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31
    觑。”

    邓柳玲和姜冰应是。

    闲下来的洛瑾突然想起自己之前总说想为百姓做点事,但是前段时间沉迷儿女私情后都差点忘了,感到一阵羞愧。

    口中念一百遍,都没有行动一次实惠。

    站在窗前的洛瑾,望着窗外绿意旺盛的树木,口中喃喃道:“现在会不会有番薯出现了?”

    正巧被路过的洛瑜听到,洛瑜一脸疑惑:“哥,你怎么知道番薯的?”

    “你见过番薯,在哪里?”洛瑾满脸惊喜道。

    洛瑜摇摇头,“我没有见过,不过曾在书上看过有关番薯的文章。”

    “真的?快拿来给我看看,我很需要。”洛瑾迫切地需要知道哪里出现了番薯的踪迹,因为番薯作为容易种植,产量高的农作物,对于一些百姓来说,是很宝贵的食物。

    虽然洛瑜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知道番薯,也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兴奋,但还是老老实实去找那本书。

    他的记忆力很好,很快就找到了。这书名是《杂食记》,里面有介绍番薯的内容如下:夜黑,借宿他家,喜尝得薯一碗,未知其名。余问之,亦不知,只道海归商人赠,是以余窃谓之番薯。番薯者,皮红,肉黄或白,切片煮之,味甚甘,易果腹,可谓珍品乎。

    只有这些信息,没有再多的了。

    洛瑾有些失望,因为上面没有写明是哪个地方,但好在有提到海归商人,那去海关附近找总没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番薯的来历是西西胡诌的,介绍番薯文章的内容也是胡诌的,勿喷哈!

    ☆、第二十四章 教训(捉虫)

    洛瑜正被自家哥哥得知番薯信息时的兴奋弄得莫名其妙,便有下人称礼部尚书家的下人送来了一本书给他。

    这本书赫然是《随游记》。

    原来是礼部尚书家的小姐,倒是个有趣的姑娘,和自己一样喜欢看这类杂书。洛瑜暗暗地想。

    兴奋了好几天的洛瑾,最终决定去海关附近打探一下,希望能寻到番薯。

    前世他就是农村出来的孩子,跟番薯的接触非常多。他很清楚番薯适应能力强,容易种植,繁殖能力特别旺盛,而且全身上下都是宝。

    叶子可以给猪吃。薯可以直接煮来吃,也可以晒番薯干,还可以磨成粉等等,就连地底下那种又老又硬的根茎都可以拿来给牛吃。

    番薯肯定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许多百姓的温饱问题,也算是挺有营养的东西。前世他的小堂弟一直是不爱吃饭的家伙,所以没有平常孩子的白白胖胖,比较瘦。

    但是有一年冬天,邻居给了一筐番薯(那时家里已经不种番薯),堂弟居然很爱吃。然后婶婶就一个不落,全部煮来给堂弟吃,等番薯全部吃完的时候,他堂弟居然一改之前的模样。变得白白胖胖,脸上的肉明显增多。

    不管如何,番薯他一定要找出来,最好是能推广种植。

    于是他同祖父他们说了自己想要外出寻找番薯的想法,甚至还拿出《杂食记》作为佐证。

    洛学士他们虽然不太看好,毕竟植物也有水土不服这一说。哪里是你说种就能种的,海外的水土与他们大武国相隔这么远,差异定不小。

    但是难得看到洛瑾如此积极,而且他们也认为洛瑾外出历练一下也很不错。

    “师妹,我过几天要出一趟远门了。”洛瑾出发前还是先跟邓柳玲通一下气。

    “嗯。”邓柳玲虽然很诧异,但是没有问洛瑾为什么出远门。她觉得洛瑾要是愿意说的,肯定会说的。

    你就不能说你会想我之类的话吗。咳咳,想太多了,师妹就算会想念自己肯定也不会说出来的。

    不过他突然有一个想法,问:“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去?”之前是决定他自己带上阿德就可以了。但是一想到此去路途遥远,时间漫漫,他,舍不得师妹啊。

    邓柳玲挑挑眉毛,没想到洛瑾会这么问,她不知怎的,好像有点兴趣,“你先告诉我,是去做什么的?”

    诶,有戏!“是去找一种叫番薯的植物,从海外引过来的。这是一种很有食用价值的食物,而且我相信,它的到来,绝对会利国利民。”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为了忽悠师妹能同他一起上路,洛瑾决定说一个似真似假的理由:“很久以前,我有一段时间经常做一个关于番薯的梦。梦里有番薯的样子,种植的方法以及怎么吃这些内容,让我觉得这不像只是梦。刚好前几天从我弟弟看的书那里了解到,世上真的有番薯这东西。所以我打算去找找看,就当是一次冒险,也没什么损失。”

    番薯,前世到死她都没有听说过。这让邓柳玲产生了怀疑,之前认为的前世是不是其实只是一场梦而已。不论是洛瑾还是她自己,所经历的事都跟前世的不一样了。

    邓柳玲最终答应了洛瑾的请求,即便最后没有找到洛瑾梦中的番薯,外出行走肯定能学到很多。

    于是前往海关的人有洛瑾、阿德、邓柳玲三个。他们的行踪并没有特意透露出去,如果有人询问,就说他们打算到北方游学,其实他们是南下前往海关。

    这是洛瑾要求的,毕竟时常有人暗中寻他的麻烦。为了避免危险,还是不要将真正的行踪说出去。

    为了不那么显眼,洛瑾他们三人的穿着只是一般平民的装束。买了一辆二手马车,三人就这样出发。

    一次在饭馆吃饭的时候,洛瑾第一次目睹了恶霸欺女的时间。当时他们邻座中有几个男子叫了一对父女在桌旁唱歌,女儿唱歌,父亲拉二胡。

    原本算是挺和谐的画面,却被当中的一个男子破坏。

    只见他用力将女孩扯到怀里,然后对她动手动脚。这时女孩的父亲停下拉二胡,上前阻拦那位男子。可是这位父亲却被一脚踹开,并没有人上前帮忙,有的只是男子饭桌上同伴的哄笑。

    女孩哭了起来。动静这么大,洛瑾做不到无动于衷,即便他不想惹麻烦。于是他放下手中的筷子,来走了过去。

    “这位公子,请不要为难他们父女。”

    那男子家中有亲戚在当地的县衙任职,平常做惯了强抢民女的事。这时居然有人扫他的兴,自然很生气。

    可是当他看到洛瑾的容貌后,一下就放开了女孩,接着就向洛瑾伸出脏手,想要调戏洛瑾。

    可惜的是,手还没有碰到洛瑾,就被洛瑾打倒在地。

    男子大怒:“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如此对我,想死是吧?”

    洛瑾淡淡地答:“管你是谁,反正想死的人是你。”

    男子的同伴一拥而上,不过有阿德和邓柳玲在,把他们当作下酒菜都算是高看了。

    洛瑾踩着那男子的大腿,然后用脚轻轻碰了男子的命根子,一脸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