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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海中!

    小厮正在痛哭流涕,采花贼手忙脚乱地替他拭泪,低声安慰,两人都没在他身上分神,根本没料到他这般突然的举动。待小厮余光扫见他的背影,霎时意识到事情不妙,大吼一声“回来!你想死吗!”,说着便想从采花贼身上离开,冲过去拦住他这找死的行径。

    可他忘了自己一只腿已断,刚刚发力便一阵钻心疼痛,疼得他眼前发黑,无力的跌坐回原地。加之采花贼见他要走,两只手臂铁箍一样的将人困住,一步也不让他离开。

    这一耽误,沈安然已然跳回了熊熊燃烧的屋内。他穿着淡青色的锦袍,满脸病容,脚步虚浮,全靠一股意志力强撑,袍角一闪,便消失在熊熊大火中。

    小厮眼睁睁看着他消失在视线中,呼吸一滞,他大概猜到了沈安然回去的缘由,不过是个不值钱的物件,至于拿命来赌吗?可他转而又想到采花贼,回头望向他,只见这人一脸“任你打骂,但我绝不能让你去冒险”的坚定神情,默默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蜷进他怀中。

    至于啊,当然至于了,若是盛朝歌最后没有选择沈安然,那个不值钱的物件,兴许就是他给小少爷留下来的唯一的念想了。

    他是沈安然此生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许也会是最后一个。

    沈安然冲回屋内,床铺已经烧起来了,他用衣袖捂着口鼻,抗着高温和浓烟在大火里疯了一般的寻找。他刚刚从昏睡中醒来,脑子还不清醒,完全是在用本能行动,一时想不起东西放在哪,只是一通乱翻,好半天才从燃烧的柜子里把自己的包袱扒拉出来。

    本来织锦面料的包袱在柜子中得以短暂的幸存,可在拿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被火舌舔舐,立刻着了起来,沈安然慌慌张张的将着火的包袱抖开,用脚一通乱踩,勉强压制了火星。他随即扑在地上,仔细的翻找,终于从层层衣物的包裹中,找到了一个小木人。

    那木人刻得十分精细,端眉正目,堂明气清,正是盛朝歌离开前赠与他的那个。而他自己刻的木人早在包袱抖开时就滚到了一边,被附近的火苗沾染,燃烧起来。可他浑不在意,将这几个月的心血抛之脑后,只将师父送他的那个木人揣进怀里,护在胸前。

    火势越来越大,屋顶已经传来不堪重负的声响,沈安然找回了木人,心中的大石头倏然落地,立刻往门口跑去。谁料一根被烧得黢黑的房梁当头砸下来,他一心都想着出去,竟是完全没注意头上的动静,被那合抱粗的木头结结实实的砸中后背,当即呕出一口鲜血,摔倒下去。

    那木头顺势一歪,又砸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整根压在他身上。沈安然被砸趴在地,鲜血从发丝中涌出,不一会就覆了他半张脸,他拼尽最后的意志,用手把怀里的木人往衣服深处藏了藏,随后一瘫,趴在地上再没有动静了。

    若不是沈家的救兵来得及时,沈安然大概就死在那场大火中了。沈国公府的人马早就上路了,只是得了沈国公的吩咐,不必赶得那么急,教那小少爷吃吃苦头也好,便慢慢悠悠的走在官道上。

    可不久便收到小厮传信,知道沈家小公子染了风寒,身边无药,一行人才匆匆忙忙的赶起路来,还没到便看见浓浓的黑烟,大惊,立刻赶到客栈力挽狂澜,救沈安然于水火。

    沈安然后背烧伤,还断了两根骨头,幸好沈国公府能人云集,医术高明的也不少,加上宫里请来的御医,总算让他转危为安,只是昏迷了十几日后醒来,竟是记忆有损,还当自己尚未弱冠,说出的话牛头不对马嘴,不过好歹还知道自己是谁,身边的人也能认个大概,不影响日常生活。

    与他相比,小厮的伤势更加麻烦,砸中他的那根木头烧得很旺,将他腿上的皮肉都烤焦了,加上腿骨折断,一只小腿竟是就这样废了,就算拼力治好,下半辈子也是个瘸子。

    沈国公来看过他几次,态度和善,表示他可以一直留在沈国公府,继续照顾沈安然。但小厮却不愿再留在这里,他谢绝了沈国公的好意,决意请辞,并感谢国公府这些年的照拂。他离开前将在池州发生的所有的事,一事不落的交代清楚,包括盛朝歌,包括林王。

    沈国公不愧是武延帝的心腹,他听完小厮一席话,脸色竟是分毫未变,就算听见小厮怀疑客栈着火一事是林王手笔,也是波澜不惊,只淡淡的扬了扬眉毛。最后留下几盒好药,温声安抚一番,便步履轻快的走出门去。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第三十三章 不识

    按理说沈国公府的事是不会传出府,成为民众谈资的,方宴溪能知道这种秘辛,也是托了他那未过门的头牌的本事,青璃是个不一般的,沈安然前脚被秘密抬回国公府,一炷香后他就得了消息。

    不过知道的有限,他们在池州的经历,却是暂时打听不到的,所以方宴溪才会对盛朝歌与沈安然的关系大感疑惑,将小少爷失忆这件事脱口而出。

    盛朝歌万万没料到,这种戏本里才会有的桥段真的会出现在他的人生里,他心思敏锐,只稍加思索,便能猜到沈安然遭逢的大祸定然与林王脱不了干系。想来原本是冲着小厮去的,不知怎么竟牵连了不该牵连的人。

    他又追问了几句,方宴溪却是一问三不知了,原本准备不紧不慢的寻过去,此时却是再也等不了一刻。他弯腰捡起那枚摔成两瓣的金丝翡翠,捏在掌心,两步踏出厅堂,飞身就跃上屋顶,朝着沈国公府掠去。

    眼见着他飞出去,方宴溪下意识去追,没跑出两步又折回来,用茶水浇熄煮茶的炉火,以免不小心把新房烧了,然后才慌慌张张的施展轻功。

    可他武功一般,自然没有大师兄那一息百里的功夫,只能卯足了劲,扯着嗓子在后面大喊,“你悠着点!那可是沈国公府,不是你家后院!”

    他看盛朝歌那架势,活像是要只身闯进沈国公府劫人,心中大骇,生怕他被卧虎藏龙的国公府当场拿下。他却是不知,咱们这位云宫派的大师兄,早就在池州只身杀进林王的后院,还劫持了林王妃做人质,事后丝毫不觉得自己无耻,反而三番两次送假信,搅得林王不得安宁。

    在大师兄的心里,林王与沈国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府邸与自家的后院,也没有什么差别。艺高人胆大,王侯将相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掌即死的普通人。若非顾忌着宗大师的规矩,他或许还会做的更出格一些。

    他在主张慈悲的佛门中修习掌法数载,只修成一副伪君子的壳子,掌法大成后回山复命,段仗义围着他转了两圈,啧啧称赞道,“果然没有愧对你黑心鬼的称谓。”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黑心鬼看上了一只纯白的小奶狗