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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我和编辑有个约会 作者: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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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柳轻歌笑的牙不见眼,靳慕咬牙,“柳轻歌!”

    “编辑大人,我们来洗鸳鸯浴吧”柳轻歌顺势抱住靳慕,咬着她的耳朵道。

    柳轻歌喜欢叫靳慕叫编辑大人,很少直呼其名,柳轻歌的解释是习惯了,很难改回来了,而靳慕也习惯了柳轻歌这么叫她,就像她大部分时候都叫柳轻歌□□风。

    而在某些时候,这样的称呼更是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带来一样的刺激。

    比如现在。

    柳轻歌故意在靳慕身上点火,靳慕此时特别想恶俗的说一句:你这个惹火的小妖精!

    ——

    柳轻歌本来只是来靳慕这里玩一圈,但是现在却在这里定居下来,过上了除了码字就是没羞没臊夜生活的日子。

    明明每天晚上累得不想动弹,但是第二天还是能很淡定的爬起来码字,对此靳慕也不心疼她,码字的任务之多不少,唯一能让柳轻歌感觉到靳慕的爱的地方就是靳慕把饭菜弄得特别好吃且丰盛,每天不停的煲汤给她补身体。

    所以纵然是高强度的码字,柳轻歌却没有变瘦,反而是被养的白白嫩嫩的。

    靳慕格外的喜欢柳轻歌这身皮肤,按照她的原话来说就是,不仅摸起来十分的顺滑,爱不释手,啃起来也十分软嫩,像是豆腐又像是果冻,好吃的不得了。

    柳轻歌红着脸吐槽:你以为我真的能吃啊!

    靳慕意味深长的笑道,难道不可以吃吗?

    柳轻歌没有提回去的事情,靳慕自然也没有提,或许两个人都下意识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柳轻歌打开扣扣,准备和阿筝讨论一下新文的事情。

    她大号里在之前零零总总的加了不少人,但是她后来全给删了,只留下了一些不想删的,而那些个群,除了自己的读者群和一个作者群,别的全给退了个干净。这样一来,她的扣扣也清静了不少。

    春风十里:阿筝,我们来讨论新文吧。

    新文是两人约好了的,灵感都写成了简易的设定,在上次和阿筝最后定了下来,更是在阿筝的帮助下写好了文案。

    每次在阿筝面前柳轻歌都觉得自己应该重修一次初中语文才对。

    中文博大精深,明明都是一个意思,但是用不同的句子和词语,用不同的顺序来表达,那表现出来的感觉就差很多。

    明明意思都是一样的,可是自己写出的文案子和阿筝帮忙写的文案就是差了一种工整。

    而且自己的灵感写出来的东西乱糟糟的,但是由阿筝帮忙疏理一下,还有阿筝提出的建议,都让她觉得茅塞顿开。

    现在她已经找到了写下去的主线,如今缺的就是具体的事件安排了。

    阿筝知道柳轻歌有一些拖延症,所以决定每天都会督促柳轻歌准备大纲和存稿。

    阿筝:好。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和我说说你和你家编辑。

    春风十里:qwq说这个干嘛?

    虽然柳轻歌和靳慕在一起很开心,但是却也无处倾诉。

    在网上,柳轻歌当然不好多说什么,多说多错,她和靳慕的性别和身份上的问题使她不好声张两人之间的关系,而她虽然对阿筝说了她和靳慕的事情,却也顾虑到靳慕是单身,也就没有的讨嫌的在她面前秀恩爱什么的。

    虐狗可以,虐阿筝可是会出大事的。

    毕竟阿筝可是她的金手指,惹不起qwq。

    柳轻歌现在写文也算是步入正轨了,作收也在稳步上升,成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粉红,但是她心里还是虚的很,只有和阿筝在一起才感觉不虚。

    虽然两人的年纪都差不多,不过是刚满二十的小年轻,但是阿筝却比柳轻歌沉稳太多,柳轻歌容易浮躁,做事欠考虑,遇事容易紧张,在写文上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可是在阿筝的身上,似乎就完全没有这些毛病。

    在阿筝的身上,柳轻歌只能看到坚定。

    柳轻歌不仅是她的好基友,也是她的金手指和贵人。

    阿筝:我在看你们什么时候分手,怕你太伤心,看不开。

    阿筝: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是所有人都离开你的时候,还有我在,你要是无处可去了,还可以来找我。

    春风十里:qaq虽然很感动,但是阿筝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啊?

    阿筝:因为恋爱中的女人都没有脑子。不对,或许你已经发现了不对,但是却不敢去面对,不愿意去面对。

    春风十里:啊?

    阿筝:我觉得你和你家编辑走不到一起的。

    春风十里:这话要是换一个人说我都会挠花她的脸。

    阿筝:我说的是真的。

    春风十里:我说的也是真的。

    阿筝:虽然我说的话你可能不爱听,但是还是要提醒你。你和靳慕,没可能的,你们之间没有未来。我知道你都懂,我言尽于此。

    春风十里:恩恩。

    如果不是实在担心,情商很高的阿筝怎么可能会直接在她面前说这种不讨喜的话。

    靳慕和阿筝谁更重要?

    一个是爱的人,一个是挚友,这是没有对比性的,就像是爸爸和妈妈,有些关系说不清哪个角色更加重要。

    但是要说信任,事实上柳轻歌给阿筝的信任要比给靳慕的要多。

    连阿筝都这么说了那么在外人眼中,比如南枫,是不是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对她半分没有表达出敌意,反而是露出一种奇异的眼神,姑且算是同情。

    柳轻歌喜欢吃酱牛肉,码字的时候,如果卡文了就喜欢吃一吃东西。伸手摸了摸袋子,发现不知不觉下酱牛肉就给吃完了。

    春风十里:恩恩,我知道了。

    阿筝:现在来讨论新文?

    春风十里:我去拿点吃的。

    阿筝:小心吃成大胖子,你家编辑也确实挺宠你的。

    柳轻歌终于展颜笑了笑,迅速在键盘上回复到:

    春风十里:那是。

    阿筝:恋爱狗,呵呵。

    柳轻歌也不搭话,起身去找吃的。

    打开冰箱,里面放了很多果汁和水果,还有柳轻歌喜欢吃的酱鸭舌酱牛肉

    随便的拿了一些零食再拿了一盒果汁,柳轻歌看了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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