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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春花定睛一看,不正是之前的周淑婉和莫小英吗?!
    廖春花浑浊的双眼一亮,觉得这回真是连老天爷都在帮她!
    本来还想着下次再去找苏晚看看有没有机会能碰上,结果过了条街就又被她遇上了!
    还真是走大运了!
    廖春花有些兴奋又有些心虚地跟在周淑婉和莫小英身后,看着这两人逛了好久的街,手里拎着大包小包,买了不少好东西。
    廖春花都快羡慕死了,怎么人与人之间差距就这么大呢?
    像周淑婉这种人几乎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在这么繁华的街道上消费都不带眨眼的。
    廖春花心里隐隐浮上嫉妒的同时,那股兴奋也随之增加了。
    只是有路人见到廖春花行迹可疑,穿着打扮也与周围逛街的人大相径庭,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些目光倒是让廖春花有些心虚,害怕自己一不小心露馅儿了,越发谨慎了起来。
    好在前面两人专心逛街,她们之间也隔了有一段距离,而且白日青天的,还处于闹市区,谁能想到有人会莫名其妙跟踪自己啊?
    是以廖春花一直隐藏的很好。
    虽然跟着周淑婉和莫小英走了许久,但廖春花毕竟是常年干农活的,平时出行也都是不行为主,徒步走几个小时都是常有的事,所以现在才跟着走了一个多小时,她压根没觉得有什么。
    倒是前面的莫小英突然停了下来,不仅如此,她还转过了半个身子。
    廖春花心里一紧,以为是自己被发现了,左看右看连忙找了个拐角躲了进去。
    莫小英侧过身子正对着周淑婉,一只手扶住她,皱着眉道:“大姨,我脚后跟好像被磨破了……”
    “很疼吗?”周淑婉问。
    莫小英点点头。
    “前面有个椅子,我们过去休息一下。”
    “好。”
    周淑婉将购物袋全都转移到了一只手上,空出来的那只手就扶着莫小英往前走。
    离得太远,廖春花自然是听不见她们在说什么的,只是没一会儿就看见两人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了。
    周淑婉让莫小英将鞋子脱下,看了眼后脚跟,果然被磨破了指甲盖那么一大块皮。
    这玩意儿说严重也远远够不上,但一直磨着那疼痛可真是很折磨人的。
    “哎呀,都怪大姨没考虑周全,这皮鞋是新的,忘了在后面垫东西,刚刚又走了这么久,脚肯定磨破了!”周淑婉还是挺心疼这个侄女儿的,连忙问莫小英:“另一只脚呢?”
    莫小英摇了摇头:“另一只脚没事儿,大姨你别担心,破了点皮而已,你给我买的这双新皮鞋我可喜欢了……”
    周淑婉递给莫小英一张纸巾,“那我们不逛了,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去了,你先拿纸垫一垫,还能走不?要不我们坐个车回去?”
    “不用坐车,这离家里也就走不到十分钟就到了,这点路我还是能走的…”
    莫小英接过纸巾折成了一个大小合适的小长方块儿,垫在了脚后跟的位置。
    破皮的地方没再被皮鞋磨住,脚上顿时感觉舒服多了,莫小英跺了跺那只脚,“大姨还不错!没那么痛了,我们快回去吧!”
    周淑婉这才放心地拉起了她的手往家的方向走。
    廖春花见她们起身,连忙重新跟上,生怕一不小心就跟丢了。
    这次没走多久,廖春花就看见两人来到了一幢房子前。
    这应该就是他们住的地方了。
    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廖春花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躲在暗处继续观望。
    不一会儿,房子里出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将周淑婉和莫小英手上的大包小包全接了过去,三人有说有笑地进了屋子。
    那个男人一出现,廖春花就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
    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廖春花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就是那个男人!绝对没错!
    这下廖春花可以完全确定了,周淑婉就是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周淑婉!
    廖春花当年在医院只是隔着窗户看了她两眼,没想到都二十多年过去了,她的样貌居然变化不大,难怪会觉得眼熟。
    只是她脸颊没有以前那么饱满白嫩了而已,可看起来还是要比同龄人年轻好多。
    可眼熟归眼熟,实则廖春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之所以会想起来,还是因为听到了“周淑婉”这个名字。
    她对“周淑婉”的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为当年做了那种亏心事,二是“周淑婉”这个名字太好听了,跟其他人的名字格格不入。
    那时候不论是她认识的人,还是医院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秀英”、“红梅”、“建军”、“建国”,甚至是“狗蛋”、“铁牛”这样的名字。
    廖春花也没什么文化,但当时一看到“淑婉”这个名字,她就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和别人的都不一样,所以记了很久。
    先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廖春花还怕是重名,所以才跟着想要弄清楚。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看见周淑婉她丈夫,当年她在医院生产的时候就是她丈夫一直照顾她的。
    廖春花虽然没跟周淑婉本人有什么接触,但还跟她丈夫说过几句话。
    廖春花这辈子也没见过什么大人物,苏兴业算是她接触过的里面最厉害的人,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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