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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嘛,都这样。咱们不也是这么过来的。”舒坦!有这么个不用你说就明白你的需求的丈夫真是爽呆了!
    姜明光没怎么当一回事,早早睡了。
    第二天凌晨,县公安局又打电话请示,说刘桐花父母要求给孩子验尸,想弄明白孩子是自己跳进河的,还是被男生们推下去的。
    三个男生都做过笔录了,其中两个跟刘桐花吵架的男生陈小刚、陈志勇都说是她自己跳的,另一个旁观者魏勇则说,他在一旁跑步,没看到刘桐花是怎么下去的。
    姜明光知道那条河,河上的小桥是平板桥,河面不宽,就是河水还挺深的。桥上没有栏杆,还是50年代的建筑,用了30多年了,往年每年也有几个掉下河的,不过前任们都没有重修这座桥,她也没想到,主要还是没钱,要等下一个财政年才有可能考虑。
    这会儿她想着周一还要做这件事,找出工作笔记本记下来,要重修小桥,至少要给加上木栏杆或铁栏杆。
    想到钱就又开始发愁:钱、钱、钱,做实事没有钱可不行!
    她同意给刘桐花验尸,要求县公安局最好的法医,算加班,一定要仔细检验,一点可疑之处也不放过,有情况随时汇报。挂了电话,马上给县中学校长打电话,要他自己或是派副校长、教导主任中的一个去见刘桐花的家长,务必联络好感情,弄明白家长有什么想法。
    这年头一般群众还挺朴素的,但要是遇到了较真或是死心眼的家长,也够瞧的。
    作者有话说:
    这个事件取材于真实事件。事件非常典型,当时也轰动全国。具体不说了,上次作话提了就被锁了。关键词瓮安。
    我想了很久,还是这个事件更典型,更适合女主。
    本章没有被锁的话近期会更完,被锁的话我还得再改。我真的难。
    第85章
    周一上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来向县委书记、县长做简报。
    姜明光听完简报,翻阅了几名当事人笔录。
    三个男生的笔录各自不同,陈小刚、陈志勇的口供大同小异,说刘桐花自己跳下河,他俩还以为她闹着玩咧!
    至于魏勇,基本就是“不知道”,问就是在小桥上做俯卧撑,所以啥也没看见。
    姜明光很诧异,“什么俯卧撑?旁边有人在吵架,他做什么俯卧撑?你们没有问他吗?”
    刑警大队长无奈,“问了,他一口咬定啥也没看见。”
    15、6岁的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要是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公安局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就是这俯卧撑?是不是有点过于……荒诞了?
    姜明光本能觉得这份口供有点问题,说出去没人相信。
    刘桐花的验尸报告也已经出来了,符合溺水死亡的指征,尸体上没有其他人为性外伤,可以排除被人溺死的死因。
    “上午派人去学校了解一下刘桐花的同桌和同班同学,调查一下女生有没有什么思想负担,学校里有没有人欺负她。询问完毕后向我口头汇报一下。下午把刘桐花父母请到公安局,好好说清楚,前因后果讲清楚。找个会说话的女警,说话委婉一点。就这样。”
    姜明光也没觉得这会是什么大事。一个县几十万人,可以说每天都有人死亡,换成成年人溺亡,这事都到不了她的桌上。
    周一最忙碌,等到下午下班,她差不多都要忘了这事。
    在县委食堂吃了晚饭,回家开着电视当背景音,处理几份文件,便准备洗洗睡了。
    电话铃响了。
    公安局副局长汇报,向刘桐花父母通报了情况,验尸报告也给了,找了个女警详细解释了三名男同学证人的笔录,以及死因鉴定书。刘家父母哭哭啼啼,但刘桐花的舅舅觉得男生们的口供有问题,副局长亲自出马,好说歹说的,让刘家父母签字领回孩子的遗体,安排后事。
    这事估摸着也告一段落了。
    周二,无事。
    周三,下午,观海县里开始流传一个说法,说刘桐花是被县委书记姜明光的侄女推到河里去的,不过这个谣言没传多久,姜书记今年才30岁,又是外地人,根本没有一个15、6岁的侄子在本县上学。
    晚上这个谣言变成了是观海县陆县长的侄女在学校欺负刘桐花,放学后,陆某某指使两名男同学陈小刚、陈志勇把刘桐花推下河,刘桐花不会游泳,因此淹死。
    陆县长是本地人,确实有个侄女在县中学读书,不过低一个年级,今年初一,根本不认识刘桐花。
    而巧合的是,第三个男生魏勇是陆家的远亲,相当远的亲戚,不是这事魏勇自己都不知道是县长家的亲戚。
    县公安局没把这些谣言当成事,也没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但找了陈小刚、陈志勇、魏勇的家长,说服他们每家掏几百元补偿给刘桐花父母,让刘家父母先把孩子安葬了。但刘桐花父母没有答应。
    周四,谣言继续发酵。
    说刘桐花是被人打死之后推下河、县公安局的法医尸检却认定是溺水死亡,一定收了凶手的钱;
    又有人信誓旦旦的说刘桐花从河里打捞上来的时候浑身赤||裸,下||体全是血污,是被人强||奸后扔进河里淹死的,公安局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
    还有人说,公安局已经抓到了强||奸犯和杀人犯,但因为此人“上头有人”,于是被公安局放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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