼经常熬夜的提姆,欲言又止。不过没关系,提姆还有成长空间,遥想当年,杰森也一样又瘦又矮小,现在却已经连蝙蝠车的副驾驶都快要塞不下他了。
    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叮嘱了一句:“你也早点去睡吧。”
    就像是没听到迪克的嘱咐一般,提姆坐到了迪克的旁边,示意自己想要伸手帮忙,却被迪克抬手给拦住,自己也同时放下了工作:“已经很晚了,我约好了火星猎人明天一起过来研究,到时候还要让克洛伊也一起过来实验。”
    尽管同样穿着蝙蝠侠的战衣,但是迪克和布鲁斯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做法。迪克太过了解他们这群小鸟的心理,如同布鲁斯那样单纯的将他们给赶回去自己熬夜工作只会让这些搭档们更加的坐立不安彻夜难眠。迪克也经历过那样的难眠之夜,也同样的偷跑出去自己解决问题。所以他在这个时候做的非常彻底,自己也跟着回到韦恩大宅的卧室,以身作则的放下工作一段时间。
    只不过提姆现在并非蝙蝠侠的罗宾,他倒是有心想要继续工作,可就连阿尔弗雷德也站在了和迪克同一战线上,提姆无奈之下也只能乖乖回了卧室倒在自己床上。
    他本来并没什么困意,躺在床上也只是不停思索那些事情:布鲁斯,刺客联盟,名为蜘蛛的杀手,克洛伊,哥谭……
    所有的事情揉成了一团乱麻,堵在提姆的脑中,压迫着他的神经,让他看不清前路。
    想着想着,他居然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再等到他起床已经是下午两点,韦恩大宅所有的房间在主人选择了夜晚生活之后,都贴心的换上了完全避光的厚重窗帘,以此来满足自己昼夜颠倒的生活习惯。
    他坐起身,刚刚起床带来的迷茫让他在床上倚靠在床头停滞了一小会儿,但是紧跟着阿尔弗雷德敲门声就如约而至。阿尔弗雷德总是能够挑准一个恰当的时机唤醒他们,或者说是掐着充足睡眠的时间表来叫醒他们,这个时候就算想要赖床也一样会被无情地打开窗帘。
    “早安,提摩西少爷。”阿尔弗雷德将装着早餐的推车停靠在一旁,一边打着因为时间而带着几分讽刺意味的招呼,一边兀自打开窗帘让阳光照亮这些小夜行生物的屋子。
    “早安,阿福。”提姆掀开被子慢腾腾地从床上下来,从早餐推车上面抓起属于自己的面包和果汁,在吃饭的间隙抽出一点空闲时间,见缝插针地问道:“迪克呢?”
    “理查德少爷现在正在蝙蝠洞,与来访的客人研究昨天从疯帽匠那里借来的装置。”
    听到阿尔弗雷德的话,提姆加快的解决早饭的速度,他既然能够被按在餐桌上面花几个小时礼仪完美的享用一顿形式大于包袱的法式大餐,那么阿尔弗雷德也就没有必要管他狼吞虎咽的靠几块烤面包和一杯鲜橙汁应付完一顿早饭,“我去蝙蝠洞。”
    提姆进入蝙蝠洞的时候,火星猎人已经来放了一段时间了。作为一个常年生活在地球上的火星人,他对于地球上的习俗也有些了解,既然新任的蝙蝠侠将事情说的十万火急,所以他在今天用了最快的速度,早上八点钟就赶到了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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