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免进 作者:Lucia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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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
她在巨狼面前比刚才的小狼还要孱弱,也许就和那些小鸟一样毫无反抗之力。
那么,它是过来追赶她的吗,它会对她怎么样?
姜百灵直勾勾的看着它,身上挂的椰子果早就掉到了地上,水洒了她自己一脚都没有在意,然而不等她有什么举动,大灰忽然别过头往小溪这边走来。
‘呼-呼-’它歪头朝她呲了呲牙,姜百灵猜不懂它的意思,是让她走还是让她留?
然后她还没想明白,就见大灰跑到了一棵树边,像任何一只犬科动物标记领地一样翘起后肢,在树根处撒了尿。
这还是姜百灵第一次看见大灰在她面前撒尿,以往它白天如果不是出去捕猎,就是在岩洞口晒太阳,很多次她还没反应过来,它就已经从外面排泄回来了。
标记领地对大灰来说似乎是挺寻常的举动,它刨了刨地,然后在撒尿的树上留下了自己的爪痕,做完这一切后,它又朝姜百灵看过来。
‘呼-’沾着血的狼爪踩在溪水边的石头上,缓慢而富有韵律,可这一切看在姜百灵眼里却无端让人恐惧。
她咬牙后退,大灰也许是感觉到她的抗拒停下了脚步,它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一个纵身跃入了丛林里。
这是走了吧……她猛地喘了一口气,然后一手扶住树干慢慢蹲下,手掌捂上胸口的时候才感觉自己心跳的恍如擂鼓。
“我必须离开这里。”可是脑中的潜意识却在告诉她,附近就是被巨狼标记过的领地,弱小的动物不敢再接近这里,小溪边是已经最安全的地方了。
姜百灵犹豫半晌,终于还是捡起了脚下的椰子果,最后还是理智占据上风,她没有选择慌不择路的逃跑。
她唯一的一双鞋被溅出的水弄湿了,姜百灵不想它这么早阵亡,而且穿了这许多天,无论是气味和颜色都已经快要人神共愤。
趁着下午的日头还算毒,她就干脆坐在石头上刷起了鞋。
工具用的是随手在溪边抓的一团植物,拿它摩擦鞋面上的污渍时姜百灵才发现,这种团状植物的东西纤维相当的粗,一般力气的摩擦根本不会坏,这就让它成了一种很好的清洗用具。
姜百灵给它取名‘线榕’,因为是线型团状的绿色植物,有点像水草,却很柔韧。她四处找了找,这种东西在小溪边大量生长,干燥的树林里几乎是没有的。
晾晒球鞋的时候,她光着脚丫子等待着,小溪上头正好有阳光照射下来,劈开浓密的落叶林洒在她身上,给予她零星的温暖。
好像就在小狼和大灰都走了以后,小溪边更安静了,就连原本过来喝水的食草动物都没有了踪影。
对此,姜百灵更确信了动物界的这种信息素传递,高等动物的领地标记,对食物链下方的动物来说,大概就是婆罗门和首陀罗的区别。
‘沙沙-’她正在翻看搭在石头上的球鞋,没听见身后动物接近的声音,还是因为什么过长的东西拖到了地上,才让她察觉到异常。
“额……”姜百灵猛地站起来,面前大灰扔过来一只死透了的猎物。它轻轻刨了刨地,然后看到了她晾在那的球鞋,很自然的走了过去趴在了旁边晒太阳。
姜百灵僵在那里,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光着脚踩在尖锐的小石子上,咯的脚底板有点疼,她连忙找了几片宽叶椰子的叶子包脚。
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大灰一直趴在石头上看她,绿幽幽的眼神很平静,如果不是它脑袋边的脏球鞋太搞怪,姜百灵大概会逃走。
‘呼呼-’它似乎对她忽视自己捕来的猎物很不满意,爪子扒拉着那只动物,轻易的将尸体撕成了两半,然后往她这边推了推。
姜百灵对它还肯给她食物感到震惊,刚才的小狼,明显就是巨狼族的幼崽,从大灰的态度上看,不杀死它已经是成年狼最大的让步了,而这也许这才是巨狼族正常的生存方式。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情不自禁的问出声,她既不是幼崽,也不是同类,这头巨狼到底在想什么,她真的很想知道。
姜百灵叹了口气,低头的时候才察觉到地上那头猎物有所不同,那是一头野猪样的东西,不过浑身长着长长的毛,脖颈上一圈的鬃毛尤其丰满。
她很想将这种动物叫做野猪,因为除了长毛之外,它几乎和野猪一模一样。
姜百灵犹豫的看了眼脚下的猎物,她现在想要搞清楚大灰的态度,最好的方法就是试探。
试探它的底线到底有多深。
“也许我会后悔的。”她自言自语着,选取了溪边的一片砂石地面,用手慢慢笼起了一小堆干柴,再在旁边用湿润的石头垒了一圈防止火势蔓延,这样一个简易的火堆就搭好了。
在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大灰似有所觉的爬了起来,开始冲着她的方向低吼,姜百灵抬头就能看见它因慌乱而褶皱的鼻梁,和龇出来的尖牙。她有些害怕,但是她发觉它并没有跑走,也没有过来袭击她的迹象。
这就说明她的方向是对的,大灰对她的执念远比她想象的还要深。
‘呼-呜-’等到她手中打火机点燃枯叶的时候,大灰已经异常恐惧,它呼哧呼哧的刨着地,喉咙里闷闷的咆哮声越发响亮,姜百灵猜它大概已经到极限了。
她也干脆速战速决,几根树枝搭上去,火势就越发大了起来。
‘呜呜-’大灰已经退到了小溪那头去,姜百灵看它的架势,似乎是一发现有问题就会立刻冲上来灭火。
“没事的,别怕。”她将鞋子架在树枝上,放在离火堆较远的地方烘烤着,然后拿出了军刀,随手削了几根树枝串起了肉。
等到久违的熟食味道飘出来了以后,姜百灵哪里还管大灰是个什么想法,她整个心早就扑到了烤肉上。
虽然没有佐料,但是因为野猪肉本来就新鲜,而且比牛角鹿少了些腥味,烤出来竟然也是美味极了。
姜百灵看着最小的一块肉迅速变色,在火堆边滋滋的冒油光的时候就忍不住了,她也不怕烫,就用手扒拉着囫囵往肚子里吞了。
等到吃了两块的时候才反应过来,朝小溪那边依然警戒着的大灰招了招手,“来啊。”
它显然也是闻到了熟肉的味道觉得好奇,但是依然忌惮火势的威胁,颇有些犹豫的进三步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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