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星回觉得,重臣们脸上的表情很有趣。
能够继承外祖父家的家业,对他们来说,估计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事吧?可前提是孩子从母姓,那就有点让他们难以接受了。
其实如果从染色体的角度来说,他们选择男性作为继承人,也算是有几分道理。因为确实只有Y染色体才是代代相传,不会变化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真正能够稳定伴Y遗传的,往往既不是智商,也不是才能,更不是血统,而是——遗传病。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反应过来,他们眼下讨论的,与其说是袁嘉的婚事,不如说是皇位承续的问题。袁嘉的情况不具备普适性,暂时还不用着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她这个提议对皇位继承人的影响。
原本袁嘉出嫁之后,就会成为外人,失去继承人的资格。她这一招,看似出格,实际上正好化解了这个问题。
只要孩子从她姓,依然是袁氏的孩子,自然就没问题了。
虽然重臣们还是很别扭,总觉得外孙和孙子亲疏不同,可实际上,从血脉上来说,他们都拥有父母一半的血缘。所以这个时候,姓氏确实可以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逻辑上确实如此,可是实际操作之中会遇到的问题就太多了。
他们忧心忡忡,接连问了好几个问题,诸如要是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怎么办,父母双方都还有别的兄弟又要如何解决,如果默认外孙可以继承家业,是否女儿也可以继承……等等。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要是父母都是独生子,那就同时继承两家的姓。——这对于当下的人来说,听起来似乎十分荒唐,但是在贺星回那个时代,早就已经成为了潮流之一。
至于剩下的问题,袁嘉笑了一下,“诸位相公是不是有些糊涂了?我们现在讨论的只是继承权,有了继承权,也不一定能够继承家业。如果还有其他的继承人选,自然是竞争上位。”
语气中那种不惧怕竞争的态度,又让重臣们心梗了一下。
不过,这倒是很符合贺星回一贯以来的行事准则,那就是以能力而非性别作为划分标准。
但即便如此,他们心中的重重顾虑也没有消除多少。毕竟父死子继是千年以来的规矩,如果没有儿子,是宁可从旁支过继,也不可能将家业交给女儿来继承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又不仅仅是皇位承续的事了。
当然,如果没有儿子,那么袁嘉的这个提议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至少在座的所有人,比起从旁支过继一个孩子,会更愿意将家产留给独生女。对那些只有女儿的人家来说,这或许会是一个好消息。
问题是皇帝不止一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很多,在大臣们看来,这种情况下还坚持女儿也拥有继承权,那就是生乱的根本啊!
对于这种说法,贺星回嗤之以鼻。好像嫡长继承制就不会生乱了似的,纵观历史,真正严格按照嫡长的顺序把皇位传递下去的王朝,一个都没有。被定为继承人,以皇太子的身份登基的皇帝,更是寥寥可数。
“朕听说,前朝时庶子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到本朝,也没有这样的限制了。甚至还有庶子承爵的。”贺星回道,“这也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既然庶子可以,女儿自然也可以。”
她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官们,“毕竟如今,女儿也一样是在为家族出力啊!”
这倒是事实。以前的女儿,为家族出力的方式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联姻。现在她们可以出仕了,地位非从前可比,自然也应该拥有相应的待遇。用贺星回的话来说,如此才可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但众人还是迟疑不已,“可是如此一来,只怕引起天下震动。”
“朕以为,是诸位想得太复杂了。诸位试想,你们百年之后,家业交由嫡长子继承,剩下的儿子总要分一些财产的吧。如果从中取出很小的一份分给女儿,你们会拒绝吗?”贺星回问。
那自然不会,实际上,很多老人家确实会在去世之后,给女儿也留一些东西,做个念想。
这么一想,好像确实是他们想得太复杂了。
现实之中,女儿没有继承权,可是很多人家,也不吝于为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临终时也会给女儿留一些东西,这都是变相的分配财产。
贺星回又道,“所以我们提供的,只是一种选择。可以给女儿分财产,也可以不分,这取决于做父母的想法。而一旦女儿继承了大笔家业,想要传给孩子,就必须要让孩子跟着自己姓。外孙变成孙子,也不必担心会削弱家族的实力。”
“如此,诸位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这句话算是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上。
因为他们现在都已经是一家之主了,在不同的位置上,自然有不同的想法。
当他们还处在继承人的位置上,自然希望自己是唯一的选择,不会有其他竞争者。可当他们处在父母的位置上时,就会觉得自己的每个孩子都很好,都应该为他们考虑到了。
在这个基础上,将女儿也纳入进来,只不过是分财产的孩子多了几个,而决定权依然掌控在他们手中。
见他们都不说话了,贺星回便道,“诸位既然都不反对,那就把这件事落实下去吧。刑部和大理寺、监察院拟一份《继承法》,将这些条款都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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