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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谱吗?”男生问。

    “你跟我来就好了。”女生摆摆手,很是不耐烦。

    这个女生就是伊夏,男生是叶沂。

    叶沂怀疑也不是没道理,伊夏是个路痴。

    伊夏以为叶沂文的是吃的,解释道:“这家店我总来,非常好吃。”

    虽然不是同一个问题,叶沂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索性闭嘴不在多言。

    俩人进了烧烤店,伊夏就喊道:“阿姨,老规矩。”

    一个微发福的妇女,虽然是满脸的皱纹,精神却是很好,笑着说:“伊夏来了,等会阿姨现在就去。”

    由于店里人算不上很多,伊夏要的东西很快上了桌子。

    伊夏迫不及待地端起吃的,吃的津津有味:“阿姨,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们!”

    叶沂吃了一口,眉头紧皱忙放下筷子疑惑地看在伊夏。

    第3章 第三章

    “是不是,觉得味道很奇怪?”伊夏吃完嘴里的事物,看着叶沂的眉头笑了。

    叶沂怒目而视:“你耍我我?”

    “别生气啊,我给你讲个故事。”也不去可叶沂的反应,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从前有对夫妻,他们很相爱。因为男人的手艺很好,他们就开了家小吃店。有天男人病了,你猜发生了什么?”

    叶沂面无表情:“不知道。”

    伊夏一脸嫌弃:“女人喜欢做饭,可她做的饭菜无人吃得下。男人死前,找了很多人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经常光顾这个小吃店。女人的味觉出了问题,她尝不出味道。”

    叶沂的脸色忽然变得很奇怪,往后一看。

    艾玛,不得了。

    伊夏只想一头撞死,或者找个地洞钻进去。

    女人就站在她身后,完了,完了……

    伊夏不知道说什么好:“阿姨……阿姨,我……我”

    女人毫不在意,依旧温和地笑着:“小夏,谢谢你每月都来我这个店。他做的事,我一直都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

    伊夏不知道,她以后再也看不见女人了。

    叶沂不怀好意的笑了:“伊夏,你收了多少钱?”

    伊夏又囧又怒:“老娘没收钱,小时候,爸妈不在意阿姨经常给我吃东西呢。”

    不得叶沂废话,伊夏掏了钱直接将他拉跑了。

    “哎,伊夏……”

    女人看着桌上的钱,哭笑不得。

    “这孩子,真是……”

    跑远了,伊夏像碰到脏东西一样‘唰’地松开。

    伊夏走到车站,发现叶沂还跟着自己一脸嫌弃:“叶沂,我回家了。所以,拜拜。”

    叶沂看着伊夏嫌弃的眼神,风中凌乱了……

    回了家,伊夏抱着笔记本看着新上映的电视剧《我不等你》。老实说,这部小说也没什么看点,奈何演员阵容强大。

    颜值太高,伊夏不喜欢男女主,只喜欢书中的女配楚歌。伊夏是个小说迷,《我不等你》这个小说伊夏自然也看过。

    当初看的时候,对男女主没什么感觉,而楚歌这个人物却吸引了自己。

    看到楚歌最后病死在男女主结婚的那天,伊夏的心触动很大。心疼楚歌,虽然她只是个小说人物。

    楚歌出生名门,伊夏不觉得她有大小姐脾气,相对而言,楚歌在商场上雷厉风行,被其对手称为‘商业天才’,若是仅仅‘大小姐’脾气的人,怎会取得如此成就?

    楚歌只是不善表达情感,她不是不爱男主。男主最后在商场上创下无人可打破的记录,无人可撼动的地位,楚歌在里面付出了多少男主不知道。

    楚歌最后死了,男主也不会知道,读者知道,观众知道……

    没有楚歌,男主也会成功,可他会如此顺利?

    作者无名氏,写文非常现实。她笔下的男女主从来不是各种牛逼强大,无名氏也是伊夏最喜欢的作者没有之一。

    伊夏也写文,小有名气那种。她写的第一部小说,还没有完结。

    说起写文,伊夏想起刚开始进入文圈那段悲催苦逼的日子,不由感叹。

    伊夏十指飞快的瞧着键盘,大概一个多小时俩千写完。大概看了下存稿,准备几天后就完结此文。

    刚开始伊夏只写一些小短篇,跟小学生作文似的。长篇最是磨练性子,刚开始或许会有热情,之后没了。

    再者又没读者,唯有坚持。

    说到坚持伊夏倒是想起一个小故事,非常短,短到不可思议,简直就是可怕。

    文简短:

    雨落微留声,一位女子走进客栈。

    老板问:“姑娘,可有兴致听个故事?”

    女子走到旁边坐下:“先生,请讲。”

    “曾经有个男子,他迷路了却记得家中有人在等他。他总是找不到回家的路,时间久了忘了许多……

    渐渐他疑惑了,我是谁?”

    女子问:“然后呢?”

    老板转身离开:“没有然后了。”

    幸之,作者还有后续。虽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伊夏却觉得关联甚广。

    语文老师以前说过,阅读理解中的文章。其实作者本身没有太多意思,或许他也不知道,却被我们解释出太多意思。

    文的后续,说得是民国时期的一名女子:

    算命先生说,温桐这女娃性格轻举而妄动,行事多为失败。对事多是有始而无终,一生命运多灾多难。

    可,事实并非如此。

    温桐,为人温和大方,待人友好却不热情。眉清目秀,颇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气质。

    老人也曾无奈地说道:多好的孩子啊!可惜了!

    那时的人信命,认命。

    温桐总是笑而不语,也仅仅是耐心的听完。心中既无甚不满,更也无丝毫怨恨。

    她知道,老人对自己没有恶意。

    而,有着和她一样批命的人。也是,各尽大不相同。

    方尘,为人极为谦和有礼。却,始终拒人千里。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温桐第一次见方尘的样子,或许不记得了。但,有人却始终难以忘记。

    方尘始终记得了那日,雨下得不大。

    但,也足够将人淋湿。他曾看着温桐熟睡的样子呢喃道:温桐,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方尘不知道的是,温桐从来不比他睡得早。他的抱负,他的爱,他的愿望,他的一切。

    温桐,一直都知道。她也,默默地尽力的帮他。

    她曾经这样说过:阿尘不是不爱,只是他从来不说。一向如此,却也让人无法无视。他,爱的深沉。

    她,爱的彻底。

    十年之约,十年等待。等来的是什么?

    他说:温桐,等我可好?

    她说:好,十年不晚。阿尘,我就等你十年。

    十年后,他没有归。

    她知道,一直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