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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又好,将来保不齐是个有出息的,所以她也不随便骂人了。得知叶蓁蓁不愿意来,儿媳妇又让请护工,金老太太也没说什么。反正不管怎么样,有人伺候她就行了。

    从医院出来后,叶蓁蓁和爷爷、爸爸祖孙三代一起去吃午饭。以叶壮志为主导的午饭,一般不会在特别贵的地方吃。果然,叶壮志把他们带到了医院附近一家快餐店,他以前来不及去托管班吃饭,就在这里解决午饭的地方。

    叶蓁蓁看了看菜单,要了一个红烧茄子饭。爸爸要了招牌猪排饭。爷爷要了青椒肥肠饭,结果吃饭的时候被爸爸念叨了好半天,说他血脂高,不应该吃动物器官,把老爷子烦得要命。

    吃过饭出来后,他们先把爷爷送回家。叶壮志回过头,阴阳怪气地问她说:“小祖宗,你回家么?”

    “我不回家,去金星广场。”她和吕烁兰约好了,下午一起去做指甲,这也是她假期计划中的一项。

    叶壮志没再多说什么,把她送到地方后就去上班了。叶蓁蓁比约定的时间来得早一点,就先去商场附近的麦当劳坐着,吃了一个甜筒。

    吕烁兰这人稍微有点磨蹭,叶蓁蓁等了她好半天才来。叶蓁蓁都习惯了,也没说她什么。两人去金星商场下的地下商场,一起做了个当年非常流行的“法式指甲”。

    做完指甲后,叶蓁蓁看到旁边饰品店上有个招牌,写着“打耳洞”三个字,就拉着吕烁兰一起走了过去。

    第193章 耳洞

    耳洞

    叶蓁蓁记得她第一次看人打耳洞, 是她上小学的时候,看亲戚给她妈妈打。具体怎么操作的她记不清了, 印象中就是拿了个牙签捅了进去, 结果竟然没出血,简直不能更神奇。

    小时候她爱美,一直都很想打耳洞, 还很羡慕那些一出生就打了耳洞的同学。一不会疼,二不会被老师责备。

    她呢,只有羡慕的份儿。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她就去商场买那种耳夹,节假日偷偷夹在耳朵上, 晃来晃去地对着镜子自己臭美。

    后来她开始不满于只戴耳夹了。主要是款式太少,她去逛街的时候, 问人家这对耳环能不能换成耳夹, 大多数时候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初二那一年,叶蓁蓁终于下定决心,去打耳洞。她第一次打了两个,用“枪”打的。给她打耳洞的是个老大爷, 眼神儿可能有点不准,打歪了一个, 有一个有点靠上了。有个朋友劝她, 说让那个耳洞歪了,等它长死再打一个吧。

    叶蓁蓁觉得不行。

    打耳洞虽然不疼,但是打完了那几天很容易发炎, 等耳洞长好的过程其实挺煎熬的。

    既然打了,这辈子就先用着吧。

    毫无疑问,她是他们班里第一个打耳洞的。

    叶蓁蓁后来想想,觉得自己挺傻缺的,连打完耳洞要有几天恢复期都不知道,挑了个周末就去打了。结果周一上学的时候,她不得不在耳朵上戴着一个小银钉,不然就长死白打了。

    刚开始第一天,她侥幸躲过了所有老师的眼睛。结果第二天,就被班主任发现了,叫到走廊里一顿臭骂不说,班主任还亲手拔了她的耳钉,顺着走廊的窗户扔了下去。

    叶蓁蓁当时挺生气的,但是没有后悔。

    她简直爱美爱到了一个境界。

    可能正好是赶上叛逆期,不甘心就此屈服吧。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又换了个透明的耳棍戴。班主任不知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没看见,没再说她。叶蓁蓁见一切风平浪静,便有恃无恐。两天之后,换了一个黑色的小耳钉,感觉自己酷到没朋友。

    老师虽然不再说她了,同学们的眼睛却都很尖,尤其是女同学们,纷纷讨论起叶蓁蓁的耳洞。有人比较心动的,就跑过来问她疼不疼、在哪里打的之类的问题,叶蓁蓁一一作答。

    不久之后,班级里就多了好几个打耳洞的女生。比叶蓁蓁更夸张的是,她们直接戴着闪亮的银钉上学,顿时把班主任所有的火力都吸引了过去。叶蓁蓁的黑色塑料小耳棍,和她们相比简直不算什么了。

    叶蓁蓁也不再畏惧老师会随手拔掉她的耳钉丢掉。先前被老师丢掉的银钉,是她花五块钱买的,当时还觉得挺贵呢。现在戴着的黑色小棍儿一块钱一大包,丢了也不心疼。

    因为“法不责众”的缘故嘛,班里打耳洞的同学多了之后,老师就顾不上盯着她了。只是有时候谈话的时候,免不了要说她几句,说她是“带坏班级风气的罪魁祸首”。对于这个罪名,叶蓁蓁表示很无奈,却没有半点羞愧。

    甚至说,她还有些小骄傲,认为自己是美的引领者,时尚的弄潮儿呢。

    被家长发现,是很偶然的。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探望太姥,没想到太姥姥八十多岁的人了,眼睛却很尖,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耳洞,还说“我们家蓁蓁长大了,还打耳眼了”。然后呢,妈妈这里当然瞒不下去了。

    这么小的孩子就打耳洞,妈妈当然生气了。不过妈妈对她的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到家之前,母女俩就达成了协议,不让她爸爸知道,否则免不了又是一场家庭大战。

    被爸爸发现,就是妈妈知道后几天的事情。那晚他们在餐桌上吃饭,爸爸突然放下筷子,特别严肃地喊她的名字:“叶蓁蓁!”

    叶蓁蓁从没有觉得自己那么害怕过爸爸。

    不过,爸爸只训斥了她几句,就被妈妈拦住了。叶蓁蓁见势不妙,赶紧放下筷子开溜。第二天开始,爸爸也不再说她了。

    甚至在学校里,她被余副校长发现,叫去办公室谈话时,余校长也只是问她妈妈知不知道后,就没怎么说她。

    现在想想,大人们还是挺爱护她的。毕竟在那个时代嘛,学习好就是王道。只要学习好,似乎一切都可以被原谅。

    不信换个学习差、又没有关系的同学试试。就说余副校长吧,不整死你才怪。

    初三的时候,叶蓁蓁谈了两次失败的恋爱,又打了两个耳洞。

    那时候很流行一个说法,就是女孩子失恋一次,就要打一个耳洞作为纪念。

    下辈子,你未曾了断的情缘,就会凭着印记找到你。

    叶蓁蓁的第三、第四个耳洞不是在耳骨上打的,就是在原有的位置上面打的。那时候常听人说,在耳骨上打耳洞虽然很酷,但是将来耳朵会变型。叶蓁蓁觉得自己很“理性”,不会做损害自己身体的事情。

    从那之后,她就没再打过耳洞了。

    四个足够她浪了。

    从初二那年起,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渐渐好了,叶蓁蓁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她买了许许多多的耳环、耳钉,一个首饰盒都装不完。

    当然了,价格大多都不贵,质量也都一般般。

    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