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55
    线了哦,下次见:)

    …………

    墨水钢:啊,都下了。

    墨水钢:大概是去私聊了吧,不过我觉得老师肯定没心情理他们的。

    墨水钢:又变得无聊了,安安?安安?在不在不?来聊聊天嘛~

    ………………

    第56章 蝉

    鹿见星从小开始, 就是个比较奇怪的孩子。

    听祖母的意思是,因为从在母胎里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对她的存在觉得很困扰。——意外的孩子不是惊喜,而是麻烦的这种想法, 随着近年社会的发展在大城市里已经变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向来是单身打拼的母亲已经足够忙碌,并不需要再多的压力,于是差不多等她一生下来,就把她送回了老家交给父母照料。所以在孩童时期,她几乎没怎么见过自己的母亲。更多看到的,是其他孩子在玩累后被他们的妈妈抱起来的样子。

    而祖父祖母,并不像通常的故事里写的那样, 是“热爱孙儿”的类型。他们在老家也有着自己的工作;祖父是镇里的统计执行员, 更喜欢和老友们热火朝天地到处找事做。祖母倒是一天到晚从不出门,但她只会在院子里的神龛小庙里烧香拜神, 思念她因为意外而英年早逝的优秀儿子。鹿见星小时候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你叔父”,所以她曾经也很喜欢张口闭口和别人谈论“我叔父如何”,满口胡言,结果被邻居无奈地笑着拎回家告诉祖母。把祖母惹得大发雷霆,从此更不愿意搭理她, 除了三餐就把她放出去玩, 不玩就在书房里待着, 总之不要出去说些她听不下去的话就可以了。

    于是被关在家里无所事事的鹿见星就变得很爱看书——她不喜欢上学, 也不太爱和那些在自己看来又傻又呆的小朋友一起玩, 比起这些, 还是故事里的东西最有趣了。看得多了,她就开始学着那些杂志月书刊上的人一样胡乱寄信投稿。——学校里的老师曾经说过她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孩子,可鹿见星并不稀罕自己聪明,她甚至也不稀罕周围人包括家人的关心和夸奖。而只在乎自己所感知到的事物;从文字里的,从心里流淌出来的温暖和爱,奇妙的冒险,恐怖的怪谈,不可思议的种种……

    直到她偷家里的邮票寄信被祖父发现,因为是祖父收藏了很多年,非常贵重却被寄出去的原因,她被他狠狠地打了一顿。铅笔字写的手稿也被火全部烧掉了。——相比起以前挨得打,这次要疼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的她终于出来的那天,是一个阴沉的下午,橘色的夕阳慢慢落下,蝉鸣震耳发聩,她想自己大概还有点耳鸣,于是就到院子里打水喝。

    接着,她看到了从神龛小庙里走出来的祖母。

    祖母比她高,站在她面前的她,就像一个肢体巨大、但年久未曾修理从而关节变得破烂的马戏团废弃木偶。垂着眼皮的祖母声音不大,然而说出来的话还是让她一阵惊心。

    她说:“终于好全了?这就是调皮的结果,以后注意点。”

    ……

    —— 那一刻,鹿见星突然意识到了生活在这里的她就像昆德拉写的那本一样——其实是生活在别处。她点点头,很乖巧地对祖母笑了;喝过水,就回到了房间。

    站在那所昏暗、狭小又罪恶的和室里,她觉得从那一刻起,自由已然归属于她。

    于是毫无犹豫的,她把自己的相片、笔记、上学的资料……全部像之前被火烧掉的手稿一样处理得一干二净,付之一炬的快感让她非常满意。到第二天,她偷偷地躲在出乡去城的牛车草堆里,学着那些书本上写的人一样,悄息无声地跑掉了。

    这应该不算是离家出走;鹿见星当时是这么想的:这里不需要我,而我更不需要这里。但这个世界上既然有我的存在,那么自然有需要我的地方。因为个子小小又聪明,她不算很顺利,但比起那些故事主人公还是要顺利地,到达了一个新的地方。

    这就是新的开始。看到车水马龙的世界,她非常兴奋;终于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在城市里冒险,甚至靠装傻充楞坐上了奔向远方的长途车,被列车员询问的时候一问三不知,但转眼就跑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她想:我要走的更远、更远——去一个全世界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就像彼得潘里的梦幻岛,我会永远的生活在那里,做我想做的所有事情。

    …………

    如果说之前的发展像童话,接下来的发展就可能有点不尽人意了;首先:她饿了;身上的钱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骗完,所以需要吃点东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变得没地方住了。一系列的发展确实让当时的鹿见星也有点垂头丧气,头脑空空地漫步在街巷里,她发现自己又变成了“城市不欢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见一个比她更加垂头丧气的女人,她才觉得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那个女人精神恍惚,在当时的鹿见星看来,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样,得了祖母说的“失心疯”吧。不过托她长得漂亮的福,她们俩好歹吃上了热腾腾的饭菜。鹿见星想这么傻又好骗的小孩子多,大人可不多,于是机灵地尾随住她。她们就这样漂泊了一段时间,对周遭就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一无所知;日子也活该过得一塌糊涂。直到吃了很多亏,女人的神智才渐渐清醒过来。

    一开始,鹿见星一直以为她的名字叫做“莲花”,因为她满口的嘟嘟囔囔她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只能大概从只言片语里了解到仅有的几个熟悉的字眼。可莲花什么的她认为有点俗气,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

    于是趁女人不注意,她就给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错吧?因为当时的她最喜欢那些遥远的,碰触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后,却自我介绍说她叫蕾拉。

    鹿见星觉得这个也挺好听的,于是就把星变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虽然时不时要忍受她的神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愉快的;以至于连声线向来沙哑的她也渐渐学会了开嗓唱歌。

    后来蕾拉被朋友找到后,她们就过得更好了。

    那是鹿见星第一次接触到“偶像”这个名词,他们告诉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气的乐队歌手——还放了她的很多歌给她听。鹿见星不确定这是不是他们哄孩子的一种手段(因为当小孩就会经常被哄),所以也就揣着糊涂说明白了,虽然当时的她对这些的认知差得一塌糊涂。

    毕竟除了书之外,她没接触过太多新奇的东西。

    他们对她很好,给吃给穿,开始想把她送回家被她逃跑后,就粗着神经,安安心心地当自己多了个孩子养着了。

    可是,和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