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进来,开心地捧着自己的作品给我看:“花大人,你看,我编的!”
“好快!”我讶然看着他手里精致的小物件:“你做的?手也太巧了吧!”
面前的美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看见我手里拿着书,问道:“花大人你来买书吗?”
“嗯,近来喜爱读诗词呢。”我矜持回道。然后不动声色地将书放回,又极其自然地拿了旁侧一本诗集付了帐,满心遗憾地回了王府。
郡主见我换好了衣服来伺候她,便将手里的账册放到一边,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今日同郝侍卫出去,可玩得愉快?”
“嗯,甚为愉快。”我回道。
“是么。”郡主微微眯起眼。我立马觉察到了她神色里藏的一丝不悦。
呵,也对啊,故意把我装扮成那副模样,不就是不想我玩得开心么。所以说某位黑心郡主还真是记仇啊,得赶紧想办法讨好她才行,免得她一记起之前深山逃亡的事情就不爽快想要找我麻烦。
还好,今日我有所准备。我拿出来一块刻成符印的方形小石头,恭敬道:“郡主你看,这是我在一家小店里找到的,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玉石,但听说是寺庙里得道高僧亲手雕刻的,还熏香开了光,带着可以辟邪纳福呢。”
郡主看我的眼神瞬间变得有些捉摸不透。
“你特意买回来送给我的?”她轻声问道。
“嗯嗯!”我双手奉上,半开玩笑地说:“还请郡主大人笑纳小的一番心意啊。”
“呵。”郡主当真被我逗笑了,接过那块黑色的挂有红佩绳的小石头,却顺势倾身过来,直接用它挑起了我的下巴:“大花,你这是……在取悦本宫么?”
“咦?”下巴被冰凉的触感抵住,我禁不住颤了一下,一时间有些发懵。迅速在心里思忖了会儿也不知该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轻佻举动,只能僵着身子,摆出纯良无辜的模样。
君主的心思猜不透啊,所以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了。不过近距离看,她的皮肤真的好水嫩,五官好精致,脸型超美,脖子……
还没欣赏完,面前人就突然放开了我。撤回身重新拿起账册倚在榻上,然后头也不抬地道:“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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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花:郡主你看这礼物怎样,喜欢么?
郡主:(口嫌体正直)勉强还算合心意吧。
飞花:勉强么……小兰说她可喜欢了。
郡主:小兰?!
飞花:(≧▽≦)~嗯啊,还送了张妈,她也说喜欢呢~~
郡主:o(n_n)o滚出去!!
第23章 三女刺客番外
江湖中,干杀手这一行的人并不多。而这为数不多的人里,又有绝大部分是归属于十二刺客楼的。
十二刺客楼,由遍布全国的十二处分会联合而成,是个赫赫有名的暗杀组织,是光明消失的地方。那里集合了冷血无情却恪守原则的人,他们身怀绝技,杀人无数。但是杀人,从不为个人恩怨,只为钱财和信誉。
而我便是刺客楼的少主人,杀手榜常居第二,名寸雪。位居第一的那名杀手,是我绝对心服口服的。因为他是我的师父,是这一行中无数人仰望的太阳。可是两年前,他退隐了,没人再能寻到他的踪迹,包括我。尽管如此,联盟会仍然给他保留了第一的位子,无人取代。
位我之下的那个叫飞花的人,我只听说过是什么傲天派的掌门,行事诡秘,特立独行。但终归是个没落门派,如今连个弟子都没有,不成正统,入不了我的眼。
真正叫我视之为对手的人,不在这江湖中。她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皇亲贵戚,当朝晋安郡主,储清凝。
当年我刚接手刺客楼,在江湖中声名鹊起的时候,她已经遍誉天下,妇孺皆知了。她有才华,而且美貌,更懂得收服人心。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民间渐渐有人拿我同她对比,酒肆茶馆里歇脚的江湖人也开始津津乐道。他们都说,我是江湖里藏毒的罂粟花,而储清凝是尘世里一朵无暇白莲。我与她并称黑白双姝。
呵,一群容易被外表迷惑愚蠢的人啊。
什么无暇白莲花,那个表里不一的女人,手段当真比蛇蝎还狠毒。我十二刺客楼,一夜间便没了三处。那些分会主连同他们的亲人统统死于非命,不留活口,底下杀手惶然离去奔走他乡,竟未有一人敢提一句报仇之事。
储清凝啊储清凝,只恨我当初没能杀得了你。
说起来,都怪那个面瘫心狠不懂怜香惜玉又武功奇好的女侍卫,还有那个叫做大花的女人。特别是后者,竟然一次次妨碍我,让那人从我眼皮子底下逃走。储清凝对她来说就真的那么重要,值得她以命相护?
好不甘心。
亏我曾经还对她……可恶啊,这般一再错失良机,终有一天我也会连累部下们陷于险地。那位不知底细的雇主,绝对不是简单人,若不成功,极有可能就不是赔偿钱财那么简单了。
这一天我心烦意乱,终于耐不住出来散心,没想到在馄饨店里还遇上了两个欺压百姓的恶棍。一个大胡子男人和一个高个子小白脸,他们在找店小二的茬,肯定是想吃霸王餐。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我皱眉看了几眼。那大胡子男人,脸上横着狰狞的刀疤,看起来很凶恶,说话倒没想象的那般粗犷洪亮,像是本该清柔的嗓音刻意压沉了调子,而身材也偏修长,四肢纤细。要不是胸肌还蛮壮实,跟他那满脸的络腮胡子就根本不搭调了。可看着他,总觉得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感觉似乎……很讨厌。对,就跟那个见色忘义辜负我好感的叫做大花的女人一样讨厌。
心头的烦躁瞬间扩大了数倍。我决定了,要狠狠教训他们。
于是抽出皮鞭大打出手,似泄愤一般。却因着旧伤未愈,无法自如伸展拳脚,被那小白脸趁机偷袭一招碰到了伤口。然而当我疼得倒抽气的那瞬,不知为何,脑海里最先蹦出来的竟是当初那人为我上药的专注模样。
可恨。好可恨!
我咬了咬牙,将气都撒在了一旁看戏的莫名讨厌的大胡子身上,恶狠狠地告诉他我记住他了。他愕然呆住的神情竟还挺有趣,瞪大了一双桃花眼,清澈好看的眸子却不似个脸带刀疤的大胡子男人会有的。
我心里念头一闪,迅速转身跑开,实际上却没走远,而是暗中跟着那两个人。令我没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