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胃口小,你对她有点伤心了,你自己想想你有没有那么对过其他的女孩?”
“相处久了这么点小事谁都会注意。”薄修诚依旧在解释着。
“对啊!会注意,可是你不会在乎。”
“我……谁在乎了?”
沈安榆淡淡的笑:“我怎么想不重要,只是你自己的心里真的清楚吗?”
薄修诚又拿起了茶杯,喝了一口才发现原来茶刚刚被自己喝完,没有倒新的。
薄修诚烦躁的将茶杯放在桌子上,沈安榆也没点破他的魂不守舍,还好心的帮他倒了一杯新茶。
复而又说,“这个女孩很好,如果你不喜欢她只是想玩玩,就别耽误了人家小姑娘。”
“跟我在一起就是耽误?”薄修诚猛地站起来走出了门。
沈安榆没生气,她早就习惯了薄修诚这中喜怒无常毫无掩饰自己的性子了。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的品着,得出的结论是——这上等的毛尖就是比爸爸喝的茉莉花茶好喝。
薄修诚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柔和清丽的院子为什么会种着妖艳甚至在他看来有些俗气的扶桑花。扶桑花大得骇人,是一种耀眼的橘的红色,连一片叶子的衬托都不要,像一碗红曲酒,斟在粗陶碗里,火烈烈地,有一种不讲理的的架势,却很美。
芮蕊就站在这个大大的杜桑花下,摆弄着姿势笑的灿烂。竟也没让这扶桑的艳丽比下三分去,出奇的和谐美丽。
薄修诚突然有些恼怒,快步走上前,将安达手里的手机夺了下来,他看不得她对别的男人搔首弄姿,那样的笑容只应该在面对他时才有,即使是他兄弟也不行。
安达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整的一愣。
芮蕊看到薄修诚来了,笑的更加的好看,应该说是有了灵魂不在那么的空洞,好像一朵孤零零的花终于见到了她想为之盛开的人一样,每个细胞都在跳动。
“咔嚓”画面定格在了薄修诚手中的相机里。
“过来!还没拍够?”薄修诚装作不耐烦的,脸色臭臭的说。
芮蕊笑容更甚,像一只欢乐的兔子,蹦蹦跳跳的跑过去,懒着薄修诚,好像恨不得挂在他身上成为他的一部分一样。
沈安瑜这时也喝完了茶,悠悠然的走了出来。
如此逼真的复古景致,不拍岂不浪费?
虽然这里每年也会简单的翻修一下,可历史留下的纯粹是洗不掉的,那沉淀下来的气势韵味是任何现代事物都复刻不了的。
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斑驳陆离。
安达主动请缨的要给沈安瑜拍照,沈安瑜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只留了句:“我不喜欢拍照。”
她觉得有的景色加入了人进去有些辜负,有些格格不入。她喜欢最纯粹得事物。
回程的路上,芮蕊坐在副驾,怕薄修诚开太久会累,起初还叽叽喳喳的在回味今天色香味都满分的御膳,薄修诚没理她,只是带着有些宠溺的笑。
☆、坦诚
他们今天出发的很早,先是去接安达,随后又去接沈安瑜。芮蕊是在强打精神,可不一会儿她就觉得上下眼皮在拼命的往一起凑,声音也越来越小,直到最后实在撑不住,沉沉的睡了过去。
薄修诚见没有了声音,侧头看了她一眼,似有些无奈,把车上的冷风调小了一点,继续开着车,沈安瑜本就不爱说话,安达也在休息,车里顿时安静的厉害。
不过也好,其实在认识芮蕊之前,他早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安静的开车,开好几个小时的长途,这时他觉得很自在,也……很寂寞。
直到遇到芮蕊,每次开车的时候她都会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吵个不停。但出奇的他一点也不觉得烦,甚至觉得这样的吵闹让他觉得有些久违的温暖。
她和那些爱他钱或爱他长相的女人有些不一样,所以她也是目前为止留在他身边最久的。
到下一个红绿灯,他随手从椅背上抽出一个兔子图案的小毯子给她盖上。这还是当时她怕他开长途困了,中途睡觉特地给他准备的,可他一次也没用过。因为从那以后每次他开长途都有她陪在身边,他好像也没在困过了,反而是她到最后总是累的睡着。
她好像对兔子情有独钟,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每天蹦蹦跳跳的又脆弱的让人不忍伤害。
回到家后,沈安榆调出今天相册里的照片,最后还是选择将那她背对着镜头,那朵开的妍丽的扶桑花在她左耳上方的图片传到了朋友圈。
很快就有了评论。
“玩的挺好?”
这大概是放假半个月来,她和肖然的第一次都算不上是联系的联系,但也足以让她呼吸不稳。她把回复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终苦笑,每次对于他,她总是有些无措。
最后也只回了“嗯!这里很美。”
然后便没有了回复,沈安榆心里又有些说不出的失落。
她无聊的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那只大大的金毛,那只傻狗好像很享受的哼唧出了声,懒懒的摇晃着尾巴,沈安榆有些燥乱的心也被渐渐的安抚,金毛果真是名副其实的暖男啊。
她早已退出了微信界面,因为不想刻意的去等待,又忍不住的想知道,所以不如不给自己看的机会,这种沈安榆之前最不屑的鸵鸟精神在遇到肖然之后屡屡呈现。
可突然间手机震了两下,不是短信,那便是后台了,她刚刚只开了微信,那安定的心又有些紊乱。
“是很美,很适合你。”
沈安榆笑了,即使只是微笑,可却是确确实实发自内心的。
扶桑花是夏威夷的州花,看到扶桑花就会令人想起碧海蓝天的沙滩和腰挂草裙的南国美女。据说土著女郎把扶桑花插在左耳上方表示“我希望有爱人”,在右耳上方表示“我已经有爱人了”,至於两边都插呢?大概是“我已经有爱人了,但是希望再多一个”。
它的花语是新鲜的恋情,微妙的美。
其实这也是沈安榆之后才知道的,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她只拍了一张带人物的照片,就恰巧的站在了扶桑花的左边。
沈安榆不在乎他是不是知道这些无聊的花语,可此时此刻她就是被取悦了,我喜欢你和你无关,但你做的事会让我开心。
车子开到了薄家在这边的老宅,这还是薄爱民发迹以前他们的家。和京城的豪宅比,这里简直是个难民窟,这里家徒四壁最后连那个女人都待不下去了一走了之。
自从离开了这里,他就再也没回来过,虽说他对这里的记忆早已模糊,但他下意识的想逃避那段过去,父母每天无休止的争吵,天天提心吊胆的想着什么时候哪些债主会拿着刀蜂拥而上……
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就把车开到了这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